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5月23日在广州市增城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广州市增城区审计局局长 杜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部署安排和省、市工作要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加强统筹推进,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将整改实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落实整改。区审计局加强审计整改分类管理,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分别提出审计整改要求,推动问题整改。截至2024年4月底,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4个问题中,立行立改的3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的15个问题中14个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正按计划推进;持续整改的2个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各相关单位整改落实金额24571.12万元,其中上缴区财政24150.97万元,减少财政拨款420.15万元,制定完善工作制度9项。
(一)强化组织领导,整改责任压得更实。2023年,增城区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均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坚持整改见效“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加大审计整改追踪问效力度,增强审计整改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区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或信息作出批示,要求相关责任部门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区委审计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要审计事项15件,切实做好专项督查和日常督办,督促整改事项落实到位。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
(二)增强贯通协同,整改效能持续提高。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监督、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推进形成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在全面整改方面,我区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全口径、全周期管理机制,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及提出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明确整改责任,动态跟踪整改工作进展。在专项整改方面,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工作,强化信息沟通、措施配合、成果共享,以审计整改提醒函、审计“回头看”、机关绩效考核等为抓手,提升整改综合成效,推动审计整改做深做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整改成效更加明显。区人民政府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各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将审计整改与加强内部治理有效结合,既落实具体问题的整改,又积极举一反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做到“整改一点、规范一片”。如在预算编制管理方面,区财政局制定了《广州市增城区本级重大政策和项目财政立项预算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预算和绩效管理融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未按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一是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入资金管理方式的通知》,完善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管理机制,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入调整为缴入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二是将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895.08万元缴入区国库。
2.对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了《2024年增城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意见》,增加细化预算编制相关内容,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各项目编入对应经济科目,编实编细年初预算,同时加强预算项目审核,从源头深化预算编制管理。
3.对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量化的问题。区财政局组织全区开展了绩效评价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能力,督导各预算单位按要求科学设置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量化绩效目标编制。
4.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区财政局转发了《广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法》并提出落实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和标准、上缴企业范围、上缴时限,通过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推动国有资本运营健康有效。
5.对个别财政直达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了《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提高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效率,并强化监督管控,针对直达资金进度较慢的情况印发提醒函,及时督促业务部门加快预算下达及执行进度,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效益。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的问题。一是区财政局转发了《广州市预算草案编制工作规程(试行)》,明确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法定的刚性约束,提高全区预算编制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1个部门和2个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已按规定将结转资金等全部纳入预算,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各业务部门联动,避免预算重复编制。三是相关单位部门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前期工作,通过源头把控,提高预算编制准确率。
2.对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区财政局完善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加强常态化监督指导,定期通报各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情况,督促各单位加快项目推进,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2个部门和1个单位加强项目论证审核,提高预算编报质量,通过科学编制预算,增强预算的可执行性,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中结合实际情况对前一年度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减少或不安排预算。三是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时调整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3.对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一是区财政局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明确非税收入上缴流程和方式,定期对各单位上缴等情况进行检查;二是1个部门和1个镇已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22.35万元全部上缴区财政,1个部门和1个单位已收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3020.34万元并上缴区财政。
