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工作指引
市直各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穗规划资源规字〔2023〕3号)已印发实施,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进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规范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及联合审查等,现将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工作,制定相关操作细则。具体政务服务事项设置和认领、实施部门、业务系统、具体办理流程等办事指南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材料及材料说明
2.办理流程示意图
3.项目联合审查意见书
4.项目认定书模板
5.注销/撤销项目认定文件模板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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