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塘镇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部门、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新塘镇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镇来穗中心联系。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新塘镇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在特大镇街和倒挂村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综治〔2018〕1号)和《关于印发增城区特大镇(新塘镇)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增综治委〔2018〕6号)要求,把新塘镇打造成广州市综治委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试验田”和总结积累可复制推广经验“先行地”的特大镇,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来穗人员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眼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按照平等对待、合理引导、优化服务、加强管理、促进融合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夯实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建设根基,积极推动我镇现代化中等规模生态之城建设迈上新台阶,助推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建设水平,做到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实现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底数清、情况明,“人屋”得到全面纳管;
(二)确保出租屋内不发生消防、治安、结构等重大安全事故,出租屋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三)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服务促融合,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有效满足来穗人员基本服务多样化需求;
(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做强新塘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做实村(居)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站,加强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建设,加强规范管理;
(五)社会治理体系更健全,制度机制更完善,社会组织力量参与更充分,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六)打造新塘镇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总结积累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塘镇打造试点建设工作措施顺利完成,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永强
常务副组长:何成敏
副 组 长:罗 明、吴革生、李焕柯、刘 汉、方永湘、黄炳雄、刘谋锋、黄志刚、吴仲均、文荣欣
成 员:组织办、党政办、综治办、来穗中心、妇联、社会事务办、司法所、人社中心、团委、安监办、城管中队、计生办、财政所、建设办、经济办、环保所、新塘警务中心、辖区各派出所、新塘地税分局、新塘房管所、新塘教学指导中心、辖区工商所、新塘成人学校、各村(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来穗中心),由吴革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由湛智华同志担任资料组组长,负责情况收集和通报宣传等工作。
四、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市、区、镇、村(居)四级联动共建共治,充分协调区直部门、新塘镇各部门、各村(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推进来穗人员特大镇“一六三”综合治理体系(一个体制、六个体系和三个机制)建设,全面积累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一)建设“一个体制”,实现“三个覆盖”
要把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作为镇级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来抓,把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纳入镇级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部署,纳入党委议事日程,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格局。加快村(居)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以来穗人员党建为龙头牵引,推动协商民主,引导、支持来穗人员参与社区治理,不断拓展来穗人员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实现“三个覆盖”,进一步增强来穗人员归属感。
(1)基层党组织服务管理(社区党支部、企业党组织、“两新”党组织)向来穗党员覆盖。努力提高非公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逐步实现来穗党员主动参与组织生活并发挥好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
一是扩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按照区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对全镇300多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进行摸查梳理,引导有条件的“非公”企业成立党支部,引导来穗党员将党籍迁入“非公”企业党支部,壮大“两新”党组织与来穗党员队伍。
二是打造“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加快推进暨南大学附属暨华医院、广州集邦物流发展公司、广州市强辉照明电器厂有限公司3个“两新”组织党支部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行业特点,拓宽工作思路,把示范点打造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将3个示范点打造成为首批区级“两新”党建工作示范点。
三是全面规范“两新”组织党组织生活。加强对“两新”组织党支部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管理,每半年抽查、每年全面检查一次“两新”组织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压实“两新”组织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要求进行党支部书记书面述职评议,每年至少选取1个“两新”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年度现场述职。
