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排洪渠(广汕公路南渠、新建过路箱涵、扩建过路箱涵)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你单位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排洪渠(广汕公路南渠、新建过路箱涵、扩建过路箱涵)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经程序性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排洪渠(广汕公路南渠、新建过路箱涵、扩建过路箱涵)综合整治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属新建项目,其中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4.85万立方米,总填量2.08万立方米,弃方量2.77万立方米,无借方量。项目总投资为10362.78万,其中土建投资6763.88。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8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100%,土壤流失控制比1.1,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该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95万元。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缴费期限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和征收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实施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排洪渠(广汕公路新建过路箱涵、扩建过路箱涵)综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2年12月9日
(联系人:廖一天、徐慧玲,联系电话:826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