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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发布第9号总河长令

    2022-07-12 来源: 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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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江河畔

      日前,增城区发布第9号总河长令,决定开展防洪排涝攻坚行动,全面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第9号总河长令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动员令》(2022年第1号)和《广州市总河长令》(2022年第1号),对全区河道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重点是对阻水建筑物构筑物、阻水的成片林木和高杆作物、压缩河道行洪断面的跨河穿河设施、非法侵占河道、抬高河道地面高程修建公园湿地、多年不修整不维护河道堤防、未统一治理河道、行政区域交界河道出现都不管的“卡口”、未按要求建立河长制及未将河道行洪安全纳入河长制工作目标等10类突出问题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滚动摸查整治,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制度,确保“排查一宗、整治一宗、销号一宗”,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守牢防洪安全底线。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对于情况复杂、整治难度大等原因确实难以按时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按程序报经区总河长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同时,加快推进《广州市防洪排涝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年)》等相关75宗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具体分阶段实施:2022年,完成47宗工程验收,完成10宗工程建设;2023年,完成4宗工程建设;2024年,完成7宗工程建设;2025年,完成7宗工程建设。2025年底前,构建从源头到末端,涵盖流域、城市、社区多层次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确保老城区雨停后及时排干积水,新城区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基本消除内涝风险,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第9号总河长令明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做好大、中、小、微海绵建设,在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城市绿地等新(改、扩)建项目中,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因地制宜建设海绵设施,高质量打造荔湖和温涌示范片区。各行业要加大海绵城市全流程管控力度,由区水务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和区林业园林局配合,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全流程管控制度,在项目规划、立项、设计、审查(审批)、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日常监管,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管控措施落实到位。2022年全区新增海绵达标建成区面积7.8平方公里,全区海绵达标建成区面积占40%以上。

      第9号总河长令明确,各镇街总河长是防洪排涝攻坚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镇街是责任主体。要对在防洪排涝攻坚行动中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按进度推进工作的,暂不提拔使用;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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