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广州市增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增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汤丽玲、王晓华等2人辞去广州市增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其2人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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