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实施<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粤水建管[2012]172号)的规定,我局拟定了《关于划定增城区河砂禁采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按相关规定将划定禁采区有关内容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为12月9日至12月19日(有意见者请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并如实提供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修改完善该规范性文件的参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19年12月11日
(联系人:李向荣,联系电话:8261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