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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文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府行复〔2024〕182号)

    2025-05-13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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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增府行复〔2024〕182号



    申请人:广州文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张应泉,职务:局长。

    委托代理人:许某青,职务:四级主办。

    委托代理人:姚某静,职务:四级主办。


    申请人广州文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穗增市监处罚〔2024〕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依法组成复议庭并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林某通以及委托代理人赵某、冯某到庭,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许某青、姚某静到庭,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请求:

    撤销穗增市监处罚〔2024〕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

    2024年1月24日,被申请人作出穗增市监处罚[2024]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1、对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2、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在调查过程中,申请人配合调查,积极提供证据材料,主动关闭网店,被申请人对此予以认可。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

    (一)关于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

    (二)关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前述两行为均将广告费用的计算作为处罚裁量的依据,本案中,申请人在调查阶段主动向被申请人提交了《网页设计制作服务合作协议》以及收据存根,用以证明徐州某茂商贸有限公司接受申请人的委托,代为设计50个产品主图及详情页设计制作事项,相关广告费用打包价为5000元,每套商品广告费用100元;同时,提交了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发票一份,用以证明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以500元/年的价格为申请人提供图片设计服务。虽然申请人购买了不同价位的两种广告设计服务,但两公司均是为原告提供广告设计服务,均能证明设计成本费用,不存在广告费用无法查明的情形。即使均按照设计成本更高的方式计算,每套商品的广告费用也仅为100元。由于申请人发布的广告形式简单,以每套商品广告费100元的价格计算广告费并不存在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形。被申请人在没有证据推翻申请人举证的情况下,应当采纳申请人的举证意见,按照每套商品100元的单价计算广告费用。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交的广告费用视而不见,认定涉案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被申请人适用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裁量标准,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结论明显不合理。

    近年来不少行政罚款案件特别是“小过重罚”案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少数执法机关错误认为“管理就是处罚,严管就是重罚”,导致“顶格处罚”和“小过重罚”不时发生,引发社会质疑。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案件比例居高不下,2023年为12.2%,排名第一。行政处罚要符合法理,也要符合事理情理。为此,2024年2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把握过罚相当原则,罚款决定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确保罚款决定符合法理并考虑相关事理和情理。

    本案中,被申请人共查处商品广告26件,其中销量为0的商品14件,占总数一半;销量为1的商品3件;销量为2的商品5件;销量为10的商品1件;销量为21的商品1件;销量为505的商品1件;销量为510的商品1件,涉案行为获利微薄,影响范围较小。在调查过程中,申请人配合调查,积极提供证据材料,主动关闭网店,投放时间较短,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且由于申请人的广告用于网店投放,设计标准较低,每套100元的价格并不违背常理。被申请人罔顾事实,对申请人处以30万元的天价罚款,过罚不当。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既忽视了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也违背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综上,请求复议机关依法撤销穗增市监处罚[2024]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申请人答复称:

    一、答复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

    2023年2月15日,答复人接到举报线索,线索显示申请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2023年2月17日,答复人对申请人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2023年2月23日,答复人对申请人立案调查。因无法在90日内办结案件,答复人将办案期限延长30日。因在延长期限内仍无法办结案件,答复人第二次延长办案期限180日,即延长至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1月2日,答复人向申请人邮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23年11月7日,邮件被退回。2023年11月7日,申请人提出听证要求。2023年11月9日,答复人收到申请人的听证。2023年11月14日,答复人向申请人邮寄《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2023年11月16日,申请人签收邮件。2023年11月21日,进行听证公告。2023年11月28日,申请人举行听证会。2023年11月29日,答复人中止听证。2024年1月2日,答复人恢复听证。2024年1月2日,答复人作出《听证报告》。2024年1月24日,答复人作出穗增市监处罚〔2022〕4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24年2月1日邮寄给申请人。经延期后,案件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20日,因申请人提出听证,听证期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4年1月2日共55个自然日,在原延长的办案期限的基础上扣除听证期间的55个自然日后,案件的办案期限延长至2024年2月13日。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七条规定:“拟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还应当告知申请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需责令申请人退还多收价款的,一并告知拟责令退还的数额。申请人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行政机关收到听证要求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二)收到听证要求之日起7日内,将听证会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将听证会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其他已经确定的听证参加人;(三)听证会通知书发出7日后举行听证会;(四)公开听证的案件应当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公告案由、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听证主持人应当中止听证:(五)出现其他需要中止听证情形的。中止听证的情形消除后,听证主持人应当恢复听证。”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听证申请到听证会结束,不得超过30日,延期听证、中止听证的时间不计入。听证时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

    答复人已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并办结案件,依法作出案件延期等流程,并保障了申请人提出听证的权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合法。

    二、答复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

    答复人查明:申请人持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为:粤穗药监械经营备2*********号。申请人在天猫网开设了“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在京东网开设了“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两家网店均由申请人负责运营管理,申请人享有网店所有权。申请人在上述2家网店上架商品并发布广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

    1、申请人于2022年12月30日上架“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 足舒冷敷凝露(生产企业:陕西秦石药业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陕渭械备20170003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主图发布“快!准!狠!þ水泡 þ糜烂 þ烂脚 þ脚臭 þ脱皮 þ脚痒(图)”的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1。

    2、申请人于2023年2月15日上架“白云山 医用敷料 克廯喷雾剂(生产企业:长春市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该商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为:吉械注准20172640102。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白云山脚气喷雾去脚臭脱皮止痒杀菌烂脚丫脚痒真菌水日本药包除ZB”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日本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商品页面主图发布“脚臭脚痒þ 脱皮水泡þ 杀菌止痒þ 让你的脚 不再受气(图)”的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3、申请人于2023年1月8日上架“广药白云山 三伏贴(生产企业:南阳市古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只有企业标准,执行标准为:Q/NYGWT0003 -2020。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主图发布“白云山三伏贴 √大牌防伪可查 √产品资质齐全 √医用透气膏贴 劣质假冒品 ×杂牌货智商税 ×杂牌瞎编乱造 ×劣质贴易过敏(对比图)选择不对 白费一年”等广告,但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的相关依据。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4、申请人于2022年9月7日上架“云南本草 静脉曲张膏(生产企业:镇平宛中实业有限公司)”,该商品为健字号产品,执行标准为T/HBJY 002。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云南本草精索静脉曲张专用药膏治疗医疗型仪器脉舒弹力袜冷敷凝胶”,其中“静脉曲张专用药膏”、“治疗”、“医疗型”属于易使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1。

    5、申请人于2022年12月29日上架“宛中瑾 顽鲜净(生产企业:镇平普瑞尔实业有限公司)”,该商品是消字号产品,卫生许可编号为:(豫)卫消证字[2015]第D018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发布“效果才是硬道理 快速止痒恢复(对比图)”、“真实客户反馈(对比图)”、“海量的客户恢复案例(对比图)”、“患者使用顽藓净抑菌膏的记录档案”等广告,但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的相关依据。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2。

    6、申请人于2023年1月8日上架“白云山 消痔凝胶(生产企业:湖南巴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为:湘械注准20202141522。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主图及页面发布“内外合一 痔不再来 内外型 肉球型 瘙痒型 混合型 医用专为痔疮问题研发”、“清热燥湿 活血消肿 呵护菊花从根拦痔”、“关于痔疮的那些事 什么样的人群更容易得痔疮呢? 喜食辛辣 久坐久跨 肥胖便秘 低纤维饮食(图)”、“痔疮的主要症状 什么样的人群更容易得痔疮呢? 便鲜血 肿胀 疼痛 瘙痒(图)”、“痔疮有哪些类型 根据白云山市场部调查总结 内痔 无痛便血 痔核脱出 外痔 明显疼痛 肿块凸起 混合痔 便血疼痛 坐立不安(图)”、“痔疮已成为现代人难言的痛 大便出血 便中带血,手指上的红色触目惊心 大便疼痛 每次排便,都疼痛难忍把如厕当成考验 肛门坠痛 经常久坐,菊痛一直伴随 肿物脱出 总觉得排不尽原来是息肉在作祟 肛门瘙痒 经常有难以言喻的痒不能扰,让人崩溃(图)”、“痔疮 您还想被它折磨多久 1.司机族 2.烟酒族 3.上班族 4.麻将族 5.上网族 6.孕妇族 7.嗜辣族 8.肥胖族(图)”、“安全可靠 白云山痔疮凝胶 精心研究提炼、萃取精华 蕴含全新卡波姆成分 安全可靠,使用放心,无添加刺激配方 专门针对痔疮患者研发 乳膏渗透肌肤,能够直击敏源缓解痒、疼痛感觉 对肛门进行保护滋润 对肛部周围进行长时间防护 防止二次有害物质侵害 使用方便 用低,不住院,不影响生活工作,可随身携带使用(图片)”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7、申请人于2022年12月30日上架“南京同仁堂 黄连抑菌液(生产企业:南阳市澳福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商品是消字号产品,卫生许可编号为:(豫)卫消证字(2017)第0004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发布“传统抑菌液产品 三无产品效果不好 成分一般使用不放心 使用麻烦浪费时间 南京同仁堂黄连抑菌液 厂家生产来源可追 植物成分安心使用 使用方便简单省力(对比图)”的广告,但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的相关依据。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2。

