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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鼓励惠民生鲜超市管理办法》解读

信息来源:增城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6-02 16:10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鼓励惠民生鲜超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解读如下:

  随着经济和人口的不断增长,我区肉菜市场配置因布局不平衡造成供给不充分的问题已成为满足群众就近买菜的主要障碍,同时,我区部分大型传统综合农贸市场的安全维稳、交通疏导压力也日益增大。为尽快破解这些难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以及区政府的部署安排,由区商务局牵头会同各镇街在参考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规划建设惠民生鲜超市的创新举措,并制定《增城区鼓励惠民生鲜超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主要目的

  制定《办法》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通过惠民生鲜超市规划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区肉菜流通市场经营秩序,有效疏导城区大型老旧市场的管理压力,缓解社会治理和交通问题;二是优化市场的资源配置,将市场资源化整为零,按需布局解决市民群众就近买菜购物的迫切要求;三是创新经市场营管理方式,推进全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七条(另含两个附表)。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说明《办法》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对象以及概念解释。

  2、设立标准。对惠民生鲜超市的规划配置标准、面积、场所、商品种类等进行规定。

  3、申报程序。明确申报网点建设的条件、资料要求,达到条件的经营主体,依照要求将相关资料提交属地镇街(开发区)进行审核后,报区商务局备案。

  4、硬件设施。对生鲜超市网点硬件设施、设备和名称标识进行了规定。

  5、管理要求。对生鲜超市网点的经营团队职责、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产品追溯、诚信经营等予以明确,同时属地镇街定期开展年度经营考评工作。

  6、补助标准。对资金补助的申报程序、补助标准、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进行了规定。经营主体通过审核后,需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建设,并在建成投入运营后,在规定期限内向属地镇街提出补助申请,经现场勘验合格后,由区商务局依照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正常运营三年以上,并连续三年在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的,另再给予资金奖励。

  7、附则。对资金的规范使用、生效日期和有效期予以明确。

  三、测算依据

  通过对多个生鲜超市进行调查,区商务局依照店面装修和设备购置费用的35%-45%确定补助金额,按照《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为:100㎡以下补助6万/家;100-200㎡补助8万元/家;200㎡以上补助10万元/家,这个标准符合政府牵头、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