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节点,我们即将迎来2020年“三八”国际妇女节。为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优势,加强疫情防控法制教育,促进社会更加关心关爱妇女,推动妇女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区妇联在纪念国际劳动妇女节110周年之际,围绕“倾听妇女心声,关护妇女权益”为主题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
为此,区妇联搜罗了“防疫期间妇女维权案例、防疫期间职工维权知识、《反家庭暴力法》知识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期间心理调节”等内容在《增城日报》主报及微信公众号开展为期一周的“维权普法专栏”,在2020年“三八”期间刊登。
为防控疫情,很多社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居家不外出时间一长,家庭琐事和孩子教育等问题容易导致家庭矛盾和纠纷,甚至产生家庭暴力,而社区封闭管理后,家暴受害者维权也随之成为一个难题。为此,广州市妇联、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结合疫情防控特殊情况,推出《疫情期间家暴受害者维权指南》,便于家暴受害者维权救助。
一、了解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如何做好预防措施?
1.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家暴往往具有突发性,受害者第一时间应做好自我保护。
2.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如果能外出,戴上口罩出门走走,放松情绪。如果不能外出,到独处的房间里安静一会。
3.向共同朋友拨打电话,让对方帮助劝解。
三、家暴发生第一时间如何有效自救?
1.第一时间躲入房间,将房门反锁并大声呼救。
2.拨打110报警或物管、街道、社区电话求助。
四、自救后,如何避免再次被家暴?
疫情期间如条件允许,受害者可先行搬离现有居所,与施暴者分开居住。特别提示,要对自己的居住信息保密。
1.与居(村)委会、街道、妇联、公安机关、民政等部门联系前往庇护所暂住。
2.可联系亲友,前往亲友的其他空置住所暂住。
3.到非定点酒店暂住。
五、疫情期间,家暴受害者怎样做好取证?
1.身份信息材料。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卡、居住信息在内的能够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2.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同居关系、抚养关系等。
3.公安机关证明。包括出警记录、报警回执、询问笔录、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4.病历资料和伤情鉴定等材料。包括病历、验伤报告、伤情鉴定书、医药费单据等。
5.证人证言。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亲属、朋友、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相关家庭暴力情况的,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切实存在。
6.音、视频资料。包括家暴现场的完整录像、录音、伤情照片等资料。
7.妇联、居(村)委会、受害者单位、法援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庇护所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证明。受害者遭受家暴时,可以向以上组织求助,相关组织接到求助后,应及时处理,协助化解矛盾,提供咨询等援助,相关机构的证明亦可以佐证侵害事实。
8.施暴者写过的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