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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选聘兼职仲裁员的公告

    2023-03-09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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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觉悟高,公道正派,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书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其他行政或纪律处分,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仲裁员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曾任审判员的(在职审判员除外);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1.接受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安排,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并及时制作仲裁文书;

      2.完成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劳资纠纷咨询、调解任务;

      3.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遵守国家、省、市、区制定的关于仲裁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提供材料:

      采取参聘人员个人报名方式,填写《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报名表内容要填写完整、贴一寸彩色照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目前无工作单位可以不盖章);同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仲裁员证和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予以核对。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当面递交和邮寄递交的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东楼,增城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室(收)

      邮政编码:511300

      联系电话:020-82731678

      联系人:刘先生

      (三)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0日。

      (四)资格审查与面试: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对审核合格人员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座谈面试和综合评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所选聘人员与选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资格。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仲裁员证和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聘任:经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核通过,综合评定优秀的人员将被聘任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

      (六)待遇: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的,根据办案情况,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给予办案补助。

      四、其他事项和要求

      1.对兼职仲裁员不实行日常考勤,不要求定点常驻。

      2.兼职仲裁员执行公务时与专职仲裁员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3.兼职仲裁员在聘任期间不得担任受聘仲裁机构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兼职仲裁员为律师的,不得审理其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案件。

      4.兼职仲裁员参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活动,应服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统一安排,严守工作纪律,服从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仲裁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如对本公告的相关事宜需要咨询的,请于2023年3月20日前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20-82731678)。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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