四是强化来穗党员服务平台阵地建设。以东华片区、大敦片区2个流动党员党支部为基点,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利用来穗流动党员服务平台,对来穗流动党员进行服务,接收来穗务工党员,方便流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以及学习培训,增加来穗党员归属感。(牵头单位:组织办;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基层自治组织协商议事向来穗人员覆盖。
一是实现全镇46个村(居)“民主议事厅”全覆盖,建立议事工作机制,凡涉来穗人员服务管理议题,邀请来穗人员代表参与促进来穗人员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牵头单位:组织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二是总结东街社区、小迳社区、翡翠绿洲等非户籍社区委员社区治理经验,带动其他社区来穗人员参与社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各居委)
(3)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向来穗人员覆盖。依托新塘镇外来人员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乐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载体,以社工为骨干,以满足常住居民需求为导向,提供专业化、针对性服务,实现矛盾化解在村(居)、服务供给在村(居)。(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组织办、妇联、团委、各村(居))
(二)建设“六个体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强出租屋管理体系建设。抓好规范管理,强化排查整治,提高技防水平,实现“人屋”底数清、情况明,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1)做强中心,做实服务站,加强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建设。
一是7月1日前完成中心和服务站的统一更名、统一标识和管理员统一换装工作。(牵头单位:来穗中心;责任单位:党政办、财政所)
二是实现来穗人员3000人以上的28个人口倒挂村(居)(白江村、白石村、大敦村、东华村、东街社区、甘涌村、官湖村、汇美社区、南安村、南埔村、群星村、沙埔社区、上邵村、石下村、顺欣社区、塘美村、卫山社区、西宁社区、西洲村、巷口村、小迳社区、新墩村、新何村、新康社区、新世界社区、瑶田村、坭紫村、翡翠绿洲社区)服务站建设全覆盖,并由镇政府拨款村(居),来穗中心指导,村(居)统筹建设。(牵头单位:来穗中心、有关村(居);责任单位:财政所)
三是强化管理员队伍建设,整合群防群治队伍力量。探索可行性激励机制,调动管理员自身积极性,实现错峰上班,并根据网格分工,量化任务,压实个人责任;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作用,构建“出租屋管理员+群防群治队伍”资源整合新机制。(牵头单位:来穗中心;责任单位:综治办、各村(居))
(2)做好出租屋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深化“五管齐下”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管理社会化,扩大规范建设覆盖面,18栋大型出租屋按照“十有”标准完成我镇大型出租屋规范建设工作;二是做强物业小区安全管理星级评定工作,完成45个物业小区半年初评和年终评定工作,夯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人屋”管理工作;三是以出租屋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加强出租屋巡查和来穗人员居住登记以及居住证管理细化管理架构,明确每位管理员的管理范围,压实责任,服务管理工作覆盖全镇,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登记、注销、更新网格内“人屋”信息;四是加强出租屋安全隐患“八查”专项行动。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通过“八查”压实责任到个人,加强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函告相关职能部门,联同狠抓整改工作,巩固经验做法;五是开展重点地区出租屋清查专项行动。重点清查出租屋内的逃避管理人员、违法犯罪分子、“616”人员和其他重点人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无证经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制假售假行为的出租屋;六是加强各类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出租屋涉及扫黑除恶、禁毒、“三非”外国人等治安隐患,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疑似危险房屋等结构安全隐患,以及“黑诊所”“黑网吧”、无照经营、校外托管等隐患问题。(牵头单位:新塘警务中心、来穗中心;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建设办、安监办、城管中队、新塘地税分局)
(3)大力推进出租屋门禁视频系统建设。8月底前完成550栋出租屋居住证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实现规模以上及重点出租屋门禁视频系统100%全覆盖,推进翡翠绿洲小区和金泽豪庭小区居住证门禁升级为人脸识别门禁视频系统。(牵头单位:新塘警务中心;责任单位:综治办、来穗中心、新塘房管所)
(4)合力推动片区治理。发挥挂点领导、挂点部门、驻村干部力量,以“人屋”服务管理突出风险隐患为导向,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做活人屋信息,分片区抓好重点整治工作,整治一片,巩固一片,管好一片,促进“人屋”服务管理面貌明显改善。(牵头单位:新塘警务中心、来穗中心;责任单位:综治办、各村(居))
(5)加强综治考核和检查督导。对平安创建等工作不力、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敷衍、在明察暗访工作中发现突出问题或被上级通报批评又不认真整改落实的单位,视情形给予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来穗人员社会心理预期,发挥地方心理教师、心理社工、心理司法干部及心理志愿者对来穗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的作用,培育来穗人员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1)建立来穗人员社区大学堂(社区大学)。以“同一理念”“同一制度”“同一管理”的教育原则,探索公办和民办学校结盟模式。通过“教育联盟”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心理辅导进企业、进社区,组织开展心理、法律、就业等系列教育活动,帮助来穗人员提升素质,增强自信。(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科教文);责任单位:来穗中心、人社中心、司法所、新塘教学指导中心、新塘成人学校)
(2)开展来穗好人等评选活动。积极开展来穗人员参选“增城好人”等评选活动。发动镇属部门和村(居)推荐相关来穗人员参选,做好相关推选工作,以正能量影响广大来穗人员,以家乡的责任感投身增城地方建设,不断提升来穗人员社会融合度。(牵头单位:党政办(宣传);责任单位:来穗中心、新塘警务中心)
(3)发挥广东省异地务工人员法制之家的作用。在来穗人员家长中推广普及法律,增强来穗人员法治意识,维护来穗人员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综治办、来穗中心、新塘教学指导中心、人社中心)
(4)发挥各级少年宫的作用。在430辅导、家长讲堂、心理咨询、体育艺术培训等课程上创新内容,让来穗随迁子女共享教育发展成果,提高综合素质,到2018年底实现人口倒挂村(居)少年宫覆盖率达50%以上。(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新塘教学指导中心)
