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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

    2021-05-10 来源: 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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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工作方案(2.0版)的通知》(穗建改〔2020〕28号)、《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更新调整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H20205487)及《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穗发改〔2021〕5号)的要求,为落实好“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相关工作,现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印发给各有关单位(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2020年3月印发的《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不再单独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附件: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办理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穗发改〔2021〕5号)要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简易低风险项目)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项目范围

    简易低风险项目是指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投资占主导的,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厂房、仓库项目,涉及高能耗、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除外。

          二、工作流程及优化措施

         (一)工作流程

          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对新出让土地的项目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在签署土地出让合同阶段,同步办理投资项目备案并赋码。用地阶段未办理备案的项目,具体由项目单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的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以下简称市联审平台)申报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同步录入相关信息,市联审平台将办理备案所需信息推送至广东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在线平台)完成后续备案工作。省在线平台将备案办理结果反馈市联审平台。

         (二)优化措施

          1.项目建设审批“零成本”。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岩土工程勘察、委托监理机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相关事项费用,由政府部门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2.免于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免于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施工临时排水许可证),简易低风险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审批,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联办理,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证照。

         4.加快供排水、供电接入服务,企业免于办理相应的报装手续,简易低风险项目所涉及的供排水、供电外线工程不需办理项目备案、规划、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砍伐迁移树木等行政许可。

         5.严格落实联合验收制度。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的政府验收和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联合验收中一次性完成,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除外线工程规模大、情况复杂等特殊情况外,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应在工程竣工时同步完成接入服务。联合验收通过后,同步发放联合验收意见书和门牌号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纳入联合验收意见书,不再单独出具备案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将联合验收结果实时推送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所有权首次登记,免收登记费和工本费,在1个工作日办结。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合并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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