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增城区公布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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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

关于公布实施《增城区翟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8-06 11:46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增城区翟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专家论证、听证会等程序,经2021年度增城区建筑环境与交通市政专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公布实施(穗府增规划资源审〔2021〕11号),自批准之日(2021年7月9日)起生效。

  现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共同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和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增城区翟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的批复(穗府增规划资源审〔2021〕11号).PDF

             2.《增城区翟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jpg

             3.公众意见及落实情况.docx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