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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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增城区2020年蔬菜瓜果收购、贮藏应急补贴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6-18 16:45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为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蔬菜瓜果积压滞销问题,现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家禽水产品收储和蔬菜瓜果收购、贮藏应急补贴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0〕9号)、市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家禽水产品收储和蔬菜瓜果收购、贮藏应急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穗农函〔2020〕107号)要求,结合我区生产和市场销售实际,特制定应急补贴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蔬菜瓜果应急收购、贮藏奖补政策,鼓励相关经营主体加大收购、贮藏力度,缓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果蔬农产品积压滞销状况,完成5000吨蔬菜瓜果收储任务,确保食用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奖补范围

  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4月30日期间,收储采购本区种植蔬菜瓜果(专指从种植环节收储采购,达到上市要求的瓜果菜类)100吨以上的本区收储采购企业(包括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

  为提高资金扶持面和效益,奖补资金根据市场蔬菜瓜果积压滞销情况及时间优先的原则,按收储采购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奖补,即先补贴2月份,后补贴3月份,如此类推。收储采购时间相同时,奖补资金优先安排收储企业收储小型种植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及涉及脱贫攻坚相关项目的蔬果瓜果。

   三、奖补标准

  蔬菜瓜果收储采购每吨奖补200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蔬菜瓜果收储企业向收储采购地所在的镇(街)农业部门提交《收储奖补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1.《收储奖补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采购对象产地证明材料。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明(包括种植企业/种植户规模)。

  4.收储采购蔬菜瓜果资金往来证明(发票或收据、资金流水等)。收储蔬菜瓜果的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提供租赁冷库(租赁合同、发票或收据,资金流水等)或自有冷库证明材料。

  5.收储蔬菜瓜果的企业需提供入库记录和出库记录。

  6.银行账户复印件。

  7.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收储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联系人:何健灵,联系电话:826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