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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塘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7-0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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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新府〔2016〕77号

 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新塘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新塘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的发生,进一步提升我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我镇火灾形势持续保持稳定,根据区消安会《2016年增城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增消安通字〔2016〕7号)的精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公共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确保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16年6月10日至9月20日。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袁成光

  副 组 长:罗 明、吴革生

  成员单位:镇属各部门、新塘警务中心及辖区派出所、各工商所、各驻镇单位。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设在新塘镇政府西楼302),主任由安监办何伟潮同志担任。

  四、整治重点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或措施,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措施有力、排查全面、整治及时、不留死角。

  各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把隐患整治纳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当中,采取激励措施,发动全体员工主动查找隐患,使隐患排查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安监、派出所、工商、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隐患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96号)要求,及时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重点针对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户籍化”管理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分类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

  (三)城中村、出租屋

  贯彻落实《广州市2016年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结合《广州市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2014-2016年行动计划》的整体部署,重点检查城中村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伍,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是否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出租屋是否设置相应的疏散设施(如防盗网上的紧急逃生出口、直通天面的疏散楼梯)和消防设施(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超过6层应设的室内消火栓或消防卷盘),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来穗人员取得暂住证前是否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四)专业市场

  重点检查专业市场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的违规住人、违规使用明火和违规销售、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及危化品现象,非营业时间是否采取断线措施,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组织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五)“三小”场所

  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违规使用明火、在场所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灭火器材和缺失等问题。

  五、职责分工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各级网格负责人职责,组织安监、出租屋管理、工商、国土房管等基层单位对所属区域、行业、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城中村、出租屋、专业市场、“三小”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各类场所基础台账,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组织对网格内的单位和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对“三小”、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城中村、出租屋、专业市场、进行重点监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住人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疏散演练。

  新塘警务中心:部署开展全镇消防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整治,依法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对各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进行督导,特别是做好社区(村)和物业服务单位对辖区“三小场所”和城中村、出租屋的排查整治的指导工作;加强对各部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社会事务办:组织开展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对全镇文物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科教文体办:督促、指导娱乐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督促有关新闻媒体开展消防检查工作宣传、开展对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检查,把消防教育列入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计划,做好所管辖的学校、幼儿园及教育机构的消防管理、及群众活动前开展消防检查,协助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安监办:检查督促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加强生产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依法参与因特种设备引发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工商所:督促集贸市场、商场等经营场所做好消防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做好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等消防违法主体的监管工作,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流通领域消防产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做好出租屋的日常巡查检查,整治“群租房”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居民住宅、居民楼内的消防管理。

  其他职能部门:按照2016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考核的有关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对所管辖区、所管行业所在的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专业市场、高层、地下建筑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做好对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小”场所的排查整治,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镇消安委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工作方法,明确检查要点,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分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城中村、专业市场、建设工地以及火灾隐患重点突出区域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我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汇总,统一迎接上级考核,各有关部门请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监管责任,保持惩治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完善治理体系,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各职能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推动村(居)委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城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要发动综治、村(居)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防止失控漏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各级网格长、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网格人员检查常见火灾隐患和宣传消防常识的能力。要积极研究适应新常态下消防安全治理的新机制、新举措,探索建立立体化的火灾综合防控体系。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检查工作氛围。各职能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载体、渠道,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各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和逃生疏散演练;要利用“96119”举报投诉和消防官方微博,开展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切实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导问责,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各职能部门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镇消安委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开展督导检查,并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奖惩措施。

  (六)加强信息反馈。填写2016年度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2),并于6月30日前报镇消安委办公室,每月20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附件3),在9月10日前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工作相片、整治视频等资料上报镇整治办。

  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上报协调解决(联系人:黄瑞志,联系电话:82707702,传真:82707702,邮箱:xtzzb9118@163.com)。


  附件:1.工作小结及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2.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人员通讯录.docx

            3.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