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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建设万里行】增城区水务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

    2022-05-31 来源: 增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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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区域竞争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增城区水务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制定并印发《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划定增城区河砂禁采区的公告>的通知》

      河道采砂管理是水行政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均对河道采砂管理有明确的规定。无序、无度的河道采砂活动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水工程、桥梁码头等都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直接影响社会公共安全。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和保护水生态环境,我局在综合考虑河道河砂蕴藏、河床演变、水情、工程安全、水环境等情况制定《关于划定增城区河砂禁采区的公告》,对划定禁采河道,规范我区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加强打击非法采砂活动有积极意义。

      二、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落实招投标流程监管

      一是加强监管力度。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水务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每季度及时对施工、监理企业进行诚信评价打分,并对其他评价主体进行指导。要求招标人将打分结果运用于施工、监理等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从制度建设和市场准入、企业诚信行为方面把关,进一步规范水务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工作。2022年以来,我局发出不良行为通报4份,均对参建单位的不良行为按照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和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分别进行扣分并上传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管理系统。

      二是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督促、指导各招标人在组织开展水务工程招投标活动时,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应当依法限制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

      三、纵深推进水行政执法

      一是保持水行政执法高压态势,深入打击辖区内水事违法行为。2022年1月至今,累计出动人次121余人,处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102余宗,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9宗,立案查处7宗(含2021年结转2宗),作出行政处罚12.52万元。通过巩固深化涉水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共拆除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累计66宗,拆除面积17265.57平方米。

      二是加强水政业务指导,推动水行政执法职权顺利下沉镇街。2021年至今,我局辅助各镇街处理水事线索共76余次,协助开展询问调查、制作笔录案件共29余宗,协助立案6宗,开展涉水执法业务培训线上线下共12余次,致力提升各镇街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人水和谐环境。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水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新水土保持法实施”、“全国水利普查”等的良好时机,通过“三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宣传水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五进”工作,提升人民水事法律意识,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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