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海事处 严格落实新政 减轻航运企业负担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新政实施第一天起,新塘海事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取消船舶港务费收费规定,确保了国家惠民利民政策实施到位,切实减轻航运企业负担。
新塘海事处通过在签证大厅公告栏张贴通知文件、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和日常巡航口头告知等多种方式,向行政相对人宣传7项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信息,提醒相关企业、船舶船员关注收费新政的实施情况,根据时间节点安排好船期计划。另外,该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取消水运涉企收费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公布取消的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执行或变相继续收费。据悉,取消船舶港务费收费,该处每年将为航运企业减轻负担超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