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你司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一期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朱村大道西76-78号,属新建项目,其中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2.00万立方米,总填量20.23万立方米,总借方量8.23万立方米,无弃方量。项目总投资为260000万,其中土建投资130000万。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2.36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附件:实施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徐慧玲,联系电话:826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