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印发人才奖励服务保障办法
日前,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奖励服务保障办法》(下称《办法》),对在我区创新创业以及就业的各类人才,包括遴选类高层次人才、准入类高层次人才、产业骨干人才、企业“三高”人才、企业优秀毕业生给予奖励,为我区做优做强现代化中等规模生态城区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根据《办法》,遴选类高层次人才每年遴选1次,其中,杰出人才1名,优秀人才2名,青年后备人才3名,分别可享受最高550万元资金和150平方米人才住房奖励、220万元资金和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奖励、110万元资金和85平方米人才住房奖励。评选中如涌现出对我区作出特别巨大贡献的人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可增设突出贡献人才1名,享受最高1200万元资金和300平方米人才住房奖励。
准入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方面,经综合评价通过后,国际顶尖人才和国内高端人才分别最高可享受1000万元资金和300平方米人才住房奖励、300万元资金和150平方米人才住房奖励。
产业骨干人才是指计税年薪达35万元以上,且对我区主导产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才,经企业推荐、专家评审,成功入选后可享受最高免缴25平方米的人才专卖房或15万元生活资助。产业骨干人才原则上每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0人(新引进项目与本土项目各占一半),每年每家企业推荐最多不超过10人。
企业“三高”人才为在我区创业或就业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目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人才,可享受最高免缴20平方米的人才专卖房。
企业优秀毕业生,包括在我区创业或就业,毕业时间不超过2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其中本科生要求计税年薪为全区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以上。本人及家属名下在我区无商品房住宅的,可选择享受免租入住人才住房3年或购房补贴住房资助中的一项。
《办法》显示,为充分发挥区高层次人才(包括遴选类高层次人才和准入类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推动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多更大贡献,给予人才最高10万元的科研学术资助。结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及人才意向,采用“择优遴选、一事一议”方式,对成功入选的“人才+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事业发展支持礼包。
《办法》明确,为支持各类人才到我区创业发展,对本政策发布后到(在)我区新创业的各类人才给予创业用房或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贷款贴息等支持。其中,突出贡献人才和国际顶尖人才给予最高1000平方米企业用房免租3年,或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总额最高100万元;其他遴选类高层次人才和国内高端人才给予最高200平方米企业用房免租3年,或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总额最高20万元;企业“三高”人才给予最高100平方米企业用房免租3年,或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总额最高10万元;企业优秀毕业生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最高5万元。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