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果镇村(居)级河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正府〔2017〕49号
正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果镇村(居)级河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及各村(居):
经研究,现将《正果镇村(居)级河长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正果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正果镇村(居)级河长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办〔2017〕6号),为进一步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促使村级河长履职尽责,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级河长。
二、实施主体
由各镇级河长对其责任河湖所在的村居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镇河长制办公室(下称“镇河长办”)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日常工作成效,共11项,具体包括:
1、是否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2、是否成功协调村(居)污水管建设;
3、是否按上级要求开展摸查污染源及违法建筑工作;
4、是否巡查河道及排水设施;
5、是否做好村(居)河湖保洁工作;
6、是否协助污染源查控工作;
7、是否将河湖管理保护纳入村规民约;
8、是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9、是否及时接听河长电话;
10、是否每天使用河长APP进行巡河;
11、是否按时完成上级交办和督办的工作。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包括月度考核、年度考核两种。
(二)时间安排
月度考核结合日常工作进行,考核时间在次月第一周,每月考核一次;
年度考核结合每月月度考核结果进行,考核时间在次年第一月。
(三)评分方法
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进行计分,得出结果计入月度考核评分;
2、年度考核:建立每月月度考评表台账,将每月考核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优中。
五、考核结果及其运用
(一)考核结果
1、月度考核:考核得分≧90分,考核结果为优秀;80≦得分<90,考核结果为合格;得分<80分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年度考核:累计10个月或以上月度考核得分均≧90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月度考核结果由相应镇级河长及镇河长办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由镇河长办根据月度考评表台账进行统计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进行通报;
2、月度考核不合格的,由镇政府约谈,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由镇政府予以表扬和奖励;
3、镇河长办根据各村(居)级河长月度考核评分表评定结果,考核得分≧80,全额支付巡查费;考核得分<80分,以80分为标准,得分每下降1分扣除相应巡查费的10%(如:得分79分的扣除相应巡查费的10%、得分78分的扣除相应巡查费的20% ……)扣除的巡查费用将作为优秀年度评审奖励。
六、补助标准
根据我镇河湖实际情况制定考核补助标准(详见附件2):
1、根据各村(居)所辖河涌及水库的巡河难易程度;
2、根据河湖长度及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巡查人数和相应的补助经费。
七、资金来源
巡查费的资金暂由镇政府垫付,属于河长巡查河道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