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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公告

    2018-05-30 来源: 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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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所属的24间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概况

      招租商铺共24间。其中位于新塘镇群贤路283号集资楼首层商铺共16间,面积共约446.30平方米;位于新塘镇新星市场楼首层电信直街商铺5间,面积共约176.34平方米;位于荔城街园圃路大敦二街11号3间商铺,面积约179平方米(见附件1)。

      二、招租期限、租金及其他

      (一)招租期限:3年。

      (二)租金要求:第1年租金按中标价交纳,第2年租金比第1年递增5%,第3年租金比第2年递增5%。

      (三)承租期间不得转租。

      三、招租商铺用途

      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汽车美容、摩托车及电动工具等维修,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及其他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或造成影响的项目,不得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商铺经营期间不得占用道路、人行道,经营项目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具有相关经营资质。

      四、竞租人条件

      (一)以单位名义竞租的,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涉入社会影响较大的经济纠纷。

      (二)以个人(自然人)名义竞租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三)招租商铺的原承租方须结清租金、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后方可参与竞租。

      五、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竞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各一份。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二)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承租人确认方式

      本次招租商铺承租人的确认采取暗标竞价的方式确定。

      (一)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租人应将报价表(见附件2)密封送至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2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6室。

      (二)2018年6月22日9点30分招租人与所有竞租人于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2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1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并公布招租商铺底价。报价最高且高于招租底价者为中标人,最高报价相同的,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现场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竞出最高价。

      (三)最终确认中标人后,由招租人当场与中标人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一式两份,招租人与中标人各执一份。

      七、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一)中标人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当日应立即支付中标商铺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中标人逾期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招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汇款。

      (三)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广州增城开发区支行

      账 号:3602886609100015014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13日

      八、公开招租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价以招租商铺每平方米的租金为基准报价。

      (二)竞租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竞租。

      (三)本招租商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租申请。

      (四)铺面按现状进行招租。

      (五)出租公告未尽事宜,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六)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招租单位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法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0-82692655

     

      附件:1、招租商铺具体情况

         2、报价表

      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

    招租商铺具体情况

    序号

    位置

    商铺自编号(自东向西)

    商铺面积

    1

    新塘镇群贤路283

    集资楼首层商铺

    283号之一

    61.2

    2

    283号之二

    36.9

    3

    283号之三

    11.7

    4

    283号之四

    32.8

    5

    283号之五

    32.8

    6

    283号之六

    11.7

    7

    283号之七

    34.2

    8

    283号之八

    25.2

    9

    283号之九

    31.5

    10

    283号之十

    44.1

    11

    283号之十一

    12.6

    12

    283号之十二

    34.2

    13

    283号之十三

    11.7

    14

    283号之十四

    34.2

    15

    283号之十五

    15.75

    16

    283号之十六

    15.75

    17

    新塘镇新星市场楼

    首层商铺

    电信横街19

    39

    18

    电信直街33号之一

    25

    19

    电信直街33号之二

    25

    20

    电信直街35

    37

    21

    电信直街37

    50.34

    22

    荔城街园圃路集资楼

    首层商铺

    大敦二街11号之一

    110

    23

    大敦二街11号之二

    48

    24

    大敦二街11号之四

    21

     

     

     

      

    群贤路283号集资楼商铺平面图

     

     

      

     

    新星市场商铺平面图

     

     

     

     

    荔城街园圃路集资楼商铺平面图

     

     

    附件2

    报价表

    招租商铺位置

    商铺自编号(自东向西)

    投标人

    身份信息(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租金报价

    (元/平方米)

     

     

     

     

     

    最终报价(大写):          元每平方米

     注:1、采取暗标竞价方式,仅有一次报价,报价低于底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竞价资料没有密封的以废标处理。

          3、密封资料封面应注明招租商铺位置及编号。

     

      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人全称(盖章按捺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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