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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本月全面展开

    2014-11-0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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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企业合力共筑诚信社会

      为深入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诚信守法意识,推进我市诚信体系建设,11月,市文明办、市创建办牵头组织开展以“合力共筑、诚信强市”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活动期间,市工商、质监、食药监、农业、经贸、外经贸、旅游、文化广电等部门将组织开展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及标准的宣传活动;开展商圈融资、内贸信用险、商业保理培训活动;宣传商务信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加强对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宣传和推广应用;在全市商务领域全面开展商务诚信建设。

      各级宣传部门将宣传诚信制度化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各行业加强诚信建设的进展、成效,充分发挥“道德讲堂”载体的作用,让广大从业人员普遍接受诚信教育,提高全社会和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以及消费者识假防诈的能力。

      市物价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抓住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涨价、违规收费、价格欺诈、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加大对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管力度,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和价格消费警示,依法惩戒价格失信行为,曝光典型违法案件,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结合全国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集中开展价格和反垄断法律法规宣传以及价格诚信活动,分行业逐步推进明码实价,帮助经营者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引导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

      市食药监、卫生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公众科学介绍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公布情况,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

      市税务部门将利用税务网站、报刊、办税服务场所以及纳税入学校、微信、微博等渠道,宣传倡导依法诚信纳税。完善纳税人信用信息的基础资料,落实A级纳税人名录公开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工作。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工作机制,促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社会应用。

      市工商部门将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的宣传,宣传工商机关在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仿冒名牌、严厉打击传销、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加强食品市场行为监管、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广告监管、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商标专用权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情况。做好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执法工作阶段性成果的宣传。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力宣传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成果,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质监部门将开展质量诚信主题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和宣传,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消费品质量安全。围绕“以诚信为根本,以质量求生存,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主题,开展检测服务诚信承诺活动。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适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

      市食药监部门将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及有关举措。宣传网上非法售药和信息发布集中整治、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与信息管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抽检等工作情况。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开展政策解读。加大案件曝光及不良信息披露力度,适时公布典型案例,展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成果,震慑违法违规分子。

      市旅游部门将引导旅游企业践行“诚信服务”理念,在游客集中场所滚动播放旅游公益广告,并设计发布户外平面旅游公益广告。组织旅游企业及从业者开展“旅游出行签合同,服务质量有保证”宣传活动和2014年“旅游诚信经营(服务)案例”征集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重点旅游城市及其周边旅游市场的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合同、广告等是否诚信、规范、合法,查处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旅游消费预警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旅游消费陷阱,提高出游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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