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广州市增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增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根据范远峰、周远明、黄懋金、雷映霞等4人辞去广州市增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接受范远峰、周远明、黄懋金、雷映霞等4人辞去广州市增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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