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应急管理部宣教中心 发表日期:2020-04-03 字体大小: 【大中小】
森林防火野外“七不准”
(一)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严禁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严禁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发生森林火灾,尽快撤离火灾现场,并立即拨打12119,报告火灾发生具体地点,不要擅自前往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