    8、申请人于2023年2月15日上架“罗脉医用固定带(生产人:衡水市冀州区罗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冀衡械备20170014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牵拉腰椎 动力收缩 þ腰椎骨折 þ腰椎间盘 þ腰酸腿麻 þ术后固定 þ支撑减压(图)”、“仿生矫正支撑护腰带 一拉一收帮您轻松撑起自然腰线(图)”、“你是否还在为这些问题烦恼? 随着时代的发展,腰椎问题越来越普及化、年轻化 产后腰痛 腰部酸痛、无力 健身借力 腰部支撑 家务劳动 腰部酸痛、直不起来 久坐办公 腰椎间盘突出、腿麻 中老年人 腰椎劳损、下肢无力 经常开车 腰痛成为常态(图)”、“专注腰椎健康 产品不断升级 只为给您更好的舒适体验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图)”、“创新设计 开辟护腰新领域 三大优势带给您更好的舒适体验 仿生支撑背板 不同于以往钢板支撑 仿生支撑板能更好的贴合人体腰椎部位 帮助腰部恢复正常弧度(图) 侧翼支撑辅助 全方位支撑腰部 增加腰带的稳定性(图) 拉绳收紧装置 升级拉绳式固定方法 舒适佩戴体验 可自由调节腰带大小(图)”、“优势NO.1 弧度仿生背板 贴合腰椎 加大仿生背板 不同于以往的钢板支撑,仿生背板加大了腰椎部位的受力面积 支撑力度更大,跟腰椎部位更贴合(图) 反c支撑背板 帮助腰椎恢复正常弧度 根据人体腰椎正常弧度设计,有效分散腰椎压力 自然辅助腰椎间盘曲度 加高背板 分散腰部压力 矫正 贴合腰椎曲度 矫正反弓腰椎 支撑 仿骨盆曲线设计 衔接骨盆曲度 防止腰带下滑 固定(图)”、“优势NO.2侧翼支撑垫 腰部两侧 加固稳定 弥补传统护腰带缺口,新增腰部两侧支撑垫全方位保护腰椎,保证两侧腰肌稳定 稳定支撑 360°包裹 可拆卸 可调节 *可根据个人情况自由调节侧翼支撑垫的位置,可以更好的提供腰部的稳定性”、“优势NO.3拉绳收紧装置 拉绳收缩 恢复正常曲度 可自由调节控制腰围大小,带动后背仿生背板更加贴合腰部(图) 双拉绳设计 力量更均衡 双拉绳设计,拉伸时腰椎两侧同时加压 腰部受力更均匀,更稳定 轻轻一拉 享受加倍支撑力量 滑轮拉绳省力装置,加倍力量轻松牵引支撑背板(图)”、“光滑不扎手魔术贴 选用不扎手魔术贴,绒面短而密,不沾毛衣不起毛。(图)”、“3D编织+天鹅绒复合 鱼丝网面料编织而成,弹力大且易回弹 面料贴身舒适,四季均可使用”、“产品细节 多年专注于腰椎健康 升级腰椎舒适体验 ……”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9、申请人于2023年2月24日上架“衡水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松益康 医用固定带”,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冀衡械备20160147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发布“苏雅+ 您身边的健康专家”、“苏雅健康护腰 解决您的腰部问题 仿软骨支撑 弹力透气 修身纠正360°全防护(图)”、“您是否存在这些问题? 腰间盘突出膨胀 腰椎老化 久坐职业病 腰肌劳损 骨质增生 运动拉伤(图) 别再让您的腰继续“裸奔” 您真的需要它”、“苏雅·护腰带护腰原理01减压是护腰关键 减少腰椎承压,有效预防腰椎劳损(图)02仿生软骨支撑 弧度符合人体工程学,3D呵护腰椎部位(图)03透气轻薄舒适 网孔面料,轻薄透气面料,透气舒适避免对腰部造成压迫(图)04 360°全防护 腰部全围绕加辅助带固定支撑,双重加压,更好收紧支撑性强(图)05反C腰椎支撑 仿生反C支撑,促使腰椎间盘归位,腰椎间隙恢复正常(图)”、“苏雅护腰 复位您的腰椎生理曲线 使用前 使用后(图)”、“细节到位 护腰更到位 综合用户体验,对产品细节进行优化 保护我们的腰部健康不能错过 ……”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0、申请人于2023年2月22日上架“江苏爱护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爱护佳 医用固定带”,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苏盐械备20170008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2019新升级·透气不闷 石墨烯护肩 四季通用 保暖锁温 石墨烯纤维·改善肩部循环 空调房/上班族 肩痛不适 护肩保暖 锁温防护”、“新升级·吸湿透气款医用护肩带 石墨烯护肩 科技护肩 温暖呵护 人体工学(图)”、“无束缚级体验 告别肩酸 畅享生活 细腻柔软 排汗透气 石墨烯纤维 保暖防护 亲肤舒适 轻松固定”、“全家人都需要的好护肩 老年人、空调房、坐月子 轻松应对 肩关节不适 颈肩酸痛 肩周过劳 肩部寒凉(图)”、“石墨烯复合导热纤维 热交换能力强,高效锁温(图)”、“保暖锁温-石墨烯纤维 抓住热量,告别寒凉 石墨烯纤维均匀分散到每根纱线中,特殊的内部结构能够反射人体热量,可快速的将热能传递到人体皮下深层,为您锁住肩部热量”、“诺贝尔物理学奖-石墨烯 为你揭开石墨烯的神秘面纱 有“黑金”美誉的石墨烯,是荣获诺贝尔物理学奖的新型纳米材料,厚度、强度、导电导热性能都能达到很高的高度(图)”、“同样是护肩 为什么要选择石墨烯纤维 石墨烯纤维含5大科技功能 抗菌抑菌 抗紫外线 抗静电 保暖锁温 改善微循环”、“守护肩颈安全 迫在眉睫(图)”、“夏季防凉 温暖呵护 采用优质亲肤面料,舒适透气,经过严苛科学的版型制作及修改,穿戴服帖,久戴不勒 空调房 夏季锁温护肩24小时 透气呵护双肩(图)”、“舒适不勒 人体工学 科学设计(图)”、“亲肤贴身 舒适透气 吸汗、祛湿、透气,舒适固定肩部 透气性强 祛湿排汗 轻柔贴肤(图)”、“贴合肩部曲线 隐形呵护,告别臃肿 潜心研发的一款舒适型护肩带,历经无数次的打磨修改,兼具透气,贴身不勒的特性(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1、申请人于2023年2月20日上架“佳禾 医用固定带(型号规格:YTD16)”,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冀衡械备20140001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发布“加强腰部支撑力 腰部固定优选 钢板支撑固定 让腰挺起来 þ腰椎间盘 þ腰肌劳损 þ腰部不适(图)”、“支撑范围从下胸延伸到荐髂关节处 专用加宽33CM背面高弹力四面伸缩双菱形交叉设计及两侧绒毛处理,触感更佳 背面33CM加宽式设计能让腰部保护带的支撑范围从下胸延伸到荐髂关节处,包覆整个腰部,让腰背部肌肉得到保护(图)”、“您今天腰痛了吗? 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我国每年腰疼就医者高达4亿!腰椎突出 久坐不适 劳动损伤 腰肌劳损(图)”、“您需要一款这样的护腰 增长加宽设计 体验舒适一整天(图)”、“一推 二锁 三支撑 重塑腰部健康 推 锁 撑(图)”、“设计亮点 þ33CM加宽设计 þ曲度贴合设计 þ含棉好面料 þ钢板可拆卸 þ菱形交叉固定 þ收腹效果好(图)”、“关于品牌 佳禾专注医疗器械13年精心做好每一个产品 关于生产 经下料、缝纫、拼接、包边等十几道工序制作而成 关于售后 放心购买,无忧售后(图)”、“6大选择我们的理由 佳禾护腰给家人更好的呵护 1加长加宽 呵护胸腰椎2菱形交叉设计 双层固定3曲面支撑 弹性贴合4鱼丝网面 四季适宜5钢板可抽 佩戴自由6美体收腹 塑造身材(图)”、“四季多功能护腰 贴 紧密贴合腰椎 恢复腰椎曲度 挺 加长贴合钢板 加强支撑力度 宜 四季通用 舒适透气 固 双重弹力带 内侧加厚粘贴”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2、申请人于2023年2月20日上架“KA ER 电发热系列(生产商:东莞市卡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该商品为日用品。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医用电加热护膝膝盖关节半月板损伤理疗仪保暖风湿关节炎热敷按摩”,其中“医用”属于易使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3、申请人于2023年2月28日上架“康祝 腰椎固定带(生产企业:北京康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京东械备20150012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保持腰椎稳定 钢板强支撑 辅助伤口愈合”、“康祝腰部固定带 强钢板支撑 让腰挺起来”、“护腰刻不容缓! 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我国每年腰疼就医者高达4亿! 不能再拖了!(图) 强钢板支撑 辅助伤口愈合”、“康祝,给您更好的呵护 01钢板支撑 内嵌4条弧形高韧性支撑钢板,符合人体腰椎曲线原理,既有很好的固定稳定作用,又能起到很好的缓冲作用 02包裹设计 特殊的后半身包裹设计给腰部带来更好的固定支撑,适合长期久坐的人群。03呼吸系统 本品的透气与其他腰带略显不同,刻意制造的线孔透气口让腰部的透气性更大,全天候让腰部处在流通的空气中。(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2。

    14、申请人于2023年2月23日上架“鸿竹 医用固定带(生产人:衡水鸿竹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冀衡械备20170025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弹性支撑 贴身+透气 þ腰间盘突出 þ腰肌劳损 þ腰椎综合征 热压工艺护腰带(图)”、“德国工艺 均衡支撑 脊椎仿生支撑软骨 加热护腰 双重减压 符合腰部弧形设计(图)”、“网孔布更透气 密集型小孔设计,主体面料采用棉纶氨纶、弹性纤维。透气吸汗,柔软贴肤,佩戴舒适不闷热 双重减压 贴合腰部 轻薄透气 支撑腰椎(图)”、“适应症状 腰间盘突出 腰肌劳损 腰部扭伤 腰椎老化(图)”、“新升级·舒适体验 护腰给不给力,就看加压设计 锰钢板梯形支撑 轻薄 透气设计(图)”、“5跟弧形钢板两边支撑 呵护腰椎健康 两根弧形钢板,沿腰椎两侧贴合 撑托不正面接触疼痛错位椎骨,第四、第五椎骨重点保护。 传统单钢板支撑,直接支撑脊柱易伤及疼痛脊椎”、“均衡·腰部受力5根加厚曲度记忆锰钢板,腰椎强力撑托防护 隐藏式开口(激光切割)(图)”、“独立固定·加压带 效果加倍看得见(图)”、“性能·产品结构 全程热压 无缝线 手拉环 人性化设计,佩戴方便 仿生软骨支撑条 采用德国拜尔材料制作,代替传统钢板,更贴合 原产起毛布 绒毛短而密,反复耐用,不起球(图)”、“T型·强力魔术贴 粘贴牢固不易起毛,使用寿命长久(图)”、“一体式·无针线缝制 压痕边缘平整光滑,绒面短而密,不易起毛(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5、申请人于2023年2月24日上架“佳禾 万事兴系列 医用固定带(型号规格:YWWD09)”,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冀衡械备20140001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轻薄透气 支撑腰部 加宽腰围 高度可调 压力可调 宽腰围+窄腰围360°包裹支撑 日用夜用 一款三用(图)”、“固定支撑 一款三用 科学护腰 均码(大小可调) 自粘全弹鱼丝面料 佩戴舒适透气 支撑固定 轻量化设计 舒适透气(图)”、“腰部问题苦不堪言 适用不同腰椎问题 轮椅久坐 办公久坐 开车久坐 运动 做家务 产后修复(图)”、“一款三用 日用夜用 腰围固定带 ①宽腰围+②窄腰围=③宽窄搭配 ①白天佩戴宽腰围支撑固定 ②夜间佩戴舒适的窄腰围来保护 ③也可用两个宽窄腰围上下搭配佩戴,调整所需高度固定(图)”、“加宽腰围 轻薄透气 支撑腰部 固定带佩戴舒适透气无惧各种姿势(图)”、“刚柔兼备 腰部支撑系统 宽腰围内置4根支撑板+两根弹簧条 增强腰部固定支撑(图)”、“2根C型曲度支撑板 2根直型支撑板 2根弹簧条 软硬适用,柔韧兼备 释放腰椎压力(图)”、“360°环绕支撑分散压力360°全方位包裹起到支撑减压 保护腰椎的作用(图)”、“加宽腰带设计 高度可调 受力面积更大 分散腰部压力 支撑更舒适 根据患者需求可用宽窄两个腰围上下搭接佩戴,调整所需高度固定”、“压力可调 双重加压 支撑力加倍 对固定压力有需求时,可用两个宽窄腰围叠加佩戴,双重加压固定(图)”、“全弹鱼丝面料 透气舒适不闷热 采用自粘全弹鱼丝面料,回弹性强,大小可调,夏天佩戴舒适透气(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6、申请人于2022年9月7日上架“海斯迈斯 远红外舒筋活血贴”,该商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为:皖械注准20172090051。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治疗 þ腰间盘突出 þ肩周炎 þ颈椎病 þ风湿关节炎 þ骨质增生 þ跌打损伤”、“持久发热 热的久 效果好 一贴发热6小时,持续作用24小时(图)”、“分层结构 透气舒适(图)”、“远红外渗透 直达痛处(图)”、“贴肤使用 医用的才放心(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7、申请人于2023年2月28日上架“鱼跃 中频电疗仪(SZP-610B)”,该商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为:苏械注准20212090768。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理疗+热敷 双倍放松”、“位列按摩理疗仪近30日好评榜TOP1”、“6大核心优势拯救肌肉酸痛重灾区(图)”、“只需一台 多部位适用 每天20分钟深层缓解疼痛 颈椎 肩部 手臂 腰部  关节 足底(图)”、“3种按摩手法 懂你更宠你 敲打、按压、揉捏3种手法 让你尽情享受肌肉的放松时刻(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二)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

    1、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5日上架“白云山 舒筋活络型 医用液体敷料(生产企业:银川佰氏中方医药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宁苏银械备20210003号。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肩周炎特有效药喷剂肩周炎膏贴护肩保暖肩膀疼痛颈椎病跌打损伤专用的药风湿关节痛酸疼痛冷敷凝胶一盒体验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特有效药”、“专用的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该商品页面主图发布“专攻肩周炎 肩周酸痛 肩周劳损 深层渗透 直达痛点”、“古方传承 通体舒畅 使用范围广 颈椎腰腿疼 舒筋活络 携带方便”、“一喷即效 轻松涂抹 适用于颈、肩、腿、腰部等部位游走酸楚、红肿、疼痛、炎症骨质增生、风湿疼痛 颈椎病 肩周炎 腰椎 关节 坐骨神经 腰椎间盘(图)”、“舒筋活络 5大优势迅速缓解困扰 1.新式喷头 古法传承,科学创新,采用新设计。喷洒面积大。 2.现代科技创新 提高草本的吸收速度,直达困扰根源。 3.通用性 上道颈椎,下到踝关节 哪里不适喷哪里。”、“4.升级配方 草本提取,黑骨藤加强型,效果显著草本成分更安心。”、“5.效用强劲 多种中草药抑菌舒缓,预防细菌。(图)”、“去繁从简 缓解各种不适 被困扰时,该如何解决? 口服药物 副作用大、伤肝肾 对身体伤害大 打针、手术 风险大、费用高 无奈之举 推拿按摩 按摩不正确 反加重病情 传统方法存在诸多限制与劣势 价格高昂、存在风险、使用不便 因此人们需要更适合自己的缓解方法(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1。

