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聚焦 > 优化营商环境 > 营商政策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5-18 00:00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发区各部门:

  现将《广州市增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改局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8日


广州市增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细化落实市委“1312”思路举措,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把握重大发展机遇,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提高经济循环质量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百千万工程”、绿美增城生态建设、广州东部中心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引领等四大行动,扩大有效投资、激发消费潜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全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有所提升,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有色、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推进工业设备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更新升级和技术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推动压缩机、泵、电机、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设备。推广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设备等先进智能制造设备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等软件系统。严格落实能耗、排放、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推动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设施和老旧化工等设备置换升级。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开展零碳、低碳工业园区示范建设。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支持中电荔新、华电福新、第六资源热力电厂等发电项目灵活配储,推广储能设备应用。加大光伏、风电、氢能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已达或临近寿命期的光伏设备更新改造。支持电网输配电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乡村配电设施等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动落后低效设备淘汰更新。推动交充桩智能化改造和直流快充站升级改造,完善充换电、LNG加注等设施建设。

  (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加快小区及周边适老化和适儿化设施、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安防、消防、文化休闲、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鼓励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

  (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5G、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推动道路交通、照明系统、广播电视等数智化改造。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等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进水厂、管网和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强化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加快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实施燃气、供排水管网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抓紧替换超过20年寿命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供排水管网。结合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和提质升级。

  (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推进全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升级改造,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企业安装充电柜、换电柜等集中充换电设施。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加强低空经济装备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交通设施提速建设,加快健全广州公铁联运、增城站、新塘站等交通枢纽相关配套设施。

  (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加大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加大新型农机及智慧化系统推广。做大做强区内现代农业装备与服务产业园,加强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强化创新支撑,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发展智能农业装备。因地制宜推进物流配送中心、冷链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依托荔枝、迟菜心、丝苗米等特色农产品,增城迟菜心产业园等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探索“生态+农业+旅游”的产业模式,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

  (七)提升教育科研设施设备水平。支持科研院所和企业技术平台更新科研技术设备,提高科研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设备和实验实训设备,鼓励以租赁形式更新设施设备。推动基础教育学校学舍、安全防范设施、教学仪器装备、校园图书馆、数字化基础环境等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鼓励各类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更新置换先进科研设备。推进体育场馆建设,加快体育设施设备更新。

  (八)推动文化旅游设施更新升级。高质量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建设高质量文旅市场载体。支持白水寨、二龙山等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改造和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推进农文旅元素全面深度融合,打造追求商业价值与文化传承并重的4A级旅游景区,打造乡村观光旅游增城品牌。支持企业发展文旅新业态,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推进智能健身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

  (九)推进医疗康养设备设施迭代升级。加强区域医疗配套建设,引入中心城区优质公办医疗资源。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优化住院诊疗服务。支持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设备设施水平。完善老年健康、医养结合、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备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推进医疗装备产品“购买技术服务”和设备租赁等新模式。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北汽等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通过开展促销活动、发放换新补贴、赠送充电桩等形式提供购车优惠让利,促进汽车更新消费。落实市促消费政策,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申报广州市汽车以旧换新奖励。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群团组织和区属国有企业车辆更新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持续推进公交、环卫、运输等领域在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鼓励龙头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以及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活动专区,通过直接补贴、优惠促销等方式鼓励消费者换购节能产品。鼓励企业创新家电产品消费新场景。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支持万达、永旺、东汇城等商业综合体组织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十二)推动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索菲亚、百能、皇朝家私等本土家具企业加强上下游合作联动,打造线上样板间,为房地产、城市更新、未来乡村等项目入住居民在集中装修、团体采购等方面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引导生产企业围绕智能家居等开发新型终端产品,鼓励企业推广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场景。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快“换新+回收”“互联网+循环利用”等新模式发展,鼓励企业建设逆向物流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加快完善以回收网点为基础、“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为平台、专业回收企业为核心、再生资源有效利用为目的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动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发挥公共机构带头示范作用,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处理渠道。鼓励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支持打造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

