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增城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效组织应急管理专家开展工作,实现应急管理工作决策科学化,依据《广州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增城区拟组建本区应急管理专家库,现决定征集增城区应急管理专家,具体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专业类别
专家库按照专业类别分组,分为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电气、化工与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交通运输、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工业设备(含特种设备)、汛旱风灾害、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含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科技信息化、综合管理(含安全管理、法律)等专业组。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熟悉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相应(矿山、冶金、机械电气、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化工、水利、消防、气象等)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且成绩突出的;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在高校工作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的;未取得相应职称的,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5年以上;
(五)年龄在30-70岁,身体健康。年龄30-64岁的,身体健康状况需能胜任户外现场工作;年龄65-70岁,主要负责研究、论证和解决重大疑难技术性问题,原则上不安排户外工作。
三、专家库成员入库流程
专家库成员按照专业类别分组以自愿参与、征集遴选、择优选聘为原则,按下列程序选聘入库:
(一)入库专家由本人向增城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签署且所在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专家资格认定申报表》;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能够说明其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材料; 3.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二)增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对专家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复审;
(三)专家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将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届满后且未收到异议情况的,区应急管理局向候选专家颁发聘书;
(四)在公示期内,对拟入库专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实名提出。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对异议进行核实,作出处理决定,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异议处理决定在异议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并将决定和理由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和候选专家本人。
四、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人员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yjfgk@gz.gov.cn,同时纸质版材料递交至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菜园中路49号,黄小姐,汤先生(收),82738802)。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组建我区应急管理专家库有利于推进我区应急管理科学化决策,各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请积极申报入库,进一步充实应急管理专家库队伍。
2、公正公开,科学廉洁,选聘专家应保证全流程公正公开透明,对申报资料严格把关,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纳入专家库。
广州市增城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