4.对结转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1个部门、2个单位和1个镇已将结转结余资金13600.31万元全部上缴区财政;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收入支出监管力度、加强对账审核等方式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5.对政府购买服务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区财政局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二是1个部门已与服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重新明确服务内容和方式,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6.对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区财政局转发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政策要求的通知》并提出落实意见,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和指导,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二是2个部门和1个单位在下一年度按采购计划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并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1个部门在下一年度已取消了重复采购的物业管理服务。三是相关部门单位修订了本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制度,加强对采购方式、采购实施过程的审核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7.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求各单位使用统一的应用程序对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调度等环节进行管理,提升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1个镇按规定对2台公务车辆喷涂了统一的公务用车标识;1个部门加强日常车辆的维修养护监管,并在下一年预算中申请经费更新替换达到报废条件的公务车,减少公务用车养护成本;4个部门、1个镇修订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完善了用车审批程序,在公车系统中完整录入公务用车时间、用途、里程等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
(三)重点民生事项和工程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点民生事项方面
一是对部分污染物的进水浓度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问题。1个部门优化污水系统布局,健全污水治理系统,建设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26宗、完成排水单元达标认定1637个,同时开展增城区智慧排水系统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进水浓度稳定提升。
二是对1个污水处理厂投产三年负荷率仍未达标的问题。1个镇持续推进污水设施优化工作,完成了污水处理厂约30公里的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污水管网密度达到区有关要求,并根据城市发展情况持续挖掘排水单元,增加纳污人数,实现污水应收尽收,逐步提升负荷率。
三是对1个已停运污水处理厂的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运营单位已将结余资金45.41万元上缴区财政。
2.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对投资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1个部门、2个单位与施工、监理等单位核实确认并追回了多计多付的工程进度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增值税税金等合计419.05万元,同时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相关规定支付资金,加强资金支付管理。
二是对工程结算方面存在的问题。1个镇加强项目现场监管,已核实并扣回1个工程项目多计的工程款1.1万元;同时督促承包单位对结算资料进行整理和审核,及时办理结算评审,9个未及时办理财政结算评审的项目中有2个项目已办理财政结算评审,7个项目正在整理结算资料。
三是对工程进度方面存在的问题。1个镇加大对工程承包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承包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未按约定工期完工的3个项目已全部完工。
四是对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个镇已督促相关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规定,并加强合同审查管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同时已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调整预留的保证金,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相关规定,新签订的施工合同均按规定要求比例预留保证金。
(四)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对引导基金资金管理不善的问题。1个企业已督促子基金管理机构加强投资后续管理工作,2支子基金返投比例已达到引导基金返投要求;1个企业除预留5000万元确保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外,已将引导基金退出投资项目后的投资本金6591.14万元及投资收益771.42万元上缴区财政。
二是对财务会计报表不规范的问题。1个企业经区财政部门批复已将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同时按照会计准则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了调账处理,修订了公司会计核算手册,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三是对未及时收回应收款项的问题。1个企业已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追收,法院已经受理立案。
四是对未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问题。1个企业已签署公司增资及章程修订等股东议案,并向工商部门递交了工商变更资料,完成了增资及章程工商登记变更。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对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1个镇加强对公建配套物业的管理,收回被企业无偿占用的公建配套物业,并制定了公建配套物业管理工作方案,梳理闲置公建配套清单,按照规划的使用功能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使用。1个部门已收回被社会性组织协会无偿占用的办公用房。1个部门已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更新完善了资产的规格型号等重要信息。1个镇、1个部门和1个单位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二是对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了《增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区国有资产处置行为。1个镇完善了187项资产的移交、调拨等手续。1个镇、1个部门已按规定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122项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置。
三是对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2个单位已将未登记入账的2.79万平方米房产登记入账。2个部门已将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24.43万元资产登记入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1个镇已将少列固定资产原值20万元补登记入固定资产账。
3.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对空气指标PM10部分年度不达标的问题。1个镇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巡查制度,开展了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整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巡检工作,2023年对施工工地组织巡查近30次,PM10浓度已达到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是对部分河涌水质个别指标超标的问题。2个镇实施了生活污水查漏补缺及供水改造工程,持续开展污染源排查及整治工作,加大河涌综合整治力度,相关河涌水质已达标。
三是对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到位的问题。1个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6座尾水排放超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完成整改,尾水排放已达标。
四是对高标准农田管护不到位的问题。1个镇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与项目所属村委会签订项目后期管护协议,并进行了土壤施肥情况监测,开展了测土配方施肥等工作,加强对高标准农田的管护。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对审计移送的5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及相关主管部门正在进一步核查,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
三、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跟踪检查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成效明显,还有2个问题尚未整改到位,1个整改期内的分阶段整改问题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追缴问题,受房地产低迷等因素影响,正有序推进;1个持续整改的问题为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财政结算评审问题,需进一步细化长效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作出后续整改安排,目前正按前期制定的工作计划和阶段措施推进整改中。
下一步,区人民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抓好源头防控。区审计局将对后续整改情况持续进行跟踪检查,加强指导和监督,核实相关单位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工作成效,为增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