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陈某祥不服仙村镇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及拒绝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增府行复[2023]279号)

    2023-11-30 来源: 区司法局
    【字号: 分享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增府行复〔2023〕279号


    申请人:陈某祥

    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法定代表人:钟灼坤,职务:镇长。

    委托代理人:姚倩玲,被申请人的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湛栩婷,广东中粤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陈某祥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21日强制拆除其房屋及拒绝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请求:

    一、确认被申请人强拆申请人房屋的行为违法。

    二、被申请人依法对申请人的房屋进行公平合理的安置补偿及依法对申请人进行国家赔偿。

    申请人称:

    申请人于2020年7月于仙村镇某境村某新路旁投资建设了一幢建筑面积约为296m²的混凝土房屋。因仙村镇某境村村镇工业园区更新项目发展需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在2023年1月13日,发出了穗增府预征〔2023〕3号《征收土地预公告》,而申请人的涉案建筑物则位于征地红线范围内。在征地预公告期间,被申请人曾派员对申请人房屋进行详查,但一直未与申请人协商房屋拆迁补偿事宜。为推进项目交地进度,在未与申请人充分协商房屋补偿的情况下,便于2023年4月21日组织施工单位对申请人所建设的房屋进行了非法拆除。在未与申请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强制拆除申请人房屋的行为已经侵害了申请人的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屋补偿对象原则上为其所有权人,申请人作为涉案房屋的权属人有权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征收土地及房屋拆迁中,唯一合法的强制拆除是“司法强拆”,司法强拆必须的条件有: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2.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在没有和申请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并且违反法定程序强拆申请人的房屋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望判如所请!

    被申请人答复称:

    一、涉案房屋虽已拆除,但房屋已完成详查并制作了房屋补偿计算表。

    因仙村镇某境村村镇工业园区更新项目发展需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3日,发出了穗增府征〔2023〕3号《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年2月23日,仙村镇人民政府与某境村辖下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涉案房屋位于增城区仙村镇某境村某源水泥厂范围内,又因某源水泥厂在红线征地范围内,答复人在对某源水泥厂内的建筑进行价值评估前,曾派员到涉征厂房进行建筑物详查,答复人在巡查期间发现,涉案房屋并非由某源水泥厂的承租人投资建设。经查,申请人向答复人提出其为涉案房屋权属人并向答复人主张建筑物补偿款。

    申请人向答复人提出其为涉案建筑物权属人后,申请人已安排人员对涉案房屋进行详查,详查工作结束后由第三方单位制定了《增城区仙村镇某境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及附属物详查成果表(初稿)》及《增城区仙村镇某境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拆迁房屋补偿计算表》。

    因涉案房屋位于某境村某源水泥厂范围内,且某源水泥厂的出租人分别为某境村某北、某贝、某南、某屋等经济社,有部分村民就涉案房屋建筑物权属及补偿分配一事提出异议。因涉案房屋权属及补偿分配一事存在争议,故答复人并未与房屋权属人签订补偿协议。又因项目进度需要,答复人于2023年4月21日组织施工单位对涉案房屋进行了拆除。房屋虽被拆除,但答复人已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以确保申请人的财产权益。

    二、答复人不存在拒绝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等行为。

    在涉案土地征收期间,因有部分村民对涉案房屋的权属提出争议,为妥善处理房屋权属争议及建筑物补偿分配纠纷一事,答复人将涉案房屋的建筑物补偿款留存在镇政府,对于涉案建筑物的房屋补偿价值,答复人在完成房屋详查后,已制定了《增城区仙村镇某境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拆迁房屋补偿计算表》,涉案房屋安置补偿总款合共为人民币810,504.85元。对于涉案房屋的补偿款,答复人并不存在拒绝支付的行为,待涉案房屋权属清晰后,答复人同意按照《增城区仙村镇某境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相关规定,向申请人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

    本府查明:

    2023年1月13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穗增府预征〔2023〕3号《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范围包括仙村镇某境村的土地,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是一类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拟征收土地面积是3.5355公顷,合53.032亩。随后被申请人印发《增城区仙村镇某境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对适用范围及对象、土地征收补偿、房屋征地补偿及安置、奖励措施、其他事项等作出明确规定。

