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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增城区科工商信局 发布时间:2019-05-09 09:36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了落实“人才是第一资源”,更好应对各地不断加剧的人才竞争形势,根据《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增委发〔2016〕9号)文件精神,在《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我区制定了《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3个专项,5年内计划支持约75个产业高端创新创业团队和服务人才,包括约40个创业领军团队、约25个创新领军团队和约10名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每年,创业、创新领军团队以“人才+项目”形式进行申报。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

  对新引进的顶尖创新团队,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开辟绿色通道引进,并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经费资助。

  (一)创业领军团队

  1.分组别申报:

  新引进组:在增城注册企业不超过2年,生物医药类企业不超过5年,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注册;

  本土成长组:在增城注册企业不超过8年,生物医药类企业不超过12年;

  2.申报条件(具体参考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

  (1)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

  (2)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和相对完善的产业模式,可产业化生产。

  (3)企业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由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控股,或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拥有企业不低于30%股份并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3.资助方式:

  100万人才+创业经费;

  500万项目经费;

  办公场地入驻支持、安家支持、贡献奖励等。

  (二)创新领军团队

  1.分组别申报:

  新引进组:团队带头人在申报单位工作不超过3年或承诺入选后6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

  本土创新组:所在企业已在本区工商注册并依法纳税3年以上,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500万元以上。团队带头人及60%以上核心成员应在申报单位工作3年以上。

  2.申报条件(具体参考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

  (1)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

  (2)团队带头人现(拟)担任申报单位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3)团队带头人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新药证书等,或曾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

  (4)入选创新领军团队后与该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3.资助方式:

  100万人才经费;

  300万项目经费;

  安家支持、贡献奖励等。

  (三)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

  1.申报条件(具体参考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

  在本区运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和组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孵项目或毕业项目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毕业后在本区落地项目多的各类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2)在本区投资项目数量多、投资总金额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各类风险投资、天使基金、创业基金等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3)在本区设立各类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金融产品,为人才创业、科技项目投产、产学研转化提供融资支持,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各类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

  (4)在人才引进、人力资源配置、急需紧缺人才猎取、高端人才服务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和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5)服务本区实体经济企业数量多、服务效果良好的各类检验检测、共性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6)在知识产权、技术交易服务、各类标准创制、人才协会等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7)其它本区所特需的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2.资助方式:

  1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

  优先纳入重点支持服务企业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三、解读途径和时间

  1、集中解读

  时间:该办法印发实施后至2019年上半年

  途径:报纸、政府网站、宣讲会等

  解读单位: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常态化解读

  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途径:电话、QQ群等

  解读单位: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