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做好基地的认定、评价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传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3号)(附件1),扩大政策知晓度。
二、做好市级基地认定和评价工作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已认定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且有意愿参加2023年度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申报单位,请根据通知要求于1月19日(星期五)前登录“穗创汇”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账号待上级部门下发至区就业中心后分配至各区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并将《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至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核查后,按照优中选优、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参加广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评价,将有关材料连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推荐函或区级评审报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详见附件3),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复审查核等认定评价工作(评审指标具体见附件4、5)。
三、做好区级基地认定申报工作
为丰富我区创业孵化基地储备,及早谋划我区2024年度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申报工作,请各镇街、各有关单位积极挖掘并宣传发动条件优秀的孵化器积极申报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评选,加快推进我区创业孵化基地高质量建设。
有意愿申请认定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申报单位,请根据通知要求于6月30日前将《广州市增城区创业孵化基地申报书》(附件6)纸质材料(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核查、现场复查等评审认定工作,原则上书面评审总分或现场核验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通过(评审指标及评分标准具体见附件7、8)。评定工作结束后,在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公布评定结果。
附件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3号).docx
附件7.广州市增城区创业孵化基地书面评审评分指标表.xlsx
附件8.广州市增城区创业孵化基地现场核验评分指标表.xlsx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联系人:陈俊豪,电话:8275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