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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出台30条金融措施支持城乡融合发展

    2022-08-22 来源: 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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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悉,增城区日前出台《增城区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制定硬招实招,推动金融“活水”源源不断地流向城乡融合发展领域。

      《若干措施》共提出七大部分重点工作,涉及30条具体金融举措,包括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促进资金融通,不断优化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等。《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

      根据《若干措施》,将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乡镇一级银行网点、农村金融服务站、助农取款点三级机构相互支撑的农村金融机构全覆盖网络,推动银行机构创新线上综合服务模式,推动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加大村镇基层协保体系建设力度。

      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提出明确抵押登记职责,拓宽农村产权担保物范围;建立农村产权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机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建立风险缓释机制,包括创新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颁证及抵押登记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权备案注记工作,出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权证明文件,进行抵、质押贷款,推动留用地股权收益质押贷款,开展活体畜禽、作物等生物资产抵押贷款。该部分内容理顺了农村产权发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注记)、流转处置、风险补偿等一系列实现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的路径和机制。

      《若干措施》明确,要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促进资金融通,包括支持城乡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企业通过上市、挂牌直接融资,利用债券、REITS等融资手段支持城乡融合项目发展,推动“政银担”合作,为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增信。

      该部分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完善重大项目融资专家咨询、重大项目融资对接机制,支持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村级工业园改造重大项目建设。二是为引进优质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并投向区内现代农业领域,新设投资本区企业奖励、对本区经济贡献奖励。三是延续疫情期间为企业融资增信的区级融资担保补助专项,并进一步明确担保费补助对象为“小微企业和农户”。由财政安排资金设立区级融资担保补助专项,对在增城区新注册设立并开展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对由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区内注册的小微企业和农户,给予不超过担保金额1.5%的担保费补助(按年度结算),每家企业和农户每年最高2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注册设立并开展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参加融资担保投保的增城区内注册的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奖励和补贴事项按照本措施执行。

      优化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

      《若干措施》还明确,要优化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方面,具体包括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大力推进涉农保险业务,降低“三农”经营风险,搭建“惠融通”产融信息平台,建立常态化“多对多”“多对一”精准产融对接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知识普及,提升居民金融素质。

      该内容呈现三大亮点:一是推动政策性、商业性农业保险协调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创新推广价格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保险品种,分散农业经营风险。二是通过组织金融知识宣讲团,利用村广播站、区内报纸、电视台、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在各村开展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推广金融服务产品,提供金融服务咨询。三是搭建“惠融通”产融信息平台,进一步推动精准产融对接。

      此外,《若干措施》还涉及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和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完善信用信息档案,建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信用白名单机制,促进信用、信贷联动,开展信用村建设,对农业企业提供增信支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各类农村金融乱象的整治力度以及加强财政保障等。其中,区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设立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资金专项。

      本措施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所涉及的奖励和补贴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等内容,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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