(5)联动村(居)来穗人员服务站,设立村(居)家庭卫生服务中心,使来穗人员在科学育儿、家庭文化、家庭健康等方面提高质量,提高来穗人员归属感。(牵头单位:计生办;责任单位:来穗中心)
(6)组建一支由社会服务组织成员或社会志愿者为主要力量的危机干预队伍,及时应对来穗人员的心理问题,引导来穗人员理性、和平表达诉求。(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综治办、新塘教学指导中心、司法所、团委)
3.加强公益服务体系建设。通过镇级事业单位的权责梳理,完善规划,以实有人口构建公益服务体系,让来穗人员充分享受经济发展成果。
(1)完善来穗人员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指引,引导来穗人员有序转型转移;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规范我镇租赁厂房企业、经营性承包企业以及建设领域的工资支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和劳动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牵头单位:人社中心;责任单位:党政办、建设办、来穗中心、辖区工商所、各村(居))
(2)加快推进来穗人员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夯实积分制享受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做好积分入学、积分入户工作,全面分析来穗人员结构特点,推进教育、医疗、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满足实有人口的需求为目标,人口倒挂村(居)积分制窗口全覆盖,力争符合积分制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初始阶段入学率超过60%。(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科教文);责任单位:来穗中心、计生办、人社中心、新塘教学指导中心)
(3)发挥异地商会帮扶作用。创建商会帮扶品牌,培育来穗服务公益组织,培植社区来穗公益骨干,了解地缘性来穗人员生活、工作情况,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牵头单位:经济办;责任单位:综治办、社会事务办)
(4)创新“社工+来穗人员”融合模式。设立来穗人员社会服务工作项目,以项目购买服务模式发挥社工专业服务,整合资源,推进各项融合和关爱服务工作,实现人口倒挂村(居)享受家庭综合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来穗中心、各村(居))
(5)政府牵头联合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技能培训、文体活动、节日慰问、关怀困难来穗人员等公益服务活动,增强来穗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各职能部门把相关活动情况报来穗中心汇总上报。(牵头单位:来穗中心;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人社中心、新塘教学指导中心、社会事务办(科教文)、环保所)
4.加强制度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依法治理要求,健全完善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制度保障体系。
(1)依据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口倒挂村(居)的村规民约,规范居(村)民出租行为,充分发挥居(村)委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牵头单位:来穗中心;责任单位:综治办、新塘教学指导中心、各村(居))
(2)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建设,使村民和来穗人员一起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年底实现人口倒挂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综治办、各村(居))
(3)探索推进合格出租屋租赁保险制度,引入保险机制参与房屋租赁和来穗人员服务,提高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安全保险系数和抵御风险能力。(牵头单位:经济办;责任单位:司法所、来穗中心)
5.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强化新塘镇来穗人员信息系统智能化、便民化建设,努力实现相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及时共享、业务协同联动,提升基层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
(1)完善东华片区“创业港湾”信息化社区建设,下沉资源,完善服务站功能,推进塘美村智能化服务管理社区试点建设,建设智能化农村广播系统、门禁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智能门禁道闸系统,改善升级来穗人员创业和居住环境。(牵头单位:来穗中心;责任单位:新塘警务中心、综治办、东华村委、塘美村委)
(2)拓展和完善出租屋安全隐患网上告知系统功能,规范工作流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实现镇内巡查告知到位,职能部门签收反馈及时、隐患整治有效,确保出租屋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消除。(牵头单位:来穗中心;责任单位:综治办、新塘警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3)强化移动终端设备的建设应用。利用科技手段,结合日常工作,研发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手机软件APP,提高巡查、登记等管理工作效率和信息采集效能。(牵头单位:来穗中心;责任单位:综治办、新塘警务中心)
6.加强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发动和鼓励来穗人员参加新塘镇志愿者服务队,参与扶贫济困、环境卫生清洁、治安环境整治、志愿巡逻等活动。
(1)建立新塘镇来穗人员服务之家,成立来穗人员志愿服务中心,发动和鼓励来穗人员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综治办、团委、来穗中心)
(2)进一步加强群防志愿队建设,理顺区、镇平安志愿者协会(平安促进会)关系,健全完善志愿队组织发动、日常管理、巡防安排和激励等机制,积极发动、吸纳来穗人员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团委)
(3)定期召开来穗人员代表座谈会,扩大和完善义工组织,引导来穗青少年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活动。(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综治办、来穗中心)
(三)建设“三个机制”,扎实推进试点打造工作
1.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引导来穗人员参与人民调解机制,在源头上化解来穗人员各类社会矛盾。
(1)发挥非户籍“两委”委员的作用,引导带动社区来穗人员合理表达诉求,正确参与社区治理。学习永宁街凤馨苑社区治理经验,发挥党建引领、动员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志愿队伍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尽责”的治理局面。(牵头单位:组织办;责任单位: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来穗中心)
(2)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吸纳优秀来穗人员担任基层人民调解员。(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综治办)