    2、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6日上架“李时珍生物药业 腱鞘炎型 医用退热凝胶(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鄂随州械备20200059号。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腱鞘炎专用药喷雾大拇指腱鞘炎冷敷凝胶喷剂手指手腕疼痛肌腱炎网球肘鼠标手腱鞘囊肿鼓包腱鞘炎特效药一盒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专用药”、“特效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腱鞘专用 腱鞘囊肿 手腕肿痛 鼓包僵硬 酸麻胀痛 专为腱鞘问题研发”、“大品牌 好品质 潜心专研 温和成分 缓解疼痛”、“李时珍医药专注健康75年值得信赖 古方传承值得信赖”、“轻松一喷 养护手腕 为腱鞘问题研发”、“造成腱鞘炎的原因 01遭受寒凉刺激导致手腕手指活动迟滞,筋脉淤结不通。 02手指劳作过渡,手部积累劳损 03过度用力没有得到及时调整休息(图)”、“请重视这些症状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手腕僵硬无力 办公室长期用电脑鼠标手 手指鼓包疼痛 手部过度运动肿胀痛感 手腕咔咔响 腕关节的劳损导致组织受损 手指屈伸不利 长期姿势或受寒导致血流不畅(图)”、“腱鞘问题专用 专研腱鞘好配方 百年品牌 医疗器械 冷敷理疗”、“冷敷理疗 直达痛点 壹 冷敷理疗 疏通淤堵、加速代谢,物流冷敷理疗以减少局部疼痛 贰 经皮渗透 对皮脂溶解及角质层软化,从毛孔达到真皮层渗透,告别鼓包肿胀 叁 修复组织 改善腱鞘组织微生态,有效促进关节软骨细胞快速修复(图)”、“黄金搭配 效果更加 手腕僵直无力 局部疼痛 建议使用3盒轻度装 腱鞘肿胀鼓包 疼痛加剧 建议使用5盒中度装 腱鞘鼓包增大 频繁弹响 建议使用8盒重度装(图)”、“不是所有腱鞘炎产品都有正规的资质认证”、“关节轻松 轻享生活(图)”、“为腱鞘问题研发(图)”、“日常预防小常识 注重保暖 养成用温水洗手 温水泡脚的习惯 控制关节活动频度 避免长时间频繁使用大拇指 多吃含维生素的水果蔬菜 多摄入优质蛋白质 避免刺激性食物 严格戒烟 防止烟中的刺激物影响恢复(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21。

    3、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8日上架“南京同仁堂 膝盖部位型 医用退热凝胶(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鄂随州械备20200059号。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南同膝盖部位型冷敷凝膝盖疼痛专用的药老人喷雾剂滑膜炎喷剂半月板损伤专用膝盖积液痛风湿关节止痛膏五盒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专用的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膝盖专用 膝盖肿痛 膝盖僵麻 膝关节疼痛 深层渗透直达痛点 专为膝盖问题研发”、“南京同仁堂研发 改善膝盖不适 膝盖酸、麻、胀、痛、僵 选对产品 不走弯路 请认准正规医疗器械 壹 医疗器械 药监备案保障 贰 温和亲肤 专研有效配方 叁 物理降温 喷涂更加方便 肆 喷雾设计 助力渗透吸收”、“你是否出现这些关节问题 蹲不下去、迈不开腿、走不了路、太遭罪 膝盖僵直 关节疼痛 膝盖肿痛 膝盖麻麻(图)”、“警惕!膝盖带来的问题不能拖(图)”、“专攻膝盖肿痛酸麻 透皮吸收 养护膝盖 膝盖酸软 膝盖肿胀 膝盖僵麻 膝关节疼痛”、“浓缩喷剂 直接作用于膝盖、深层渗透、直达痛点 深层渗透→直达痛点→持续发热”、“专研有效成分 养护膝关节活力 物理降温 渗透吸收 有效成分 用于膝关节疼痛、膝盖肿胀、膝盖酸麻等不适症状的物理降温。(图)”、“持续作用 温热缓痛 酸 膝盖酸软无力,久站发硬 喷一喷 凉 膝盖发凉 阴天下雨难受 喷一喷 胀 膝盖酸麻肿胀 喷一喷 痛 走路痛蹲下痛 喷一喷 僵 膝盖僵硬咔咔响 喷一喷”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2。

    4、申请人于2023年2月8日上架“南京同仁堂 颈椎部位型 医用退热凝胶(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该商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鄂随州械备20200059号。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颈椎喷雾剂颈椎部位型冷敷凝胶颈椎病专用药辅助治疗颈椎痛病特效药颈椎部位型喷雾剂富贵包消除神器脖子疼痛颈椎部位型一盒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专用药”、“特效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颈椎专用 颈椎疼痛 颈椎僵硬 富贵包 专为颈椎问题研发”、“颈椎部位型 专攻颈椎肿痛酸麻 颈椎疼痛 一喷缓解 颈椎僵痛 脖子肿胀 颈椎酸麻 颈椎疼痛”、“脖子难受不舒服?小心颈椎病找上门 颈椎僵痛 颈椎骨凸 劳损酸痛 颈椎老化(图)”、“颈椎酸麻肿痛问题认准南京同仁堂 医疗器械/温和亲肤/物理降温/喷雾设计”、“专研有效成分缓解颈椎疼痛 有效成分 渗透吸收 物理降温 用于颈椎疼痛、颈椎酸麻、颈椎肿胀等不适症状的物理降温(图)”、“物理体表降温 持续发热缓解颈椎疼痛 皮肤表层 渗透吸收→深入皮层 逐渐舒缓→直击底层 准确作用(图)”、“细腻液体喷雾设计 小分子更易吸收 降温物质渗透肌肤 缓解颈椎肿/痛/酸/麻 喷雾细密 更好帮助肌肤吸收 30ML容量 大容量使用周期长 操作方便 一喷一抹简单使用”、“养颈护颈 随时一喷 一喷一抹就吸收 渗透皮肤达痛点(图)”、“一喷一抹 养护颈椎 酸 颈椎变形、颈椎酸痛 一喷一抹 麻 头晕恶心、手指发麻 一喷一抹 胀 脖子肿胀、富贵包 一喷一抹 痛 抬头痛、低头痛 一喷一抹 僵 颈椎僵硬、脖子弹响 一喷一抹”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505。

    5、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7日上架“时珍世家 静脉曲张型医用冷敷液(生产企业:新疆利众药业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新兵02S械备20211008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静脉曲张 青筋凸起 胀肿酸痛 轻松一抹 远离曲张”、“静脉曲张 别拖成老烂腿 一期 小腿酸胀伴有水肿>二期 腿部出现明显静脉凸起>三期 静脉凸起明显 四期 患肢皮肤颜色改变>五期 皮肤发黑,伴随着溃疡>六期 糜烂面积加大(图)”、“什么是静脉曲张?静脉曲张是指由于血液瘀滞、静脉管璧薄弱等因素,导致的静脉迂曲、扩张。静脉曲张最常发生的部位在下肢。下肢静脉曲张位于血管病之首。 腿部深静脉 静脉瓣膜功能正常 瓣膜崧驰 血液逆流(图) 下肢曲张,俗称“蚯蚓腿”,是指由于血液瘀滞、管壁薄弱、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等因素,导致瓣膜损坏,血液回流手足淤堵,在皮肤表面形成血管突起 正常的瓣膜(图) 损坏的瓣膜(图)”、“你是否有这些烦恼? 肿胀酸痛 长时间穿高跟鞋引起肿痛酸胀(图) 腿部精大 妊娠期水肿导致腿部粗大(图) 蚯蚓腿 长期负重静脉曲张(图) 血丝明显 久站久坐血色瘀滞(图)”、“静脉曲张蚯蚓腿折磨人! 血丝明显(图) 血管凸起(图) 皮肤发黑(图) 痒痛难忍(图)”、“适用于静脉曲张引起的疼痛、肿胀冷敷的处理(图)”、“疏通是关键 缓解静脉曲张不适 草本精华 直达曲张 迅速渗透”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6、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7日上架“白云山 万痛冷敷凝胶 痛风型(生产企业:四川中科佰氏制药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川广械备20190053号。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痛风冷敷凝胶痛风药降尿酸痛风贴酸友痛风灵喷剂止痛外用新版痛风特效药尿酸高治痛风的药痛风石溶解一盒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痛风药”、“特效药”、“治痛风的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专攻痛风疼痛 效果显著 风痛全无 手脚趾痛 关节肿痛 痛风结石”、“专为痛风研发 直达痛源药监认证 痛风问题特别研发冷敷凝胶”、“医疗器械 深入渗透 镇痛成分 专研有效成分 温和不刺激 冷敷理疗”、“痛风发作还在一忍再忍?痛风拖不得 越拖越严重 走路疼痛难忍(图) 手指肿胀变形(图) 关节红肿灼热(图) 痛风反复发作(图)”、“痛风不只是痛那么简单 尿酸过高形成痛风石,关节红肿发热疼痛剧烈,不及时治疗越来越严重 痛风早期 剧烈的关节红肿热痛,影响行走生活不便(图) 痛风中期 痛风石形成,损害关节甚至肾脏和泌尿系统出现问题(图) 痛风晚期 全身肿胀,关节畸形及功能障碍,痛风石破溃(图)”、“白云山研究所 专攻痛风问题 历经多年潜心研制 独立研发中心 320多优秀医科教授 透皮吸收尖端技术 历经千次测试”、“痛风的直接元凶(图)”、“万痛冷敷凝胶 疏通淤堵 促进循环 镇痛舒缓 养护合一(图)”、“层层渗透 直击痛点 持效缓解肿痛灼热 透皮吸收 直达血管 高分子渗透 不只是缓解 直达痛点 对症作用(图)”、“方便携带 哪痛抹哪 þ手 þ脚 þ膝 þ肩 01大脚趾、脚腕疼痛 足元痛(图) 02膝盖关节肿痛 膝关节痛(图) 03手指、手腕酸麻 手指止痛(图) 04肩膀风湿性痛风腕 肩痛无力(图)”、“专业医生推荐 专门为医师推荐 轻度痛风 关节发红 按压疼痛 建议1-2盒(图) 中度痛风 关节肿胀灼痛 建议2-3盒(图) 重度痛风 关节疼痛难忍 影响正常行走或活动 建议4-5盒(图)”、“吃喝轻松 缓解风痛(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且无法提供“效果显著 风痛全无”、“320多优秀医科教授”、“历经千次测试”、“专业医生推荐 专门为医师推荐”等广告的相关依据。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10。

    7、申请人于2022年12月30日上架“李时珍生物药业 咽扁舒 液体敷料(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鄂随州械备20190013号。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咽扁舒李时珍冷敷凝胶急慢性咽喉炎专用药咽炎慢性咽炎除根咽喉炎凝胶液扁桃体炎搭咽扁康咽扁型贴咽炎特效药 咽扁舒三盒 【周期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专用药”、“特效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有异物感 喉痛疼痛 嗓子干痒 清嗓利咽 正品保障”、“潜心研制 温和成分 清凉舒爽 古方传承值得信赖 专注健康75年值得信赖”、“轻松涂抹 养护咽扁 为咽扁问题研发”、“我们的核心优势 药监备案 快速作用 冷敷护理 药企研发 草本萃取 药房同款”、“咽喉问题 无时无刻不在困扰我们 咽喉问题常见症状 口干口痒(图) 有异物感(图) 咽部灼热(图) 咽部疼痛(图) 干咳有痰(图) 反复吞咽(图)”、“咽扁问题专用 李时珍大品牌 专研咽扁好配方 古方传承 医用品质 冷敷理疗”、“大品牌值得信赖 李时珍专为咽喉研发(图)”、“国家药监局备案 资质全·要求高·品质优(图)认准李时珍正品 产品我们始终放在首位”、“全新技术 护理咽嗓 物理成膜 保护嗓子 舒爽亲肤 采用全新技术,柔和亲肤,物理成膜,持续呵护嗓子。 温和不刺激 选用高分子凝胶成分适合多种肤质,大人儿童都可用。 使用方便 放入包包随时随地拿出来涂一涂。老人也会自己用。(图)”、“深层渗透 直达痛点 壹 冷敷护理 物理疏通形成保护层促进循环,加速代谢持续呵护嗓子。(图) 贰 经皮吸收 采用高分子成分,从毛孔达到真皮层渗透吸收,直达内部。(图) 叁 修复组织 改善咽扁黏膜组织有效促进喉咙细胞快速修复代谢。(图)”、“穴位涂抹 促进循环 中药穴位疗法精准涂抹穴位按摩(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510。

