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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公告

    2018-10-15 来源: 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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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所属的8间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概况 

      序号

      位置

      商铺面积

      1

      新塘镇群贤路集资楼首层283号之八

      25.2

      2

      新塘镇群贤路集资楼首层283号之十六

      15.75

      3

      新塘镇新星市场楼首层电信直街37

      50.34

      4

      荔城街园圃路大敦二街11号之二首层

      48

      5

      荔城街园圃路大敦二街11号之四首层

      21

      6

      永宁大道丰景中街12号之十 首层(SMC1)

      77.63

      7

      永宁大道丰景中街12号之十首层(SMC2)

      112.62

      8

      永宁大道丰景东街35号之十首层

      80.84

      二、租赁事宜

      (一)招租商铺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

      (二)租金要求:序号1—5的商铺租金按月支付,序号6—8的商铺租金按季度支付;第1年租金单价按中标价交纳,第2年租金单价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第3年租金单价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5%

      (三)承租期间不得转租。

      三、招租商铺用途

      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汽车美容、摩托车及电动工具等维修,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及其他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或造成影响的项目,不得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

      (其中,位于永宁大道丰景中街12号之十(SMC1)的商铺用途仅限于三鲜超市、位于永宁大道丰景中街12号之十(SMC2)的商铺用途仅限于百货超市、位于永宁大道丰景东街35号之十的商铺用途仅限于药房。)

      四、竞租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五、投标保证金

      序号

      位置

      投标保证金(元)

      1

      新塘镇群贤路集资楼首层283号之八

      15000.00

      2

      新塘镇群贤路集资楼首层283号之十六

      15000.00

      3

      新塘镇新星市场楼首层电信直街37

      15000.00

      4

      荔城街园圃路大敦二街11号之二首层

      15000.00

      5

      荔城街园圃路大敦二街11号之四首层

      15000.00

      6

      永宁大道丰景中街12号之十首层(SMC1)

      50000.00

      7

      永宁大道丰景中街12号之十首层(SMC2)

      50000.00

      8

      永宁大道丰景东街35号之十首层

      50000.00

      (一)竞租人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交纳对应投标保证金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开户 行:工商银行广州增城开发区支行

      账 号:3602886609100015014

      (二)如未中标的,在竞标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六、竞租人报名事宜

      (一)报名期限为20181015日至20181026日。

      (二)报名地址: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2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6室。

      (三)需提交报名资料

      1)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人为单位的,提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凭证或银行转账单。

      3)竞租人本人在广州地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并注明开户行(用于竞租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4)报名登记表(附件2)。

      七、开标时间和地址

      (一)开标时间:201810309点。

      (二)开标地址:永宁街香山大道2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1室。

      八、承租人确认方式

      (一)本次招租商铺承租人的确认采取暗标竞价的方式确定。报价最高且高于招租底价者为中标人,如最高报价相同的,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现场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竞出最高价。

      (二)中标人现场与招租人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当日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中标商铺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直接抵扣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后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中标人应在《交易成交确认书》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如中标人逾期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我司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81015日至20181026日。

      十、公开招租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价以招租商铺每月每平方米的租金为基准报价。 

      (二)竞租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竞租。 

      (三)本招租商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租申请。 

      十一、联系方法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0-82692655

     

      附件:1商铺平面图

                2报名登记表


      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1. 附件:招租公告-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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