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增府征〔2022〕16号)
广 州 市 增 城 区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增府征〔2022〕1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九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13号),将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经济联合社、湖中村河背股份经济合作社、湖中村老围经济合作社,宁西街章陂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7.5331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九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经济联合社、湖中村河背股份经济合作社、湖中村老围经济合作社,宁西街章陂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33.7753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32.2253公顷(其中耕地12.2895公顷、园地15.9633公顷、林地0.5814公顷、其它农用地3.3911公顷)、建设用地1.5468公顷、未利用地0.0032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河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8.5433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1.3253公顷(其中耕地0.0206公顷、园地0.9760公顷、林地0.1867公顷、其它农用地0.1420公顷)、建设用地7.1880公顷、未利用地0.0300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老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0.5040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0.0402公顷(其中耕地0.0137公顷、园地0.0088公顷、其它农用地0.0177公顷)、建设用地0.4638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章陂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4.7105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4.6985公顷(其中耕地0.0558公顷、园地0.1454公顷、林地4.1746公顷、其它农用地0.3227公顷)、建设用地0.0120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6月16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湖中村经济联合社、湖中村河背股份经济合作社、湖中村老围经济合作社,宁西街章陂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20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九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府土审(02)〔2022〕11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