    8、申请人于2023年2月10日上架“川田制药 腰椎八°一卜 腰椎部位(生产企业:湖北森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鄂荆门械备20220029。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腰间盘突出专用药腰椎部位型冷敷凝胶腰椎小白瓶喷剂腰肌劳损肩腰疼腰痛坐骨神经疼 五盒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专用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腰椎疼痛专用 快速止痛 腰酸背痛 腰肌劳损 腰椎间盘突出 专款专用 养护腰椎 药监备案”、“專為腰椎研發 深層滲透 養護合一”、“物理理疗 缓解疼痛 温和亲肤 渗透吸收”、“腰椎疼痛 无须再忍 腰部僵硬(图) 腰部酸痛(图) 下肢麻木(图) 腰部扭傷(图) 腰椎突出(图) 坐骨神經痛(图)”、“其他方式的危害 硬化剂 后遗症多(图) 激光治疗 效果不稳定(图)微创手术 需多次治疗 麻烦又费钱(图) 传统理疗 效果无法保障(图)”、“成分科學配比 輔助理療腰椎問題 卡波姆 杀菌消炎 保护肌肤 去离子水 隔离细菌 病毒感染 丙三醇 保湿滋润 防止过敏”、“深度養護 緩解不适 借助強滲透力小分子疏通壁管修護破損壁管 皮膚表層 高分子凝膠 深层渗透 直達痛點 对症作用(图)”、“透皮吸收 養護腰椎”、“腰椎輕鬆 享受生活”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9、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4日上架“妙丹堂 甲沟炎(生产企业:湖北众仕福药业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鄂襄阳械备20180027号。申请人在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专攻甲沟炎 红肿、息肉、嵌呷、疼痛(图) 严重反复者专用”、“16年老字号 品质有保障 16年传承 资质认证 遵循古方配比”、“告别甲沟炎 嵌甲、甲沟炎型 þ不脱甲 þ无疼痛 þ改善红肿”、“甲沟问题是否还在困扰您 十指连心 疼痛难忍 疼痛难忍(图) 肉芽息肉(图) 红肿发炎(图)”、“为什么会得甲沟炎?多因甲沟及其附近组织刺伤 擦伤、嵌甲或拔倒刺后造成 10%的甲沟患有人群包含各个年龄段人群 甲沟炎看似小,但得了甲沟炎的患者疼痛、红肿、化脓、感染 严重者导致骨髓炎”、“老字号 好产品 能做到 抑菌消肿止痛 科学矫正嵌甲 天然草本萃取 净澈甲沟问题”、“只要是甲沟炎 我们就能治 选对产品指(趾)甲不再受罪 四大优势突破 优势一 抵抗顽固真菌 祛甲、护甲、养甲三效合一  01.杀菌成分识别真菌,对真菌进行剿杀,击溃真菌(图) 02.抗菌成分在中间形成保护膜,避免真菌的再次感染,狙击真菌(图) 03.滋养成分深层渗透进入甲床建立健康基地,滋养指甲(图) 优势二 凝胶分子渗透深入甲沟 使用前 使用后(对比图) 优势三 好配方不伤甲 萃取多种天然草本精华,实力去甲沟炎(图) 优势四 针对2大类型甲沟问题 嵌甲型 是嵌甲引起的甲沟问题,指(趾)甲长到肉里引起,多见于大脚趾,向侧面生长的甲板长入加皱壁中,导致疼痛,严重者出现流脓症状(图) 菌型 是指(趾)甲一侧表现为肿,疼痛,常常伴随黄色脓状,有白点但不容易破溃出脓,加重者甚至会出现疼痛加剧和发热等症状(图)”、“甲周组织特殊 恢复需要时间 不可急于求成 当天使用 舒缓疼痛 涂抹后快速渗透甲周皮肤 舒缓镇定各种甲沟引起的不适(图) 甲周组织持续呵护 阻隔细菌滋生,预防感染化脓 抑制甲沟炎真菌,构建防护(图) 坚持使用 恢复如初 坚持使用至消肿,冷敷凝胶修整自身防御,养护甲沟(图)”、“护甲如初 用过都说好 多名甲沟炎患者 连续使用4周 使用前 使用后(对比图)”、“坚持使用 还你健康好甲(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且无法提供“10%的甲沟患有人群包含各个年龄段人群”、“优势二 凝胶分子渗透深入甲沟 使用前 使用后(对比图)”、“护甲如初 用过都说好 多名甲沟炎患者 连续使用4周 使用前 使用后(对比图)”等广告的相关依据。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2。

    申请人为销售商品,通过天猫网店、京东网店发布广告,为涉案广告的广告主。申请人的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及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已于2023年3月23日关闭。

    在答复人作出调查终结前,申请人称以上商品页面由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其设计、制作,申请人自行发布,设计、制作费用为500元,无需发布费用。经答复人向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协助调查,查明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申请人的供述,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仅向申请人提供其他店铺相关产品的链接作参考并就此收取500元服务费,未为申请人提供设计制作涉案广告服务,故答复人对申请人提出涉案广告费设计制作费用500元的供述不予认可,认定涉案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应适用法条广告费无法计算的情况。

    申请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提出听证申请并在听证阶段对涉案广告费提出新的观点和证据,具体如下: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的广告由其直接使用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素材进行发布,未进行加工,故其向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500元就是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的广告费,及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的广告由徐州某茂商贸有限公司设计制作,每套商品100元,共设计制作50套商品,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商品的违法广告费也可以计算,罚款金额应在可以确定的广告费的基础上进行确定。

    为进一步查明涉案广告费的问题,答复人作出中止听证并作出进一步调查,经查发现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与申请人有合作关系,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收取申请人500元后向申请人提供链接,链接内容为其他网店的商品经营页面,答复人查明的事实与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供述一致,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提供的链接充其量可作素材供申请人作参考,申请人无法不进行加工直接使用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链接作为自身天猫网店的商品网页,申请人提出的新观点与其提供的证据的指向相悖,由此答复人认为申请人向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500元不属于申请人天猫网店的广告费。对申请人京东网店广告费的问题,答复人查明申请人与徐州某茂商贸有限公司存在制作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广告协议,协议约定制作50套商品广告,但是答复人在案件调查阶段发现申请人的京东网店共有80余款商品,协议的具体内容与申请人实际经营状况不符,申请人未如实反映京东网店广告制作情况,故答复人不予采纳申请人京东网店每套商品广告费100元的观点。综上,答复人认定涉案广告费无法计算。  

    查明案件事实后,答复人认定申请人构成三个违法行为:一、申请人在其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发布“云南本草 静脉曲张膏(生产企业:镇平宛中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标题标注“云南本草精索静脉曲张专用药膏治疗医疗型仪器脉舒弹力袜冷敷凝胶”,发布“KA ER 电发热系列(生产商:东莞市卡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标题标注“医用电加热护膝膝盖关节半月板损伤理疗仪保暖风湿关节炎热敷按摩”,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申请人未经审查在其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发布“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 足舒冷敷凝露(生产企业:陕西秦石药业有限公司)”、“白云山 医用敷料 克廯喷雾剂(生产企业:长春市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白云山 消痔凝胶(生产企业:湖南巴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罗脉医用固定带(生产人:衡水市冀州区罗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衡水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松益康 医用固定带”、“江苏爱护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爱护佳 医用固定带”、“佳禾 医用固定带(型号规格:YTD16)”、“康祝 腰椎固定带(生产企业:北京康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鸿竹 医用固定带(生产人:衡水鸿竹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佳禾 万事兴系列 医用固定带(型号规格:YWWD09)”、“海斯迈斯 远红外舒筋活血贴”、“鱼跃 中频电疗仪(SZP-610B)”等医疗器械的广告,以及在其京东网店发布“白云山 舒筋活络型 医用液体敷料(生产企业:银川佰氏中方医药有限公司)”、“李时珍生物药业 腱鞘炎型 医用退热凝胶(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南京同仁堂 膝盖部位型 医用退热凝胶(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南京同仁堂 颈椎部位型 医用退热凝胶(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时珍世家 静脉曲张型医用冷敷液(生产企业:新疆利众药业有限公司)”、“白云山 万痛冷敷凝胶 痛风型(生产企业:四川中科佰氏制药有限公司)”、“李时珍生物药业 咽扁舒 液体敷料(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川田制药 腰椎八°一卜 腰椎部位(生产企业:湖北森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妙丹堂 甲沟炎(生产企业:湖北众仕福药业有限公司)”等医疗器械的广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三、申请人在其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发布“白云山 医用敷料 克廯喷雾剂(生产企业:长春市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商品时在标题标注“白云山脚气喷雾去脚臭脱皮止痒杀菌烂脚丫脚痒真菌水日本药包除ZB”;在其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发布“白云山 舒筋活络型 医用液体敷料(生产企业:银川佰氏中方医药有限公司)”商品时在标题标注“肩周炎特有效药喷剂肩周炎膏贴护肩保暖肩膀疼痛颈椎病跌打损伤专用的药风湿关节痛酸疼痛冷敷凝胶一盒体验装”;发布“李时珍生物药业 腱鞘炎型 医用退热凝胶(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商品时在标题标注“腱鞘炎专用药喷雾大拇指腱鞘炎冷敷凝胶喷剂手指手腕疼痛肌腱炎网球肘鼠标手腱鞘囊肿鼓包腱鞘炎特效药一盒装”;发布“南京同仁堂 膝盖部位型 医用退热凝胶(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商品时在标题标注“南同膝盖部位型冷敷凝膝盖疼痛专用的药老人喷雾剂滑膜炎喷剂半月板损伤专用膝盖积液痛风湿关节止痛膏五盒装”;发布“南京同仁堂 颈椎部位型 医用退热凝胶(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商品时在标题标注“颈椎喷雾剂颈椎部位型冷敷凝胶颈椎病专用药辅助治疗颈椎痛病特效药颈椎部位型喷雾剂富贵包消除神器脖子疼痛颈椎部位型一盒装”;发布“白云山 万痛冷敷凝胶 痛风型(生产企业:四川中科佰氏制药有限公司)”商品时在标题标注“痛风冷敷凝胶痛风药降尿酸痛风贴酸友痛风灵喷剂止痛外用新版痛风特效药尿酸高治痛风的药痛风石溶解一盒装”;发布“李时珍生物药业 咽扁舒 液体敷料(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商品时在标题标注“咽扁舒李时珍冷敷凝胶急慢性咽喉炎专用药咽炎慢性咽炎除根咽喉炎凝胶液扁桃体炎搭咽扁康咽扁型贴咽炎特效药 咽扁舒三盒 【周期装】”;发布“川田制药 腰椎八°一卜 腰椎部位(生产企业:湖北森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时在标题标注“腰间盘突出专用药腰椎部位型冷敷凝胶腰椎小白瓶喷剂腰肌劳损肩腰疼腰痛坐骨神经疼 五盒装”。上述商品均为医疗器械,并非药品,使用“日本药”、“特有效药”、“专用的药”、“专用药”、“特效药”、“痛风药”、“治痛风的药”等广告用语与实际情况不符,会使消费者误认为上述商品属于药品,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的影响。

