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6-21 14:08 字体:[ 大 中 小 ]
各培训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文件精神以及《2022年增城区“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增速提效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现将培训任务下达给你们。
一、培训任务
培训任务3000人次平均分配给12家培训机构:
二、培训对象
各类劳动者(含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者、新型职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在本省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等;不含超出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校学生以及已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三、培训组织及管理
(一)各培训机构要严格管理,抓好培训质量,并接受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质量监督和工作指导。
(二)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必须提前8个工作日以上通过相关系统报送培训班开班信息,如报送信息变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三)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必须在7月10日前报班人次达培训任务20%以上;7月30日前报班人次达培训任务50%以上;8月20日前报班人次达培训任务80%以上。如任务进度不达标,将收回该培训机构的剩余指标数,重新分配给已培训达标的培训机构。
(四)原则上各培训机构需于8月31日前完成报班,该日起不再接受开班申请,并于9月30日前完成培训并组织考试,以确保可以在11月30日前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者专项能力证书。
(五)为了保障培训补贴资金顺利拨付,原则上要求各培训机构需在12月5日前提交补贴申请。
(六)各培训机构要认真总结培训工作的情况、成效和亮点,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做好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培训总结以数据分析、典型事例、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建议为主,各培训机构于本年度12月31日前将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