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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公告

    2018-08-29 来源: 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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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所属的8间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概况 

    序号

    位置

    商铺面积

    1

    新塘镇群贤路集资楼首层283号之八

    25.2

    2

    新塘镇群贤路集资楼首层283号之十四

    34.2

    3

    新塘镇群贤路集资楼首层283号之十六

    15.75

    4

    新塘镇新星市场楼首层电信直街37

    50.34

    5

    荔城街园圃路大敦二街11号之二

    48

    6

    荔城街园圃路大敦二街11号之四

    21

    7

    永宁大道丰景中街12号之十(SMC1)

    77.63

    8

    永宁大道丰景中街12号之十(SMC2)

    112.62

      二、租赁事宜

      (一)招租商铺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限为3年。

      (二)租金要求:租金按月支付;第1年租金单价按中标价交纳,第2年租金单价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第3年租金单价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5%。

      (三)承租期间不得转租。

      三、招租商铺用途

      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汽车美容、摩托车及电动工具等维修,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及其他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或造成影响的项目,不得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

      (其中,位于永宁大道丰景中街12号之十(SMC1)的商铺用途仅限于三鲜超市、位于永宁大道丰景中街12号之十(SMC2)的商铺用途仅限于百货超市。)

      四、竞租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五、投标保证金

    序号

    位置

    投标保证金(元)

    1

    新塘镇群贤路集资楼首层283号之八

    15000.00

    2

    新塘镇群贤路集资楼首层283号之十四

    15000.00

    3

    新塘镇群贤路集资楼首层283号之十六

    15000.00

    4

    新塘镇新星市场楼首层电信直街37

    15000.00

    5

    荔城街园圃路大敦二街11号之二

    15000.00

    6

    荔城街园圃路大敦二街11号之四

    15000.00

    7

    永宁大道丰景中街12号之十(SMC1)

    50000.00

    8

    永宁大道丰景中街12号之十(SMC2)

    50000.00

      (一)竞租人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交纳对应投标保证金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开 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增城开发区支行

      账 号:3602886609100015014

      (二)如未中标的,在竞标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六、竞租人报名事宜

      (一)报名期限为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9日。

      (二)报名地址: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2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6室。

      (三)竞租需提交报名资料

      (1)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人为单位的,提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凭证或银行转账单。

      (3)竞租人本人在广州地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并注明开户行(用于竞租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4)报名登记表(附件2)。

      七、开标时间和地址

      (一)开标时间:2018年9月21日9点。

      (二)开标地址:永宁街香山大道2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1室。

      八、承租人确认方式

      (一)本次招租商铺承租人的确认采取暗标竞价的方式确定。报价最高且高于招租底价者为中标人,如最高报价相同的,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现场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竞出最高价。

      (二)中标人现场与招租人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当日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中标商铺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直接抵扣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后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中标人应在《交易成交确认书》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如中标人逾期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我司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12日。

      十、公开招租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价以招租商铺每平方米的租金为基准报价。

      (二)竞租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竞租。

      (三)本招租商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租申请。

      十一、联系方法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0-82692655

     

      附件:1、商铺平面图

         2、报名登记表

      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2018年8月30日

      附件:1、商铺平面图

     

      群贤路283号集资楼商铺平面图

     

     

     

    新星市场商铺平面图

     

     

    荔城街园圃路集资楼商铺平面图

     

    永宁街丰景中街12号之十商铺平面图

      附件:2、报名登记表

    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商铺招租报名登记表

    招租商铺地址

     

    面积

     

    单位(个人)名称

     

    单位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经营项目

     

    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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