(3)在来穗人员集中的行业探索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助力来穗人员自治组织发挥调解作用。(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综治办、来穗中心)
2.加强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区、镇、村(居)三级纵向联动,各司其职;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横向联动,各尽其能。
(1)建立新塘镇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专项工作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会议协调推进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共建共治共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情况,统筹协调镇各部门开展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3.加强宣传发动机制建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全面宣传发动出租屋业主、承租人和来穗人员、户籍人口,广泛凝聚各方共识,全面汇聚资源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1)加强社会面宣传,与媒体互动,结合融合行动、积分制服务、社会综合整治等工作,运用平安新塘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来穗中心、党政办(宣传))
(2)讲好来穗人员故事,培育发扬“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党政办(宣传);责任单位:综治办、来穗中心)
(3)发挥好“互联网+”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号等媒介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牵头单位:党政办(宣传);责任单位:综治办、来穗中心)
五、工作分工
1.综治办:负责统筹协调新塘镇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试点工作;联合来穗中心对试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初步验收工作,将试点工作列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内容;统筹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来穗中心:牵头负责组织推进、指导督促试点工作;联合综治办对试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初步验收工作;建立协调指导机制;组织宣传、汇总试点工作情况,做好试点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
3.财政所:根据穗综治〔2018〕1号要求,安排落实试点配套经费。
4.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方案,牵头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承担的部分目标明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检查到位;做好动员发动工作,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督促本单位干部及下属部门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至4月上旬)。综治办会同镇来穗中心深入开展摸查调研,制订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4月中旬至9月)。按照工作目标,把握各阶段工作重点,高质量完成任务,推动各项工作首尾相接,有始有终,形成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提升的工作闭环系统,整体协调推进试点创建工作。
1.4月做好起步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健全各类组织,建立各项制度,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2.4月至6月做好扩面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初步形成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体制机制。
3.7月至9月做好提质工作。固化试点各项工作成果,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特色亮点和品牌。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8年10至12月)。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归纳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对工作典型和工作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站位,提高认识。以打造新塘镇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工作为契机,探索积累经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相结合,拓展来穗人员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和方式,加快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二)落实责任,服从指挥。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试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沟通合作,实现各方信息互联互通;要聚焦本辖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突出问题,找准要害,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手段,确保试点创建工作取得成效;要结合本镇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来穗人员的特点规律,策划凸显特色亮点的试点项目。
(三)加强总结,积累经验。各有关部门要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深入研究工作机制,跟踪工作成效,及时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共同打造来穗人员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四)开展检查督促,健全机制。综治办和来穗中心将不定期对试点创建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将由来穗中心提请镇综治委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情况。由各牵头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情况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来穗中心,6月8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回执(附件1),每月23日(节假日顺延)定期报送有关工作情况(附件2)。
附件: 1.新塘镇试点创建工作联络员名单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