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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司法局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2019-06-05 来源: 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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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区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理工作大局,以点带面,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将司法行政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到农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据了解,为了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区司法局将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与农村日常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的效果。一方面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另一方面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和相关考核制度,注重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培训,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并加强“关键少数”普法,完善基层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区司法局着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指导、督促全区11个镇(街)依托司法所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逐步在条件成熟的村(社区)挂牌成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在各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群,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推广佩戴电子手环等,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

      为了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场所设施规范化建设,区司法局不断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硬件。区司法局通过收集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充实建设人民调解案例库,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制度,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据统计,2018年新建立5个专业性行业组织,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让基层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司法局持续组织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组建农村普法讲师团,加强基层专业普法力度,将普法成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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