  (十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实施取消二手车限迁、异地交易登记政策,支持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培育完整的二手车出口交易、整备、检测等上下游配套服务。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建设二手商品交易线上平台和线下市场,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支持视享、可穿戴等电子产品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

  (十五)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加快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推动新型储能、生物医药、工业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加快创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开展旧件损伤检测与残余寿命评估、质量性能检测及智能运行监测、先进表面工程与增材制造成形等技术研发应用。

  (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支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低效产能有序退出。支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企业集聚发展。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化回收利用,支持企业工艺设备提质改造,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七)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标准支撑。推动实施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能耗标准。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节能降碳等标准制修订,配合市有关部门推动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相关主体积极参与绿色低碳领域相关国际、国家和地方标准制修订。

  (十八)加快产品技术标准升级。支持我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家电、家具、汽车等产品标准以及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设备等产品设备和零部件回收利用标准制修订。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十九)加强重点领域标准衔接。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和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关标准化活动。支持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加强“湾区标准”衔接和“一带一路”绿色标准合作,用先进标准倒逼装备产品技术升级、质量提升,助力我区再生资源产品、再制造产品、二手商品走出去。

  六、实施系列组合政策

  (二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好各级企业技术改造支持资金等相关领域财政资金,加大对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升级改造的支持。谋划储备一批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商贸流通、城市交通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专项资金,加强与上级资金统筹协同,联动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工作。根据区实际财力情况,出台和优化提升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降低换新成本。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加强绿色产品采购。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十一)完善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新能源车购置、二手车销售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加速折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

  (二十二)强化金融政策扶持力度。用好国家设备更新再贷款货币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金融支持工具。大力支持绿色金融,综合运用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与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加强对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动融资租赁服务工业、教育、科技、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引导银行机构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推出更具吸引力的消费信贷产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信用贷度。

  (二十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加快盘活低效用地,提容建设新型工业化厂房载体。

  (二十四)加强创新支撑。推动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硬科技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高企”的梯次培育体系,大力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积极应用业主制、赛马制、揭榜挂帅、板块委托等方式开展技术攻关,围绕汽车零部件、面板制造等优势产业布局一批中试平台,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

  七、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五)强化统筹组织。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做好与中央、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上级政策、审批、资金等更多支持。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政策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政策宣传。借助增城融媒全媒体传播体系多渠道广泛传播,完整准确传达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政府支持政策,在政务大厅、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咨询台,通过政策咨询、宣传推广、优惠促销等方式,提高企业和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十七)优化消费环境。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为守信企业提供降低监管频次等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或服务受限等联合惩戒措施。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大网络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

  (二十八)完善评估反馈。畅通沟通联系渠道,相关政策制定和出台要广泛听取与政策关联性强的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意见,加强监测分析,定期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指导相关部门及时调整。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重点事项

重点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

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加快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增城供电局等参与,以下各项均需各镇街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区发改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增城供电局等参与

(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四)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林业园林局等参与

(五)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财政局等参与

(六)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更新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七)提升教育科研设施设备水平

区教育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人社局等参与

(八)推动文化旅游设施更新升级

区文广旅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林业园林局等参与

(九)推进医疗康养设备设施迭代升级

区卫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参与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参与

(十一)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二)推动家具家装消费品换新

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十三)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区科工商信局、区供销总社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等参与

(十四)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十五)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

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等参与

(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区发改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参与

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七)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标准支撑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十八)加快产品技术标准升级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十九)加强重点领域标准衔接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参与

实施系列组合政策

(二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商信局等参与

(二十一)完善税收支持政策

区税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科工商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科工商信局等参与

(二十二)强化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增城监管支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参与

(二十三)强化要素保障

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创新支撑

开发区科创局、区发改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等参与

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五)强化统筹组织

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政策宣传

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工商信局、开发区科创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优化消费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参与

(二十八)完善评估反馈

区发改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