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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发布第10号总河长令

    2022-07-26 来源: 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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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增城区发布第10号总河长令,决定开展实施消除劣V类支流整治攻坚行动,至今年底,国考大墩断面一、二级支流全面消除劣V类。

      第10号总河长令要求,按照“生产污水排放不查清不放过、生活污水排放不查清不放过、雨水排放设施不查清不放过、污染物去向不查清不放过、证照不查清不放过”的原则,重点对劣V类河涌流域范围内的居住社区未达标排放、工业企业(含工业园区)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农贸市场、餐饮业、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险废物)、洗车修车业、在建工地、医疗机构、垃圾收集压缩中转等环卫设施、合流渠箱截污闸门等设施、磷污染及其他污染源等13类涉水污染源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地毯式摸查,形成全面的整治任务台账,发现一宗、消灭一宗。

      要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全面提高纳污覆盖率。到2022年底完成市总河长4号令任务剩余的134个排水单元达标建设,推进查漏补缺新增的889个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并完成其中50%的验收,到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分年度完成75个现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126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其中,2022年底完成41个提标改造任务;2023年底完成34个提标改造、16个自然村污水治理提升任务; 2024年底完成110个自然村污水治理提升任务。继续巩固43条重点渠箱整治效果,加强68条渠箱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水质达标,确保8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达到上级考核标准。

      要贯彻落实“流域治理、系统治理”的治水理念,将河涌整治范围从劣V类河涌向小微水体延伸,提高小微水体入涌水质。严格落实《广州市河长办关于开展新一轮小微水体排查的通知》工作要求,在通过广州河长APP全面排查上报小微水体名册的基础上,全面实现辖区内小微水体“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目标。

      第10号总河长令明确,各镇街总河长是消除劣V类支流整治攻坚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镇街是责任主体。要对在消除劣V类支流整治攻坚行动中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按进度推进工作的,暂不提拔使用;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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