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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城区2020年度第二批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使用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2-22 17:56 字体:[ ]

增人社函〔2020〕68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度迁入人口计划的通知》(穗发改函〔2020〕19号)、《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印发<广州增城区2020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增发改〔2020〕73号)、《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增城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引进入户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规定,揭红等56(名单见附件2)通过增城区2020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初审,拟使用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效

  指标使用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指标,过期我局不再受理。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材料申报。

  1.指标使用人员将申报材料上传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申报系统。

  2.网上申报流程:用户注册—登陆—填报上传有关入户申请材料—保存。

  3.申报人需将《关于增城区2020年度第一批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使用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正文和附件2(个人名单页)作为办理此次入户的依据文件上传至申报系统附件。

  (二)用人单位审核。

  1.单位开通法人账号请参照《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增城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附件8人才引进系统申请法人单位管理员权限操作指南”。

  2.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在申办系统中审核将确认后的申报数据提交到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户头。

  (三)修正网上申报材料。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申报材料的补充,并修正申报系统内容。逾期不补充材料,完善系统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四)人社局进行审批。

  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再次进行入户申报系统审核、审批。

  (五)打印批复和入户卡。

  入户指标使用人员在人才引进申报系统自行打印《批复》及《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六)办理入户手续。

  入户指标使用人员凭《批复》、《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入户申报材料到拟入户广州所属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复核入户手续。

  三、受理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四楼402、403室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

  联系电话:020-82731139、020-82758916、020-26221396

  四、注意事项

  (一)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印发<广州增城区2020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增发改〔2020〕73号)相关要求人员,取消其指标使用资格。

  (二)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经查实拟引进人才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并将相关情况向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审批部门通报;已经入户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三)申报单位需对本单位申报者的申报资料和申报行为负责。若申报者在获得申报指标后放弃使用该指标办理入户的,申报单位5年内禁止再次申报使用总量控制类人才引进入户指标。

  附件1:系统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2:增城区2020年第二批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使用人员名单.docx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