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国际顶尖人才及国内高端人才认定申报受理工作定于2024年7月8日起正式启动,欢迎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国际顶尖人才。
1.适用对象。
在本区全职工作或者柔性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含外籍院士)、部分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
2.奖励标准。
(1)住房资助。
①全职工作的人才可免租入住最高300平方米人才住房,在本区工作满10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
②柔性引进的人才服务期内可免租入住最高150平方米人才住房。
(2)业绩奖励。最高可按奖励年度人才工资薪金(劳动报酬)6%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其中全职工作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1000万元,柔性引进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200万元。
(3)子女入学支持。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学位;选择入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办理。
(4)配偶就业支持。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省市转任条件的(其中柔性引进人才的配偶要求属我区紧缺人才),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协助其就业。
(二)国内高端人才。
1.适用对象。
符合《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国内高端人才资格认定的积分方案》有关规定,且基础积分达到60分以上。
2.奖励标准。
政策待遇与实际得分高低相关,当待遇系数(待遇系数=实际得分/150分,下同)达到0.6以上时,待遇额度计算方法为:待遇额度=待遇标准×待遇系数。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1)免租人才住房。
①全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可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最高150平方米,公共服务人才和技能人才可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最高100平方米,在本区工作满10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
②柔性引进人才服务期内免租入住最高100平方米人才住房。
(2)业绩奖励。最高可按奖励年度人才工资薪金(劳动报酬)6%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其中:
①全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300万元,公共服务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100万元;
②柔性引进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150万元,公共服务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50万元。
(3)子女入学支持。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学位;选择入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办理。
(4)配偶就业支持。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省市转任条件的(其中柔性引进人才的配偶要求属我区紧缺人才),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协助其就业。
当待遇系数不足0.6时,不享受以上政策待遇,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入住最高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免租3年,或参照企业“三高”人才标准享受其他待遇。
二、项目说明
(一)受理时间。
自申报之日起,常年接受申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受理方式。
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zcqwzzbrck@gz.gov.cn。
(三)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
(四)其他事项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奖励服务保障办法》(穗增组通〔2023〕44号)规定, 同一时间每名人才只能选择申报本办法中的一类人才,不可同时申报多类人才。
三、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32829619、32829783。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