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聚焦 > 优化营商环境 > 营商信息

区司法局行政复议调解促和谐,柔性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信息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15:12

        近日,在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赖映瑜的多次协调与亲自主持下,行政复议科成功促成一宗涉及违法转供电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达成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书。

        该案申请人为增城区某村的转供电承包人,因在2023年5月至2024年1月期间以1.2元/度的单价向租户收取电费,超出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被区执法部门作出罚款6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后,赖局数次组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沟通,并安排行政复议科工作人员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处罚幅度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经查,申请人虽主张收费包含线路损耗及设备维护等成本,但在行政处罚程序中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考虑到申请人在复议期间积极配合,主动退还部分超额收取电费,并将该村大部分转供电业务移交至属地供电所,积极消除违法状态,复议科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轮协商。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前提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将原罚款金额变更为18万元,原违法所得变更为9万元,合计27万元。

        本案坚持“应调尽调”原则,贯彻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充分考虑案件背景以及申请人的实际经济状况,通过组织当事人协商促成调解,既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又践行了柔性执法与教育引导为先的理念,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执法温度与力度相统一的具体实践,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有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