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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将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

    2011-05-31 来源: 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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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销售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罚5000元

        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6月1日至3日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昨日下午,市物价部门在市发改局召开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工作会议,40多家房地产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个新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每个对外公开发售的楼盘、每套出售的新建商品房都检查到位,不留空白。

        行动将重点查处下列九种行为:一是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二是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三是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四是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五是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六是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七是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八是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九是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将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市物价部门表示,整治期间,广大群众可通过拨打12358价格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各类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及时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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