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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2024-08-26 来源: 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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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现组织开展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以择优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具体采购内容、相关要求详见《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需求》(附件1)、《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评审标准》(附件2)、《资格声明函》(附件3)。

  (二)项目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0元。

  三、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共1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获取采购需求及评审标准

  (一)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公告中下载。

  (二)报名: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比选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报名成功。

  (三)售价:免费。

  六、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线下递交,不接受线上电子递交。

  (二)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9时30分。

  (三)递交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108室。

  (四)建议提前将比选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服务项目。

  十、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

  联系方式:020-32829173


  附件:1.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采购需求

             2.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评审标准                     

             3.资格声明函


广州市增城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