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塘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增新府〔2016〕156号
镇属各部门、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最大限度降低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了《新塘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日
新塘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增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增城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增消安通字〔2016〕13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新塘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镇各部门、各村(居)、各单位和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夯实基层消防基础建设,确保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为全国和省市“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17年3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春期间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冬春期间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革生
成 员:镇属各部门、辖区各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西楼302),由周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镇消安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及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把握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冬春火灾防控细化工作方案,定期督导检查消防工作,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任务,推动解决重大隐患整治等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2016 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
2.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部门、行业系统要健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管理、自我整改”的监管体系,严格落实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并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管理细则,在行业单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行业部门消防管理水平。主管部门对列管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及时督促单位整改。科教文体办要重点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文体旅游部门要重点对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设施、文化娱乐、文艺演出活动、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点)、度假区、旅游住宿设施、旅游车船、旅行社和特种旅游项目(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义务宣传教育工作。民政办要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儿童)福利院(中心)、敬老院等城乡社会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和殡葬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市政所要切实抓好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协调开展好城中村和“住改仓”整治工作。出管中心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居)开展出租屋安全专项整治。安监办要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流通环节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加强对加油站、散装油的安全监管。城管中队要加强对燃气行业管理,对燃气供应、燃气设施建设、燃气设施安全运营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坚决取缔不合格燃气充气站,要组织开展违章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商所要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
3.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和《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申报备案制度。2016 年 12 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所有重点单位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全面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 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二)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1.全面推进“三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新塘镇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开展全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挂村(居)部门牵头,各村(居)配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主要针对违规搭建阁楼、明火煮食、违规住人等消防违法行为的“三小”场所消防隐患大排查。排查后由各派出所牵头,镇政府各挂村(居)部门、村(居)社干部配合,对排查中隐患严重的按隐患轻重缓急程度进行分批次复查;对在限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场所负责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拆除阁楼,并搬离物品。针对经营场所违规住人问题的“返潮”动向,实行“零容忍”,坚决清理查处,严防因心存侥幸引发亡人火灾。
2.深入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屋火灾隐患整治。各部门、各村(居)要认真总结夏季消防检查的有效做法,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园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严格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入冬以后,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各部门、各村(居)要始终把人员密集场所、镇大型综合体的消防安全作为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大检查频次,及时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实行动态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等问题,坚决预防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出管中心要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镇出租屋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根据本辖区出租屋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派出所要结合出租屋排查登记,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内容,强化出租屋火灾防范措施。
3.深入推进电器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冬春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各村(居)要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改造,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好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二是各相关部门要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等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电工并持证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三是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四是供电所、市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要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4.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各村(居)要组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每个居民社区、楼院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电表箱等公共区域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到位。三是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四是加强危旧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市政所、国土所、城管中队、出管中心、各派出所等部门形成合力,全面开展危旧房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相关规定,整改电线电路和用电设施老化、无电气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失效等火灾隐患;加强简易消防设施建设,做好“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督促整改危旧房屋存在的火灾隐患。
5.抓好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做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场所的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
6.加强地下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地下商场等地下建筑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和消防照明是否运行正常;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依法予以处罚,督促有关单位逐一整改。
7.强化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部门、各村(居)要组织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存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严防严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三)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筑牢城乡公共安全基础。要加快推进城镇消防站建设速度,继续加大消防装备投入,确保消防执勤车辆配齐,灭火装备和灭火药剂配足。春节前,由市政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本辖区消防水源设施和消防车道的全面检查,确保灭火供水需要和消防车道畅通。
2.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镇消安委结合社区基础网格建设,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应用网格化巡查终端,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指导村(居)、社区加强网格管理队伍,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健全网格员培训制度和工作考核标准,按照每天不少于 2 家社会单位的标准设置巡查任务,开展对网格内单位、场所、居民楼院、村组常态化排查整治。
3.着力建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按照《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全面提升村居、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质量,配齐配足人员和消防器材装备;冬防期间加强微型消防站轮训。
4.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以“大、中、小网格”为基础划定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2017 年 3 月底前,全镇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建成率应达到 100%。
5.提升火灾技术防控水平。在人员密集场所、工厂企业、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实用设施,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以“119 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大型群众参与性的宣传体验活动。镇消安委要做好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的发动、推选工作,使宣传大使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协助参与消防工作;电视站要制作播出“119 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专题新闻、走马字幕和公益广告;要积极利用短信、微信平台定期发布消防提示信息,主动宣传上报冬春火灾防控的工作成效、整治效果、隐患曝光等新闻。要依托消防站,消防主题公园,消防宣传示范街,村居委、小区“消防宣传栏”、广告牌、户外及楼宇视频等阵地开展宣传,紧贴火灾形势和季节特点,以体验活动、海报横幅等形式加强案例警示式、知识提示性宣传。
2.大力推进消防教育培训。各职能部门要广泛开展对辖区群众的轮训普训。充分发动消防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志愿者、社工等骨干力量,安监、市政、出管中心等部门要利用行业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拓展和提升培训渠道和效果。各部门要在“119”以及冬防期间,在本行业内部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利用本行业各种阵地平台开展消防提示性宣传,确保人人懂得防灭火基本知识和逃生自救基本技能。重点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村社消防安全管理人,外来务工人员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27 日)。 各部门、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冬防工作宣传,全面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部门、各村(居)要对照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各村(居)、社区、社会单位、重点场所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要切实加强动火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 年 3 月 25日前)。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部门、各村(居)要及时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认真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向镇消安办上报冬春防控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及工作图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居)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居)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工作格局,对排查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附件 2);对于生产企业、经营场所整改不彻底、安全隐患不解决、问题依旧的,一律依法停业、查封,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理。
(三)严格督导问责。冬防期间,对发生亡人火灾或较大火灾的村(居),将提请镇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对于因工作不实、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渎职失职的,依法严肃追责,从部门领导到网格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并于2016 年 12 月起,每月15 日前报当月工作情况(附件4);2017年3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