    申请人在其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发布“广药白云山 三伏贴(生产企业:南阳市古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商品广告“白云山三伏贴 √大牌防伪可查 √产品资质齐全 √医用透气膏贴 劣质假冒品 ×杂牌货智商税 ×杂牌瞎编乱造 ×劣质贴易过敏(对比图)选择不对 白费一年”;发布“宛中瑾 顽鲜净(生产企业:镇平普瑞尔实业有限公司)”商品广告“效果才是硬道理 快速止痒恢复(对比图)”、“真实客户反馈(对比图)”、“海量的客户恢复案例(对比图)”、“患者使用顽藓净抑菌膏的记录档案”;发布“南京同仁堂 黄连抑菌液(生产企业:南阳市澳福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品广告“传统抑菌液产品 三无产品效果不好 成分一般使用不放心 使用麻烦浪费时间 南京同仁堂黄连抑菌液 厂家生产来源可追 植物成分安心使用 使用方便简单省力(对比图)”;在其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发布“白云山 万痛冷敷凝胶 痛风型(生产企业:四川中科佰氏制药有限公司)”商品广告“效果显著 风痛全无”、“320多优秀医科教授”、“历经千次测试”、“专业医生推荐 专门为医师推荐”;发布“妙丹堂 甲沟炎(生产企业:湖北众仕福药业有限公司)”商品广告“10%的甲沟患有人群包含各个年龄段人群”、“只要是甲沟炎 我们就能治”、“优势二 凝胶分子渗透深入甲沟 使用前 使用后(对比图)”、“护甲如初 用过都说好 多名甲沟炎患者 连续使用4周 使用前 使用后(对比图)”。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没有相关依据。

    申请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三)项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广告。                             

    三、答复人作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恰当。

    答复人查明涉案广告费无法计算后,对申请人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应予以处罚。答复人考虑到申请人此行为只涉及2种商品,且涉案商品在上架期间的销售数量合计只有1件,现已关闭网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答复人决定对申请人不予行政处罚。

    对申请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答复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结合申请人配合调查,积极提供证据材料,参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符合从轻处罚的情节;又鉴于申请人发布“海斯迈斯 远红外舒筋活血贴”的广告已超过半年,参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裁量基准表2),属于一般处罚情节。综合考量,答复人决定对申请人作出从轻幅度处罚,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10万元。

    对申请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因申请人配合调查,积极提供证据材料,此行为涉及的商品的广告发布时间较短,参照《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符合从轻处罚的情节(即处20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答复人决定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20万元。

    对申请人的三个违法行为,答复人充分考虑个中的具体情节,对申请人作出不同的处罚幅度,自由裁量恰当,不存在小过重罚、顶格处罚的情形。

    申请人不具备免予处罚的情形,申请人的复议理由不成立。

    首先,申请人的店铺设立在是天猫和京东两个平台上,天猫和京东为广大消费者知晓的电子商务平台,这两个平台的受众较多,影响力较大,浏览量和销售量也会比较多。

    其次,申请人对涉案广告费的供述前后不一致,在前面几个月的调查处理过程中,申请人坚称涉案广告由员工设计制作发布,后续提出全案广告由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再之后提出全案广告由两家公司设计制作构成。无论哪一个供述,申请人都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撑。

    再次,在答复人作出立案调查的决定前,答复人已处理了申请人27份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内容涉及发布虚假广告和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广告等,答复人处理完毕后未对申请人进行立案调查,多次给予申请人改正的机会。随后,答复人又收到涉案的13份投诉举报,答复人发现申请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罔顾消费者的权益,知法犯法,答复人遂作出立案调查的决定。

    最后,本案调查处理的商品共有26款,数量较多,部分商品销售数量多达500个,绝不能以个别商品零销售量为由,让申请人逃避作为一个经营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综上,答复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自由裁量适当。恳请复议机关维持答复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本府查明:

    2022年7月13日,申请人成立。目前该公司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壹佰万元,经营范围为零售业。申请人持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为:粤穗药监械经营备2*********号。申请人在天猫网开设了“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在京东网开设了“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

    2022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申请人陆续接到举报线索共27份,线索显示申请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被申请人通过微信告知申请人改正。

    2023年2月至3月期间,被申请人又接到举报线索共13份,线索显示申请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2023年2月17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2023年2月23日,被申请人经负责人同意,对申请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一案立案调查。被申请人经调查发现,申请人分别在天猫网开设的“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和京东网开设的“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上架商品并发布广告,涉嫌违法广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

    1、申请人于2022年12月30日上架“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 足舒冷敷凝露(生产企业:陕西秦石药业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陕渭械备20170003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主图发布“快!准!狠!þ水泡 þ糜烂 þ烂脚 þ脚臭 þ脱皮 þ脚痒(图)”的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1。

    2、申请人于2023年2月15日上架“白云山 医用敷料 克廯喷雾剂(生产企业:长春市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该商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为:吉械注准20172640102。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白云山脚气喷雾去脚臭脱皮止痒杀菌烂脚丫脚痒真菌水日本药包除ZB”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日本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商品页面主图发布“脚臭脚痒þ 脱皮水泡þ 杀菌止痒þ 让你的脚 不再受气(图)”的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3、申请人于2023年1月8日上架“广药白云山 三伏贴(生产企业:南阳市古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只有企业标准,执行标准为:Q/NYGWT0003 -2020。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主图发布“白云山三伏贴 √大牌防伪可查 √产品资质齐全 √医用透气膏贴 劣质假冒品 ×杂牌货智商税 ×杂牌瞎编乱造 ×劣质贴易过敏(对比图)选择不对 白费一年”等广告,但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的相关依据。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4、申请人于2022年9月7日上架“云南本草 静脉曲张膏(生产企业:镇平宛中实业有限公司)”,该商品为健字号产品,执行标准为T/HBJY 002。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云南本草精索静脉曲张专用药膏治疗医疗型仪器脉舒弹力袜冷敷凝胶”,其中“静脉曲张专用药膏”、“治疗”、“医疗型”属于易使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1。

    5、申请人于2022年12月29日上架“宛中瑾 顽鲜净(生产企业:镇平普瑞尔实业有限公司)”,该商品是消字号产品,卫生许可编号为:(豫)卫消证字[2015]第D018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发布“效果才是硬道理 快速止痒恢复(对比图)”、“真实客户反馈(对比图)”、“海量的客户恢复案例(对比图)”、“患者使用顽藓净抑菌膏的记录档案”等广告,但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的相关依据。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2。

    6、申请人于2023年1月8日上架“白云山 消痔凝胶(生产企业:湖南巴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为:湘械注准20202141522。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主图及页面发布“内外合一 痔不再来 内外型 肉球型 瘙痒型 混合型 医用专为痔疮问题研发”、“清热燥湿 活血消肿 呵护菊花从根拦痔”、“关于痔疮的那些事 什么样的人群更容易得痔疮呢? 喜食辛辣 久坐久跨 肥胖便秘 低纤维饮食(图)”、“痔疮的主要症状 什么样的人群更容易得痔疮呢? 便鲜血 肿胀 疼痛 瘙痒(图)”、“痔疮有哪些类型 根据白云山市场部调查总结 内痔 无痛便血 痔核脱出 外痔 明显疼痛 肿块凸起 混合痔 便血疼痛 坐立不安(图)”、“痔疮已成为现代人难言的痛 大便出血 便中带血,手指上的红色触目惊心 大便疼痛 每次排便,都疼痛难忍把如厕当成考验 肛门坠痛 经常久坐,菊痛一直伴随 肿物脱出 总觉得排不尽原来是息肉在作祟 肛门瘙痒 经常有难以言喻的痒不能扰,让人崩溃(图)”、“痔疮 您还想被它折磨多久 1.司机族 2.烟酒族 3.上班族 4.麻将族 5.上网族 6.孕妇族 7.嗜辣族 8.肥胖族(图)”、“安全可靠 白云山痔疮凝胶 精心研究提炼、萃取精华 蕴含全新卡波姆成分 安全可靠,使用放心,无添加刺激配方 专门针对痔疮患者研发 乳膏渗透肌肤,能够直击敏源缓解痒、疼痛感觉 对肛门进行保护滋润 对肛部周围进行长时间防护 防止二次有害物质侵害 使用方便 用低,不住院,不影响生活工作,可随身携带使用(图片)”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7、申请人于2022年12月30日上架“南京同仁堂 黄连抑菌液(生产企业:南阳市澳福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商品是消字号产品,卫生许可编号为:(豫)卫消证字(2017)第0004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发布“传统抑菌液产品 三无产品效果不好 成分一般使用不放心 使用麻烦浪费时间 南京同仁堂黄连抑菌液 厂家生产来源可追 植物成分安心使用 使用方便简单省力(对比图)”的广告,但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的相关依据。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2。