    涉案房屋位于仙村镇某境村某新路旁,在上述征地预公告范围内。2023年2月,被申请人委托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详查,并由第三方制作《增城区仙村镇某境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及附属物详查成果表(初稿)》及《增城区仙村镇某境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拆迁房屋补偿计算表》,该表载明该房屋的结构及装修情况,并核定建基面积为133.12平方米,建设面积为296.13平方米,根据《增城区仙村镇某境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计算得出房屋区位、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为743582.43元,按时签约奖励款为66922.42元,合计为810504.85元。

    被申请人称因涉案房屋权属及补偿分配一事存在争议,故未与房屋权属人签订补偿协议,又因项目进度需要,遂于2023年4月21日组织施工单位对涉案房屋进行了拆除。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违法强制拆除其房屋及拒绝支付补偿款行为违法,遂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府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条例规定的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进一步优化土地征拆管理机制推动重大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增委办字〔2020〕2号)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进一步优化土地征拆管理机制推动重大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增府办字〔2021〕11号)均规定:“强化镇街实施主体权限和责任。年度土地征收拆迁任务下达后,各镇街按计划开发征地拆迁、补偿支付、土地围蔽及管理等工作,以项目为单位由各镇街自行制定和组织实施土地征收拆迁工作方案,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的通知》(增府规〔2018〕2号文)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省、市和我区现行征收补偿标准相关规定,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的,各镇街应函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征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由所在镇街召开党(工)委、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明晰净地移交标准,所收储土地须经区土地储备机构验收,或满足项目进场施工条件方可视为完成征拆任务”。根据上述规定,增城区人民政府已明确由各镇街负责相应的征收拆迁工作,因此被申请人对于辖区范围内的征收拆迁工作有相应的职权,可实施土地征收报批的前期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虽被申请人经增城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文件授权后已对征地预公告范围的土地实施征地报批的前期工作,制定了补偿安置方案,但因被申请人认为涉案房屋存在权属争议,未与权属人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并实施补偿,被申请人作为涉案土地征收实施单位,在被补偿方拒绝交出土地的情况下,应当依据前述法律规定,由增城区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直接强制拆除,径行占有。本案中,被申请人在增城区人民政府未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未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于2023年4月21日直接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违反前述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撤销。鉴于该行政行为已不具有可撤销内容,依法应确认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二条一款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申请人主张对其房屋进行公平合理的安置补偿及依法对其进行国家赔偿,因该纠纷为征收工作所引发,实质为请求将原有的征收补偿转化至赔偿纠纷中予以解决,但因本案权属存在争议,应先对涉案房屋的权属重新调查认定,故现阶段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尚未具备,本府对申请人该请求不予支持。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的通知》(增府规〔2018〕2号)第七条规定:“镇(街)对拟征收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青苗、地上附着物以及拟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存,并与被征地单位共同确认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结果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单位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实施补偿工作。被征地单位不配合调查确认的,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确认。”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补偿包括房屋基准补偿、房屋区位补偿、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房屋补偿对象原则上为其所有权人。”结合前文所述以及根据该规定,被申请人对辖区范围内实施土地征收报批的前期工作应包括对拟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认定,确定补偿对象、确定补偿金额等。在涉案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应依职权对涉案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情况、涉案房屋的建设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行政决定,对涉案房屋的权属及对应的补偿款分配份额进行认定,并依法实施补偿。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未依法律规定对涉案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违法,应确认为违法;因申请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尚未具备,本府对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给予国家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被申请人应依职权对涉案房屋的权属进行调查认定,确定补偿对象,作出行政决定,依法实施补偿。

    本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3目、第4目,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确认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对位于仙村镇某境村某新路旁的涉案房屋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二、对申请人陈某祥请求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依法对其进行国家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三、责令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对位于仙村镇某境村某新路旁的涉案房屋的补偿问题重新作出处理。

    申请人如不服本府复议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