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科工商信字〔2021〕77号
关于报销广州市增城区创业领军团队、增城侨梦苑创业启动支持第2类人才项目验资报告费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申报增城区创业领军团队、增城侨梦苑创业启动支持第2类人才项目的申报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材料,区科工商信局负责报销报告出具费用,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销条件
(一)申报单位已申报2020-2021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创业领军团队、2020-2021年度增城侨梦苑创业启动支持第2类人才项目,并已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二)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已在本区注册,并在项目综合答辩评审环节前已提交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材料并附有相应发票。
二、报销标准
(一)申报单位凭项目申报时提交的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材料以及相应发票进行报销;
(二)同一申报单位同时申报创业领军团队、侨梦苑创业启动支持第2类人才项目的,只能择一进行报销;
(三)同一申报单位提交多于1份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材料的,只报销验资日期最新的报告。
三、申请材料
(一)《验资报告费用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复印件(需与项目申报时提供的版本一致);
(四)由出具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发票复印件(需与项目申报时提供的版本一致);
(五)验资报告/增资验资报告费用支付凭证;
(六)银行账号确认书(附件2)。
四、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申请材料顺序依次排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相符”意见,一式三份,经增城开发区/镇街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邮政EMS或自行送至区科工商信局;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将经申报单位盖章后的申请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发送至受理邮箱;
(三)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交资金拨付材料,包括:银行账号确认书2份、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资金拨付材料不要与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
(二)受理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229室;
(三)受理邮箱:zckj82748271@gz.gov.cn;
(四)联系人:李小姐、禚小姐;联系电话:020-82748271、32825521。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