    8、申请人于2023年2月15日上架“罗脉医用固定带(生产人:衡水市冀州区罗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冀衡械备20170014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牵拉腰椎 动力收缩 þ腰椎骨折 þ腰椎间盘 þ腰酸腿麻 þ术后固定 þ支撑减压(图)”、“仿生矫正支撑护腰带 一拉一收帮您轻松撑起自然腰线(图)”、“你是否还在为这些问题烦恼? 随着时代的发展,腰椎问题越来越普及化、年轻化 产后腰痛 腰部酸痛、无力 健身借力 腰部支撑 家务劳动 腰部酸痛、直不起来 久坐办公 腰椎间盘突出、腿麻 中老年人 腰椎劳损、下肢无力 经常开车 腰痛成为常态(图)”、“专注腰椎健康 产品不断升级 只为给您更好的舒适体验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图)”、“创新设计 开辟护腰新领域 三大优势带给您更好的舒适体验 仿生支撑背板 不同于以往钢板支撑 仿生支撑板能更好的贴合人体腰椎部位 帮助腰部恢复正常弧度(图) 侧翼支撑辅助 全方位支撑腰部 增加腰带的稳定性(图) 拉绳收紧装置 升级拉绳式固定方法 舒适佩戴体验 可自由调节腰带大小(图)”、“优势NO.1 弧度仿生背板 贴合腰椎 加大仿生背板 不同于以往的钢板支撑,仿生背板加大了腰椎部位的受力面积 支撑力度更大,跟腰椎部位更贴合(图) 反c支撑背板 帮助腰椎恢复正常弧度 根据人体腰椎正常弧度设计,有效分散腰椎压力 自然辅助腰椎间盘曲度 加高背板 分散腰部压力 矫正 贴合腰椎曲度 矫正反弓腰椎 支撑 仿骨盆曲线设计 衔接骨盆曲度 防止腰带下滑 固定(图)”、“优势NO.2 侧翼支撑垫 腰部两侧 加固稳定 弥补传统护腰带缺口,新增腰部两侧支撑垫全方位保护腰椎,保证两侧腰肌稳定 稳定支撑 360°包裹 可拆卸 可调节 *可根据个人情况自由调节侧翼支撑垫的位置,可以更好的提供腰部的稳定性”、“优势NO.3 拉绳收紧装置 拉绳收缩 恢复正常曲度 可自由调节控制腰围大小,带动后背仿生背板更加贴合腰部(图) 双拉绳设计 力量更均衡 双拉绳设计,拉伸时腰椎两侧同时加压 腰部受力更均匀,更稳定 轻轻一拉 享受加倍支撑力量 滑轮拉绳省力装置,加倍力量轻松牵引支撑背板(图)”、“光滑不扎手魔术贴 选用不扎手魔术贴,绒面短而密,不沾毛衣不起毛。(图)”、“3D编织+天鹅绒复合 鱼丝网面料编织而成,弹力大且易回弹 面料贴身舒适,四季均可使用”、“产品细节 多年专注于腰椎健康 升级腰椎舒适体验 ……”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9、申请人于2023年2月24日上架“衡水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松益康 医用固定带”,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冀衡械备20160147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发布“苏雅+ 您身边的健康专家”、“苏雅健康护腰 解决您的腰部问题 仿软骨支撑 弹力透气 修身纠正 360°全防护(图)”、“您是否存在这些问题? 腰间盘突出膨胀 腰椎老化 久坐职业病 腰肌劳损 骨质增生 运动拉伤(图) 别再让您的腰继续“裸奔” 您真的需要它”、“苏雅·护腰带护腰原理 01减压是护腰关键 减少腰椎承压,有效预防腰椎劳损(图) 02仿生软骨支撑 弧度符合人体工程学,3D呵护腰椎部位(图) 03透气轻薄舒适 网孔面料,轻薄透气面料,透气舒适避免对腰部造成压迫(图) 04 360°全防护 腰部全围绕加辅助带固定支撑,双重加压,更好收紧支撑性强(图) 05反C腰椎支撑 仿生反C支撑,促使腰椎间盘归位,腰椎间隙恢复正常(图)”、“苏雅护腰 复位您的腰椎生理曲线 使用前 使用后(图)”、“细节到位 护腰更到位 综合用户体验,对产品细节进行优化 保护我们的腰部健康不能错过 ……”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0、申请人于2023年2月22日上架“江苏爱护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爱护佳 医用固定带”,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苏盐械备20170008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2019新升级·透气不闷 石墨烯护肩 四季通用 保暖锁温 石墨烯纤维·改善肩部循环 空调房/上班族 肩痛不适 护肩保暖 锁温防护”、“新升级·吸湿透气款医用护肩带 石墨烯护肩 科技护肩 温暖呵护 人体工学(图)”、“无束缚级体验 告别肩酸 畅享生活 细腻柔软 排汗透气 石墨烯纤维 保暖防护 亲肤舒适 轻松固定”、“全家人都需要的好护肩 老年人、空调房、坐月子 轻松应对 肩关节不适 颈肩酸痛 肩周过劳 肩部寒凉(图)”、“石墨烯复合导热纤维 热交换能力强,高效锁温(图)”、“保暖锁温-石墨烯纤维 抓住热量,告别寒凉 石墨烯纤维均匀分散到每根纱线中,特殊的内部结构能够反射人体热量,可快速的将热能传递到人体皮下深层,为您锁住肩部热量”、“诺贝尔物理学奖-石墨烯 为你揭开石墨烯的神秘面纱 有“黑金”美誉的石墨烯,是荣获诺贝尔物理学奖的新型纳米材料,厚度、强度、导电导热性能都能达到很高的高度(图)”、“同样是护肩 为什么要选择石墨烯纤维 石墨烯纤维含5大科技功能 抗菌抑菌 抗紫外线 抗静电 保暖锁温 改善微循环”、“守护肩颈安全 迫在眉睫(图)”、“夏季防凉 温暖呵护 采用优质亲肤面料,舒适透气,经过严苛科学的版型制作及修改,穿戴服帖,久戴不勒 空调房 夏季锁温护肩 24小时 透气呵护双肩(图)”、“舒适不勒 人体工学 科学设计(图)”、“亲肤贴身 舒适透气 吸汗、祛湿、透气,舒适固定肩部 透气性强 祛湿排汗 轻柔贴肤(图)”、“贴合肩部曲线 隐形呵护,告别臃肿 潜心研发的一款舒适型护肩带,历经无数次的打磨修改,兼具透气,贴身不勒的特性(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1、申请人于2023年2月20日上架“佳禾 医用固定带(型号规格:YTD16)”,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冀衡械备20140001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发布“加强腰部支撑力 腰部固定优选 钢板支撑固定 让腰挺起来 þ腰椎间盘 þ腰肌劳损 þ腰部不适(图)”、“支撑范围从下胸延伸到荐髂关节处 专用加宽33CM 背面高弹力四面伸缩双菱形交叉设计及两侧绒毛处理,触感更佳 背面33CM加宽式设计能让腰部保护带的支撑范围从下胸延伸到荐髂关节处,包覆整个腰部,让腰背部肌肉得到保护(图)”、“您今天腰痛了吗? 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我国每年腰疼就医者高达4亿!腰椎突出 久坐不适 劳动损伤 腰肌劳损(图)”、“您需要一款这样的护腰 增长加宽设计 体验舒适一整天(图)”、“一推 二锁 三支撑 重塑腰部健康 推 锁 撑(图)”、“设计亮点 þ33CM加宽设计 þ曲度贴合设计 þ含棉好面料 þ钢板可拆卸 þ菱形交叉固定 þ收腹效果好(图)”、“关于品牌 佳禾专注医疗器械13年精心做好每一个产品 关于生产 经下料、缝纫、拼接、包边等十几道工序制作而成 关于售后 放心购买,无忧售后(图)”、“6大选择我们的理由 佳禾护腰给家人更好的呵护 1加长加宽 呵护胸腰椎 2菱形交叉设计 双层固定 3曲面支撑 弹性贴合 4鱼丝网面 四季适宜 5钢板可抽 佩戴自由 6美体收腹 塑造身材(图)”、“四季多功能护腰 贴 紧密贴合腰椎 恢复腰椎曲度 挺 加长贴合钢板 加强支撑力度 宜 四季通用 舒适透气 固 双重弹力带 内侧加厚粘贴”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2、申请人于2023年2月20日上架“KA ER 电发热系列(生产商:东莞市卡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该商品为日用品。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医用电加热护膝膝盖关节半月板损伤理疗仪保暖风湿关节炎热敷按摩”,其中“医用”属于易使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3、申请人于2023年2月28日上架“康祝 腰椎固定带(生产企业:北京康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京东械备20150012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保持腰椎稳定 钢板强支撑 辅助伤口愈合”、“康祝腰部固定带 强钢板支撑 让腰挺起来”、“护腰刻不容缓! 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我国每年腰疼就医者高达4亿! 不能再拖了!(图) 强钢板支撑 辅助伤口愈合”、“康祝,给您更好的呵护 01钢板支撑 内嵌4条弧形高韧性支撑钢板,符合人体腰椎曲线原理,既有很好的固定稳定作用,又能起到很好的缓冲作用 02包裹设计 特殊的后半身包裹设计给腰部带来更好的固定支撑,适合长期久坐的人群。 03呼吸系统 本品的透气与其他腰带略显不同,刻意制造的线孔透气口让腰部的透气性更大,全天候让腰部处在流通的空气中。(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2。

    14、申请人于2023年2月23日上架“鸿竹 医用固定带(生产人:衡水鸿竹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冀衡械备20170025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弹性支撑 贴身+透气 þ腰间盘突出 þ腰肌劳损 þ腰椎综合征 热压工艺护腰带(图)”、“德国工艺 均衡支撑 脊椎仿生支撑软骨 加热护腰 双重减压 符合腰部弧形设计(图)”、“网孔布更透气 密集型小孔设计,主体面料采用棉纶氨纶、弹性纤维。透气吸汗,柔软贴肤,佩戴舒适不闷热 双重减压 贴合腰部 轻薄透气 支撑腰椎(图)”、“适应症状 腰间盘突出 腰肌劳损 腰部扭伤 腰椎老化(图)”、“新升级·舒适体验 护腰给不给力,就看加压设计 锰钢板梯形支撑 轻薄 透气设计(图)”、“5跟弧形钢板两边支撑 呵护腰椎健康 两根弧形钢板,沿腰椎两侧贴合 撑托不正面接触疼痛错位椎骨,第四、第五椎骨重点保护。 传统单钢板支撑,直接支撑脊柱易伤及疼痛脊椎”、“均衡·腰部受力 5根加厚曲度记忆锰钢板,腰椎强力撑托防护 隐藏式开口(激光切割)(图)”、“独立固定·加压带 效果加倍看得见(图)”、“性能·产品结构 全程热压 无缝线 手拉环 人性化设计,佩戴方便 仿生软骨支撑条 采用德国拜尔材料制作,代替传统钢板,更贴合 原产起毛布 绒毛短而密,反复耐用,不起球(图)”、“T型·强力魔术贴 粘贴牢固不易起毛,使用寿命长久(图)”、“一体式·无针线缝制 压痕边缘平整光滑,绒面短而密,不易起毛(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5、申请人于2023年2月24日上架“佳禾 万事兴系列 医用固定带(型号规格:YWWD09)”,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是冀衡械备20140001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轻薄透气 支撑腰部 加宽腰围 高度可调 压力可调 宽腰围+窄腰围 360°包裹支撑 日用夜用 一款三用(图)”、“固定支撑 一款三用 科学护腰 均码(大小可调) 自粘全弹鱼丝面料 佩戴舒适透气 支撑固定 轻量化设计 舒适透气(图)”、“腰部问题苦不堪言 适用不同腰椎问题 轮椅久坐 办公久坐 开车久坐 运动 做家务 产后修复(图)”、“一款三用 日用夜用 腰围固定带 ①宽腰围+②窄腰围=③宽窄搭配 ①白天佩戴宽腰围支撑固定 ②夜间佩戴舒适的窄腰围来保护 ③也可用两个宽窄腰围上下搭配佩戴,调整所需高度固定(图)”、“加宽腰围 轻薄透气 支撑腰部 固定带佩戴舒适透气无惧各种姿势(图)”、“刚柔兼备 腰部支撑系统 宽腰围内置4根支撑板+两根弹簧条 增强腰部固定支撑(图)”、“2根C型曲度支撑板 2根直型支撑板 2根弹簧条 软硬适用,柔韧兼备 释放腰椎压力(图)”、“360°环绕支撑分散压力 360°全方位包裹起到支撑减压 保护腰椎的作用(图)”、“加宽腰带设计 高度可调 受力面积更大 分散腰部压力 支撑更舒适 根据患者需求可用宽窄两个腰围上下搭接佩戴,调整所需高度固定”、“压力可调 双重加压 支撑力加倍 对固定压力有需求时,可用两个宽窄腰围叠加佩戴,双重加压固定(图)”、“全弹鱼丝面料 透气舒适不闷热 采用自粘全弹鱼丝面料,回弹性强,大小可调,夏天佩戴舒适透气(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6、申请人于2022年9月7日上架“海斯迈斯 远红外舒筋活血贴”,该商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为:皖械注准20172090051。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治疗 þ腰间盘突出 þ肩周炎 þ颈椎病 þ风湿关节炎 þ骨质增生 þ跌打损伤”、“持久发热 热的久 效果好 一贴发热6小时,持续作用24小时(图)”、“分层结构 透气舒适(图)”、“远红外渗透 直达痛处(图)”、“贴肤使用 医用的才放心(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17、申请人于2023年2月28日上架“鱼跃 中频电疗仪(SZP-610B)”,该商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为:苏械注准20212090768。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理疗+热敷 双倍放松”、“位列按摩理疗仪近30日好评榜TOP1”、“6大核心优势拯救肌肉酸痛重灾区(图)”、“只需一台 多部位适用 每天20分钟深层缓解疼痛 颈椎 肩部 手臂 腰部  关节 足底(图)”、“3种按摩手法 懂你更宠你 敲打、按压、揉捏3种手法 让你尽情享受肌肉的放松时刻(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二)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

    1、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5日上架“白云山 舒筋活络型 医用液体敷料(生产企业:银川佰氏中方医药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宁苏银械备20210003号。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肩周炎特有效药喷剂肩周炎膏贴护肩保暖肩膀疼痛颈椎病跌打损伤专用的药风湿关节痛酸疼痛冷敷凝胶一盒体验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特有效药”、“专用的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该商品页面主图发布“专攻肩周炎 肩周酸痛 肩周劳损 深层渗透 直达痛点”、“古方传承 通体舒畅 使用范围广 颈椎腰腿疼 舒筋活络 携带方便”、“一喷即效 轻松涂抹 适用于颈、肩、腿、腰部等部位游走酸楚、红肿、疼痛、炎症骨质增生、风湿疼痛 颈椎病 肩周炎 腰椎 关节 坐骨神经 腰椎间盘(图)”、“舒筋活络 5大优势迅速缓解困扰 1.新式喷头 古法传承,科学创新,采用新设计。喷洒面积大。 2.现代科技创新 提高草本的吸收速度,直达困扰根源。 3.通用性 上道颈椎,下到踝关节 哪里不适喷哪里。”、“4.升级配方 草本提取,黑骨藤加强型,效果显著草本成分更安心。”、“5.效用强劲 多种中草药抑菌舒缓,预防细菌。(图)”、“去繁从简 缓解各种不适 被困扰时,该如何解决? 口服药物 副作用大、伤肝肾 对身体伤害大 打针、手术 风险大、费用高 无奈之举 推拿按摩 按摩不正确 反加重病情 传统方法存在诸多限制与劣势 价格高昂、存在风险、使用不便 因此人们需要更适合自己的缓解方法(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1。

