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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3-24 16:38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成本支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穗建改〔2020〕3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简易低风险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简易低风险项目是指: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投资占主导的,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5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下,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普通仓库和厂房,且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
  二、市政府已公布全市686个工业产业区块“一书一表三图”(地质信息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告知书、告知一览表、平面图、钻孔柱状图和剖面图)等地质资料,各相关单位可根据项目所在区域自行下载,作为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的参考。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地质信息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告知书及使用说明的通知》。
  三、对于新出让工业地块(含上述 686 个工业产业区块内地质资料达不到初步勘察深度的),市、区土地收储部门应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初步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勘察孔按 50×50米网格进行布置,原则上单个项目不少于3个孔,钻孔深度须穿过松软土至硬塑土层且不少于3个孔达到强风化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作为用地清单在土地出让时一并提供给土地受让人。其中,对于带方案出让的工业产业区块内存在的简易低风险项目,对应位置的岩土工程勘察应达到详细勘察深度要求。
  四、上述“一书一表三图”或初步岩土工程勘察地质资料深度不满足简易低风险项目设计要求的,或已出让地块简易低风险项目未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详细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相关成果于10个自然日内提供给建设单位。
  五、《实施意见》印发后,建设单位已委托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的简易低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可凭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合同等资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返还岩土工程勘察费用。
  六、本通知自2020年8月3日起施行,试行1年。试行结束后或者试行过程中再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修订(如政策无调整,试行期的下一年度起,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区级财政预算保障详细岩土工程勘察费用)。
  特此通知。


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