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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建设万里行】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的经验信息

    2022-06-27 来源: 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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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 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城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工作,现将建设经验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提高“双公示”数据归集质量,主动将以上两项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信息按规定在“信用广州”网站上公示,做到“全覆盖、零遗漏”。2022年以来,共对73个行政许可的行政相对人和52个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进行公示。

      二、实行承诺告知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136号),结合《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无储存)实行告知承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扎实开展许可事项优化准营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申请企业签署并提交《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承诺企业经营范围、经营条件等符合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要求。同时,应急管理局依法及时对申请企业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风险防范。

      三、围绕辖区重点行业,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急管理局动员辖区重点行业:一是作业场所10人以上(含10人)粉尘涉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签署《工贸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承诺践诺书》36份;二是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广州市增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106份。通过签署践诺书和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注重配合,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将符合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直以来坚持做好以下两点:(一)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在日常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中严查企业是否存在《实施办法》中提出的10类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或是否存在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情形;(二)及时报送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名单,督促执法人员和各镇(街)按时报送拟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的信息,严格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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