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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城区服务企业二十条措施>对重大经济社会贡献项目给予专项支持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增城区科工商信局 发布时间:2019-06-27 17:27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关于<增城区服务企业二十条措施>对重大经济社会贡献项目给予专项支持的实施细则》

  一、编制背景

  去年8月份,我区出台了《增城区服务企业二十条措施》,其中专门列一条“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贡献的项目,经区政府审定后给予专项支持”,但对该条没有明确的扶持条件、扶持标准、程序。为便于政策的落地,我区制定了《关于<增城区服务企业二十条措施>对重大经济社会贡献项目给予专项支持的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关于<增城区服务企业二十条措施>对重大经济社会贡献项目给予专项支持的实施细则》主要分为扶持对象和条件、扶持方式和标准、申报程序、申报资料要求、其他等5个部分。

  第一部分确定扶持对象和条件,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企业(项目)的具体标准进行了明确,包括产值贡献、税收贡献、进出口贡献、行业地位、项目要求、发明专利、重点实验室、省重点支持骨干企业等。

  第二部分扶持方式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企业在建增资扩产(技术改造、转型升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最高10%的补助,且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补助资金拨付时,年度拨付资金额度不超过企业上年地方经济贡献;当年未拨付完成的,纳入下年拨付,直到全部拨付。

  第三部分申报程序,即企业提交申报资料——开发区或属地镇街初步审查——区科工商信局汇总审核——区财政局复核——区科工商信局请示区政府——下达资金拨付。

  第四部分申报材料要求,即证明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第五部分是对文件有效期的规定。

  三、关键词解释

  按文中出现的顺序对以下关键词进行解释。

  (一)上一年产值增量拉动全区规上产值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申报企业上年产值减去上上年产值的差额除以上上年全区规上工业产值再乘以100%,得出的结果大于或等于1%。

  (二)上一年进出口额增量拉动全区进出口总额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申报企业上年进出口额减去上上年进出口额除以上上年全区进出口总额乘以100%,得出的结果大于或等于1%。

  (三)亩均产值:按企业年产值(单位:万元)除以占地面积(单位:亩)计算。

  (四)发明专利:企业名下已获得发明授权的专利。

  (五)在行业大类里面内处于领先地位:指该企业行业分类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大类”代码,例如“14”的食品制造业、“17”的纺织业、“21”的家具制造业、“36”的汽车制造业,并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等评定,近三年该企业在其行业大类中,市场占有率、销量、竞争力等指标排名前3的企业。

  (六)获得国家行业管理必要的资质:是指汽车、新能源汽车等实施生产资质管理、必须申请行业准入的行业,企业已获得相应的资质,以相关行业公告目录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以认定文件、证书或牌匾为准。

  (八)省重点支持的大型骨干企业:省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支持的大型骨干企业,以认定文件、证书或牌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