    2、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6日上架“李时珍生物药业 腱鞘炎型 医用退热凝胶(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鄂随州械备20200059号。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腱鞘炎专用药喷雾大拇指腱鞘炎冷敷凝胶喷剂手指手腕疼痛肌腱炎网球肘鼠标手腱鞘囊肿鼓包腱鞘炎特效药一盒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专用药”、“特效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腱鞘专用 腱鞘囊肿 手腕肿痛 鼓包僵硬 酸麻胀痛 专为腱鞘问题研发”、“大品牌 好品质 潜心专研 温和成分 缓解疼痛”、“李时珍医药专注健康75年值得信赖 古方传承值得信赖”、“轻松一喷 养护手腕 为腱鞘问题研发”、“造成腱鞘炎的原因 01遭受寒凉刺激导致手腕手指活动迟滞,筋脉淤结不通。 02手指劳作过渡,手部积累劳损 03过度用力没有得到及时调整休息(图)”、“请重视这些症状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手腕僵硬无力 办公室长期用电脑鼠标手 手指鼓包疼痛 手部过度运动肿胀痛感 手腕咔咔响 腕关节的劳损导致组织受损 手指屈伸不利 长期姿势或受寒导致血流不畅(图)”、“腱鞘问题专用 专研腱鞘好配方 百年品牌 医疗器械 冷敷理疗”、“冷敷理疗 直达痛点 壹 冷敷理疗 疏通淤堵、加速代谢,物流冷敷理疗以减少局部疼痛 贰 经皮渗透 对皮脂溶解及角质层软化,从毛孔达到真皮层渗透,告别鼓包肿胀 叁 修复组织 改善腱鞘组织微生态,有效促进关节软骨细胞快速修复(图)”、“黄金搭配 效果更加 手腕僵直无力 局部疼痛 建议使用3盒轻度装 腱鞘肿胀鼓包 疼痛加剧 建议使用5盒中度装 腱鞘鼓包增大 频繁弹响 建议使用8盒重度装(图)”、“不是所有腱鞘炎产品都有正规的资质认证”、“关节轻松 轻享生活(图)”、“为腱鞘问题研发(图)”、“日常预防小常识 注重保暖 养成用温水洗手 温水泡脚的习惯 控制关节活动频度 避免长时间频繁使用大拇指 多吃含维生素的水果蔬菜 多摄入优质蛋白质 避免刺激性食物 严格戒烟 防止烟中的刺激物影响恢复(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21。

    3、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8日上架“南京同仁堂 膝盖部位型 医用退热凝胶(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鄂随州械备20200059号。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南同膝盖部位型冷敷凝膝盖疼痛专用的药老人喷雾剂滑膜炎喷剂半月板损伤专用膝盖积液痛风湿关节止痛膏五盒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专用的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膝盖专用 膝盖肿痛 膝盖僵麻 膝关节疼痛 深层渗透直达痛点 专为膝盖问题研发”、“南京同仁堂研发 改善膝盖不适 膝盖酸、麻、胀、痛、僵 选对产品 不走弯路 请认准正规医疗器械 壹 医疗器械 药监备案保障 贰 温和亲肤 专研有效配方 叁 物理降温 喷涂更加方便 肆 喷雾设计 助力渗透吸收”、“你是否出现这些关节问题 蹲不下去、迈不开腿、走不了路、太遭罪 膝盖僵直 关节疼痛 膝盖肿痛 膝盖麻麻(图)”、“警惕!膝盖带来的问题不能拖(图)”、“专攻膝盖肿痛酸麻 透皮吸收 养护膝盖 膝盖酸软 膝盖肿胀 膝盖僵麻 膝关节疼痛”、“浓缩喷剂 直接作用于膝盖、深层渗透、直达痛点 深层渗透→直达痛点→持续发热”、“专研有效成分 养护膝关节活力 物理降温 渗透吸收 有效成分 用于膝关节疼痛、膝盖肿胀、膝盖酸麻等不适症状的物理降温。(图)”、“持续作用 温热缓痛 酸 膝盖酸软无力,久站发硬 喷一喷 凉 膝盖发凉 阴天下雨难受 喷一喷 胀 膝盖酸麻肿胀 喷一喷 痛 走路痛蹲下痛 喷一喷 僵 膝盖僵硬咔咔响 喷一喷”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2。

    4、申请人于2023年2月8日上架“南京同仁堂 颈椎部位型 医用退热凝胶(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该商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鄂随州械备20200059号。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颈椎喷雾剂颈椎部位型冷敷凝胶颈椎病专用药辅助治疗颈椎痛病特效药颈椎部位型喷雾剂富贵包消除神器脖子疼痛颈椎部位型一盒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专用药”、“特效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颈椎专用 颈椎疼痛 颈椎僵硬 富贵包 专为颈椎问题研发”、“颈椎部位型 专攻颈椎肿痛酸麻 颈椎疼痛 一喷缓解 颈椎僵痛 脖子肿胀 颈椎酸麻 颈椎疼痛”、“脖子难受不舒服?小心颈椎病找上门 颈椎僵痛 颈椎骨凸 劳损酸痛 颈椎老化(图)”、“颈椎酸麻肿痛问题认准南京同仁堂 医疗器械/温和亲肤/物理降温/喷雾设计”、“专研有效成分缓解颈椎疼痛 有效成分 渗透吸收 物理降温 用于颈椎疼痛、颈椎酸麻、颈椎肿胀等不适症状的物理降温(图)”、“物理体表降温 持续发热缓解颈椎疼痛 皮肤表层 渗透吸收→深入皮层 逐渐舒缓→直击底层 准确作用(图)”、“细腻液体喷雾设计 小分子更易吸收 降温物质渗透肌肤 缓解颈椎肿/痛/酸/麻 喷雾细密 更好帮助肌肤吸收 30ML容量 大容量使用周期长 操作方便 一喷一抹简单使用”、“养颈护颈 随时一喷 一喷一抹就吸收 渗透皮肤达痛点(图)”、“一喷一抹 养护颈椎 酸 颈椎变形、颈椎酸痛 一喷一抹 麻 头晕恶心、手指发麻 一喷一抹 胀 脖子肿胀、富贵包 一喷一抹 痛 抬头痛、低头痛 一喷一抹 僵 颈椎僵硬、脖子弹响 一喷一抹”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505。

    5、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7日上架“时珍世家 静脉曲张型医用冷敷液(生产企业:新疆利众药业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新兵02S械备20211008号。申请人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静脉曲张 青筋凸起 胀肿酸痛 轻松一抹 远离曲张”、“静脉曲张 别拖成老烂腿 一期 小腿酸胀伴有水肿>二期 腿部出现明显静脉凸起>三期 静脉凸起明显 四期 患肢皮肤颜色改变>五期 皮肤发黑,伴随着溃疡>六期 糜烂面积加大(图)”、“什么是静脉曲张?静脉曲张是指由于血液瘀滞、静脉管璧薄弱等因素,导致的静脉迂曲、扩张。静脉曲张最常发生的部位在下肢。下肢静脉曲张位于血管病之首。 腿部深静脉 静脉瓣膜功能正常 瓣膜崧驰 血液逆流(图) 下肢曲张,俗称“蚯蚓腿”,是指由于血液瘀滞、管壁薄弱、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等因素,导致瓣膜损坏,血液回流手足淤堵,在皮肤表面形成血管突起 正常的瓣膜(图) 损坏的瓣膜(图)”、“你是否有这些烦恼? 肿胀酸痛 长时间穿高跟鞋引起肿痛酸胀(图) 腿部精大 妊娠期水肿导致腿部粗大(图) 蚯蚓腿 长期负重静脉曲张(图) 血丝明显 久站久坐血色瘀滞(图)”、“静脉曲张蚯蚓腿折磨人! 血丝明显(图) 血管凸起(图) 皮肤发黑(图) 痒痛难忍(图)”、“适用于静脉曲张引起的疼痛、肿胀冷敷的处理(图)”、“疏通是关键 缓解静脉曲张不适 草本精华 直达曲张 迅速渗透”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6、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7日上架“白云山 万痛冷敷凝胶 痛风型(生产企业:四川中科佰氏制药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川广械备20190053号。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痛风冷敷凝胶痛风药降尿酸痛风贴酸友痛风灵喷剂止痛外用新版痛风特效药尿酸高治痛风的药痛风石溶解一盒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痛风药”、“特效药”、“治痛风的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专攻痛风疼痛 效果显著 风痛全无 手脚趾痛 关节肿痛 痛风结石”、“专为痛风研发 直达痛源药监认证 痛风问题特别研发冷敷凝胶”、“医疗器械 深入渗透 镇痛成分 专研有效成分 温和不刺激 冷敷理疗”、“痛风发作还在一忍再忍?痛风拖不得 越拖越严重 走路疼痛难忍(图) 手指肿胀变形(图) 关节红肿灼热(图) 痛风反复发作(图)”、“痛风不只是痛那么简单 尿酸过高形成痛风石,关节红肿发热疼痛剧烈,不及时治疗越来越严重 痛风早期 剧烈的关节红肿热痛,影响行走生活不便(图) 痛风中期 痛风石形成,损害关节甚至肾脏和泌尿系统出现问题(图) 痛风晚期 全身肿胀,关节畸形及功能障碍,痛风石破溃(图)”、“白云山研究所 专攻痛风问题 历经多年潜心研制 独立研发中心 320多优秀医科教授 透皮吸收尖端技术 历经千次测试”、“痛风的直接元凶(图)”、“万痛冷敷凝胶 疏通淤堵 促进循环 镇痛舒缓 养护合一(图)”、“层层渗透 直击痛点 持效缓解肿痛灼热 透皮吸收 直达血管 高分子渗透 不只是缓解 直达痛点 对症作用(图)”、“方便携带 哪痛抹哪 þ手 þ脚 þ膝 þ肩 01大脚趾、脚腕疼痛 足元痛(图) 02膝盖关节肿痛 膝关节痛(图) 03手指、手腕酸麻 手指止痛(图) 04肩膀风湿性痛风腕 肩痛无力(图)”、“专业医生推荐 专门为医师推荐 轻度痛风 关节发红 按压疼痛 建议1-2盒(图) 中度痛风 关节肿胀灼痛 建议2-3盒(图) 重度痛风 关节疼痛难忍 影响正常行走或活动 建议4-5盒(图)”、“吃喝轻松 缓解风痛(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且无法提供“效果显著 风痛全无”、“320多优秀医科教授”、“历经千次测试”、“专业医生推荐 专门为医师推荐”等广告的相关依据。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10。

    7、申请人于2022年12月30日上架“李时珍生物药业 咽扁舒 液体敷料(生产企业:湖北伏牛医用凝胶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鄂随州械备20190013号。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咽扁舒李时珍冷敷凝胶急慢性咽喉炎专用药咽炎慢性咽炎除根咽喉炎凝胶液扁桃体炎搭咽扁康咽扁型贴咽炎特效药 咽扁舒三盒 【周期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专用药”、“特效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有异物感 喉痛疼痛 嗓子干痒 清嗓利咽 正品保障”、“潜心研制 温和成分 清凉舒爽 古方传承值得信赖 专注健康75年值得信赖”、“轻松涂抹 养护咽扁 为咽扁问题研发”、“我们的核心优势 药监备案 快速作用 冷敷护理 药企研发 草本萃取 药房同款”、“咽喉问题 无时无刻不在困扰我们 咽喉问题常见症状 口干口痒(图) 有异物感(图) 咽部灼热(图) 咽部疼痛(图) 干咳有痰(图) 反复吞咽(图)”、“咽扁问题专用 李时珍大品牌 专研咽扁好配方 古方传承 医用品质 冷敷理疗”、“大品牌值得信赖 李时珍专为咽喉研发(图)”、“国家药监局备案 资质全·要求高·品质优(图)认准李时珍正品 产品我们始终放在首位”、“全新技术 护理咽嗓 物理成膜 保护嗓子 舒爽亲肤 采用全新技术,柔和亲肤,物理成膜,持续呵护嗓子。 温和不刺激 选用高分子凝胶成分适合多种肤质,大人儿童都可用。 使用方便 放入包包随时随地拿出来涂一涂。老人也会自己用。(图)”、“深层渗透 直达痛点 壹 冷敷护理 物理疏通形成保护层促进循环,加速代谢持续呵护嗓子。(图) 贰 经皮吸收 采用高分子成分,从毛孔达到真皮层渗透吸收,直达内部。(图) 叁 修复组织 改善咽扁黏膜组织有效促进喉咙细胞快速修复代谢。(图)”、“穴位涂抹 促进循环 中药穴位疗法精准涂抹穴位按摩(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510。

