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
宪法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宪法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回溯我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我国的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现行宪法自1982年公布施行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7年四次修改,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把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有利于从宪法上确认这一重要理论成果。
有利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制定、颁布了4部宪法,每部宪法都在序言中回顾总结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的奋斗历程和根本成就,并在总纲条文中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这次修改宪法,明确地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总纲第一条,有着深刻的内涵。
宪法中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
反映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
宪法中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
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宪法的修改,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