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所属的24间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概况
招租商铺共24间。其中位于新塘镇群贤路283号集资楼首层商铺共16间,面积共约446.30平方米;位于新塘镇新星市场楼首层电信直街商铺5间,面积共约176.34平方米;位于荔城街园圃路大敦二街11号3间商铺,面积约179平方米(见附件1)。
二、招租期限、租金及其他
(一)招租期限:3年。
(二)租金要求:第1年租金按中标价交纳,第2年租金比第1年递增5%,第3年租金比第2年递增5%。
(三)承租期间不得转租。
三、招租商铺用途
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餐饮、汽车美容、摩托车及电动工具等维修,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及其他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或造成影响的项目,不得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商铺经营期间不得占用道路、人行道,经营项目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具有相关经营资质。
四、竞租人条件
(一)以单位名义竞租的,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涉入社会影响较大的经济纠纷。
(二)以个人(自然人)名义竞租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三)招租商铺的原承租方须结清租金、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后方可参与竞租。
五、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竞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各一份。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二)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承租人确认方式
本次招租商铺承租人的确认采取暗标竞价的方式确定。
(一)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租人应将报价表(见附件2)密封送至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2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6室。
(二)2018年6月22日9点30分招租人与所有竞租人于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2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1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并公布招租商铺底价。报价最高且高于招租底价者为中标人,最高报价相同的,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现场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竞出最高价。
(三)最终确认中标人后,由招租人当场与中标人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一式两份,招租人与中标人各执一份。
七、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一)中标人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当日应立即支付中标商铺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中标人逾期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招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汇款。
(三)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广州增城开发区支行
账 号:3602886609100015014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13日
八、公开招租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价以招租商铺每平方米的租金为基准报价。
(二)竞租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竞租。
(三)本招租商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租申请。
(四)铺面按现状进行招租。
(五)出租公告未尽事宜,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六)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招租单位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法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0-82692655
附件:1、招租商铺具体情况
2、报价表
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
招租商铺具体情况
序号 |
位置 |
商铺自编号(自东向西) |
商铺面积 |
1 |
新塘镇群贤路283号 集资楼首层商铺 |
283号之一 |
61.2㎡ |
2 |
283号之二 |
36.9㎡ |
3 |
283号之三 |
11.7㎡ |
4 |
283号之四 |
32.8㎡ |
5 |
283号之五 |
32.8㎡ |
6 |
283号之六 |
11.7㎡ |
7 |
283号之七 |
34.2㎡ |
8 |
283号之八 |
25.2㎡ |
9 |
283号之九 |
31.5㎡ |
10 |
283号之十 |
44.1㎡ |
11 |
283号之十一 |
12.6㎡ |
12 |
283号之十二 |
34.2㎡ |
13 |
283号之十三 |
11.7㎡ |
14 |
283号之十四 |
34.2㎡ |
15 |
283号之十五 |
15.75㎡ |
16 |
283号之十六 |
15.75㎡ |
17 |
新塘镇新星市场楼 首层商铺 |
电信横街19号 |
39㎡ |
18 |
电信直街33号之一 |
25㎡ |
19 |
电信直街33号之二 |
25㎡ |
20 |
电信直街35号 |
37㎡ |
21 |
电信直街37号 |
50.34㎡ |
22 |
荔城街园圃路集资楼 首层商铺 |
大敦二街11号之一 |
110㎡ |
23 |
大敦二街11号之二 |
48㎡ |
24 |
大敦二街11号之四 |
21㎡ |
群贤路283号集资楼商铺平面图

新星市场商铺平面图

荔城街园圃路集资楼商铺平面图

附件2:
报价表
招租商铺位置 |
商铺自编号(自东向西) |
投标人 |
身份信息(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租金报价 (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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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价(大写): 元每平方米 |
注:1、采取暗标竞价方式,仅有一次报价,报价低于底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竞价资料没有密封的以废标处理。
3、密封资料封面应注明招租商铺位置及编号。
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人全称(盖章按捺手印):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