    8、申请人于2023年2月10日上架“川田制药 腰椎八°一卜 腰椎部位(生产企业:湖北森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鄂荆门械备20220029。申请人在该商品标题标注“腰间盘突出专用药腰椎部位型冷敷凝胶腰椎小白瓶喷剂腰肌劳损肩腰疼腰痛坐骨神经疼 五盒装”且无法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依据,“专用药”属于引人误解的内容;在该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腰椎疼痛专用 快速止痛 腰酸背痛 腰肌劳损 腰椎间盘突出 专款专用 养护腰椎 药监备案”、“專為腰椎研發 深層滲透 養護合一”、“物理理疗 缓解疼痛 温和亲肤 渗透吸收”、“腰椎疼痛 无须再忍 腰部僵硬(图) 腰部酸痛(图) 下肢麻木(图) 腰部扭傷(图) 腰椎突出(图) 坐骨神經痛(图)”、“其他方式的危害 硬化剂 后遗症多(图) 激光治疗 效果不稳定(图)微创手术 需多次治疗 麻烦又费钱(图) 传统理疗 效果无法保障(图)”、“成分科學配比 輔助理療腰椎問題 卡波姆 杀菌消炎 保护肌肤 去离子水 隔离细菌 病毒感染 丙三醇 保湿滋润 防止过敏”、“深度養護 緩解不适 借助強滲透力小分子疏通壁管修護破損壁管 皮膚表層 高分子凝膠 深层渗透 直達痛點 对症作用(图)”、“透皮吸收 養護腰椎”、“腰椎輕鬆 享受生活”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0。

    9、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4日上架“妙丹堂 甲沟炎(生产企业:湖北众仕福药业有限公司)”,该商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号为:鄂襄阳械备20180027号。申请人在商品页面及主图发布“专攻甲沟炎 红肿、息肉、嵌呷、疼痛(图) 严重反复者专用”、“16年老字号 品质有保障 16年传承 资质认证 遵循古方配比”、“告别甲沟炎 嵌甲、甲沟炎型 þ不脱甲 þ无疼痛 þ改善红肿”、“甲沟问题是否还在困扰您 十指连心 疼痛难忍 疼痛难忍(图) 肉芽息肉(图) 红肿发炎(图)”、“为什么会得甲沟炎?多因甲沟及其附近组织刺伤 擦伤、嵌甲或拔倒刺后造成 10%的甲沟患有人群包含各个年龄段人群 甲沟炎看似小,但得了甲沟炎的患者疼痛、红肿、化脓、感染 严重者导致骨髓炎”、“老字号 好产品 能做到 抑菌消肿止痛 科学矫正嵌甲 天然草本萃取 净澈甲沟问题”、“只要是甲沟炎 我们就能治 选对产品指(趾)甲不再受罪 四大优势突破 优势一 抵抗顽固真菌 祛甲、护甲、养甲三效合一  01.杀菌成分识别真菌,对真菌进行剿杀,击溃真菌(图) 02.抗菌成分在中间形成保护膜,避免真菌的再次感染,狙击真菌(图) 03.滋养成分深层渗透进入甲床建立健康基地,滋养指甲(图) 优势二 凝胶分子渗透深入甲沟 使用前 使用后(对比图) 优势三 好配方不伤甲 萃取多种天然草本精华,实力去甲沟炎(图) 优势四 针对2大类型甲沟问题 嵌甲型 是嵌甲引起的甲沟问题,指(趾)甲长到肉里引起,多见于大脚趾,向侧面生长的甲板长入加皱壁中,导致疼痛,严重者出现流脓症状(图) 菌型 是指(趾)甲一侧表现为肿,疼痛,常常伴随黄色脓状,有白点但不容易破溃出脓,加重者甚至会出现疼痛加剧和发热等症状(图)”、“甲周组织特殊 恢复需要时间 不可急于求成 当天使用 舒缓疼痛 涂抹后快速渗透甲周皮肤 舒缓镇定各种甲沟引起的不适(图) 甲周组织持续呵护 阻隔细菌滋生,预防感染化脓 抑制甲沟炎真菌,构建防护(图) 坚持使用 恢复如初 坚持使用至消肿,冷敷凝胶修整自身防御,养护甲沟(图)”、“护甲如初 用过都说好 多名甲沟炎患者 连续使用4周 使用前 使用后(对比图)”、“坚持使用 还你健康好甲(图)”等广告,申请人发布上述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且无法提供“10%的甲沟患有人群包含各个年龄段人群”、“优势二 凝胶分子渗透深入甲沟 使用前 使用后(对比图)”、“护甲如初 用过都说好 多名甲沟炎患者 连续使用4周 使用前 使用后(对比图)”等广告的相关依据。上架期间的销售量为2。

    申请人为销售商品,通过天猫网店、京东网店发布广告,为涉案广告的广告主。申请人的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及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于2023年3月23日关闭。

    2023年3月6日和2023年4月4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林某通进行调查询问。林某通在《询问笔录》中均陈述:天猫网店的商品页面是直接复制上家的,然后我们自己发布商品,不用发布费用也不用设计费用。京东网店的商品页面是我公司参考系统推荐、同行宣传及商品外包装情况进行发布的,不用发布费用也不用设计费用。

    2023年8月2日,林某通到被申请人处接受调查,在《询问笔录》称:之前我过来接受调查时,说我公司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和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的商品广告是我公司复制上家或参照同行及系统推荐等进行发布的。后来我们核实了一下,实际上是由广告公司为我们设计制作的。两间网店的商品广告都由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作的,总费用就是500元,是全部商品的广告设计制作费用,没有对某一个内容的设计制作进行定价收费。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商品广告具体数量不清楚概,500个商品广告。针对被申请人提出的问题“根据此前对你的询问调查,你公司网店的商品广告大部分是在2022年发布的,部分是在2023年1-2月发布的,为何你提供的发票是2023年3月6日开具的?”林某通在《询问笔录》称:因为我们公司和广告公司只是口头约定了相关业务,当时没有开发票,后来我们才让对方公司补开了发票。同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金额为500元的发票复印件一张,拟证明案涉发布的广告是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制作,费用共计500元。

    2023年8月7日,为查明案件情况,被申请人向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该局于2023年9月8日答复被申请人:2023年8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95号四楼408室B70的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调查,一、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给广州文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姬堂公司)发票是真实;二、双方未签订合同,服务期为2022年10月至12月期间,其利用软件为文姬堂公司提供同行素材链接,再由文姬堂公司通过链接获取需要图片,一共提供了465个素材链接。

    2023年10月31日,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认定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拟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30万元,并告知申请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及申请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申请人于2023年11月2日向申请人邮寄上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23年11月7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被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4日向申请人邮寄《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023年11月28日,被申请人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申请人称: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素材只用于天猫网店,不包括京东网店,京东网店的广告素材,我们是找另外的广告公司设计制作的,是江苏的某家公司设计制作的,但是我们现在不方便提供。关于广告费用,认为可以计算,天猫网店的广告费用500元,京东网店的广告费用1200元。

    听证后,申请人提供2022年9月15日与徐州某茂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网页设计制作服务合作协议》及金额为5000元的收据一张,拟证明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发布的广告是徐州某茂商贸有限公司制作。

    2023年12月11日,为查明案件情况,被申请人向徐州市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该局于2023年12月28日答复被申请人:经调查了解,2022年9月15日徐州某茂商贸有限公司受广州文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姬堂公司)委托,设计制作产品主图及详情页50套并签订网页设计制作服务协议,协议签订之日交付现金5000元。协议签订后,根据文姬堂公司提供企业及产品资料对其京东店铺销售产品的主图,搜索条目、商品详情等图片及文字进行设计和制作,完成后交付。受委托设计制作广告时未查验文姬堂公司有关证明文并登记、审核。因鑫之茂公司实为法定代表人倪龙个人公司,经营账目未做流水,无法提供,但其对协查函内营业执照、网页设计制作服务合作协议、收据(No:0488110)认可。

    另,被申请人核查申请人在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发现共有82款商品上架销售。

    2023年5月5日,被申请人经负责人批准将办案期限延长30日,自2023年5月25日起延长至2023年6月23日。2023年5月25日,被申请人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将办案期限延长180日,自2023年6月24日起延长至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1月29日,因听证会期间,当事人提出新的观点和证据,被申请人经负责人批准中止该案听证补充调查,于2024年1月2日恢复听证程序。同日,经负责人同意,扣除听证期限,办案期限顺延至2024年2月13日。

    2024年1月24日,被申请人作出穗增市监处罚〔2024〕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当事人发布案涉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二)(三)、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四)的规定,并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30万元。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4年2月1日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服,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

    以上事实有《营业执照》《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商品页面截图》《听证申请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网页设计制作服务合作协议》《发票》《收据》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府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上述规定,被申请人作为增城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申请人涉嫌存在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二)(三)规定:“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本案中,被申请人接到举报后经现场检查及调查后证实,申请人在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发布了案涉2条广告,该广告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在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发布了案涉12条广告和在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发布案涉9条广告,该广告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但申请人在发布前未经有权机关审查;在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发布了案涉4条广告和在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发布案涉9条广告,该广告属于虚假广告。以上有被申请人的现场检查笔录、申请人的法定发表人、工作人员的陈述、广告详情截图等证据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申请人对上述广告性质的认定亦无异议,因此,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存在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本案中,申请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申请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八条条第一款规定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依据正确。申请人发布的涉案违法广告数量较多,违反了多项广告法规,被申请人根据不同的违法内容分别进行了处理,并结合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现场检查、询问调查等工作中均能积极配合,如实交代违法事实、网店已关停等情节对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给予从轻处罚。第一,针对申请人发布的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案涉2条广告,被申请人认为鉴于此行为只涉及2种商品,销售数量只有1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决定对申请人不予行政处罚。第二,针对申请人发布的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但申请人在发布前未经有权机关审查的案涉21条广告,被申请人认为此行为涉及21款商品,品种较多,且其中1条广告已超过半年,综合考量决定对申请人在最低档的罚款幅度“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作出从轻处罚,处于罚款10万元。第三,针对申请人发布的虚假广告共13条,被申请人认为此行为涉及12款商品且广告发布时间较短,综合考量决定对对申请人在最低档的罚款幅度“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中作出从轻处罚,处于罚款20万元。以上罚款合并共计30万元。可见,被申请人的处罚决定是充分考虑了各方面因素,针对不同的违法情节分别作出了适当的处理,综上,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裁量适当。

    至于申请人主张以广告费用为基数计算罚款的问题。首先,申请人对天猫网店和京东网店两店商品的广告由谁制作、发布,多次变更陈述、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申请人在2023年3月6日和2023年4月4日的《询问笔录》中称天猫网店是直接复制上家的,京东网店是参考系统推荐、同行宣传及商品外包装情况,两店都是自己发布商品,不用发布费用也不用设计费用。在2023年8月2日的《询问笔录》又变更陈述为两间网店的商品广告都由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作的,总费用就是500元。在2023年11月28日的《听证笔录》申请人又称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素材只用于天猫网店,京东网店的广告素材是找江苏的某家公司设计制作的。但是当庭未能明确具体广告公司的名称,亦未能当庭出具相关的广告协议及收据,而是在数日之后补充提供。被申请人是2023年2月23日对申请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期间多次询问广告费用问题并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据,申请人直至2023年11月28日才提出存在另一广告公司,申请人拖延举证及前后矛盾的陈述与常理不符。其次,即便按照申请人最后一次陈述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素材用于天猫网店,京东网店的广告素材是找江苏的某家公司设计制作,但申请人亦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佐证。针对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根据申请人主张广告是由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制作,但经被申请人核实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其他网店的商品经营页面给申请人素材作参考,不是直接提供天猫网店“文某医疗器械专营店”的广告设计制作服务,而向申请人提供其他网店商品经营页面素材作参考的行为不等同于广告制作,故申请人主张天猫网店的广告费是500元,被申请人对此未予以采纳并无不妥;针对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根据申请人主张广告是由徐州某茂商贸有限公司制作,虽然双方确实存在广告协议,但是协议约定的是制作50套商品广告,在被申请人查处时,该京东网店“文某医疗保健专营店”共有82款商品,且广告协议并未载明该50套广告针对的商品明细,申请人亦未能举证徐州某茂商贸有限公司交付的广告原始载体或者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关于广告详情的相关证据,故仅凭现有证据无法得出申请人在京东网店发布的案涉违法广告是徐州某茂商贸有限公司制作,因此,申请人主张京东网店广告费用1200元或每套100元,被申请人对此未予以采纳并无不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本案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立案调查、现场检查、询问调查,先后经负责人批准、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延长办案期限,并举行听证,其中听证时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申请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申请人陈述、申辩的权利,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申请人请求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理据不足,本府不予支持。

    本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维持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穗增市监处罚〔2024〕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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