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当前位置:

    增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2021-05-06 来源: 增城日报
    【字号: 分享

      增城区教育局日前印发《2021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和招生原则,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方案》明确,公办学校小学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已入读小学并取得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当年小学招生范围内。初中招生对象为符合入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已入读初中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不在当年招生范围内。

      《方案》规定,招生工作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成立镇街义务教育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招生须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根据统一安排进行招生。

      根据《方案》,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要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权属资料、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

      公办民办小学均实行网上报名

      增城区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均实行网上报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于5月22日至24日(根据报名时网上预约的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学校初审通过后,将符合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名单和资料交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复审和确认,同时交增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公办小学于6月10日前确定地段生录取结果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6月26日进行公办小学新生注册。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6日至8月27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剩余学位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需要报读增城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1日至18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6月1日至6月4日,申请人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6月10日,民办小学电脑派位。6月21日至6月23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6月26日进行新生注册。7月19日至7月23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8月23日至8月27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公办和民办初中招生 报名录取方式不同

      公办初中由小学毕业学校统一报名或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报名。

      具有增城区户籍且在户籍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公办小学统一报名,属地招生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初中。

      具有增城区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镇街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具有广州市其他10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增城区公办小学就读,需要继续在增城区升学的,须提供户口簿、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等,可由就读公办小学统一报名,经入学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后,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本镇街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学位。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升学办法升学。

      需要报读增城区民办初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24日至5月3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6月17日至6月21日网上填报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小学毕业生家庭,可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报读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6月28日进行电脑派位录取。7月5日至7月7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民办初中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7月19日至7月23日,民办初中进行第1次补录;8月23日至8月27日,民办初中进行第2次补录。

      属于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初中招生时,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学校按直升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读人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实行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符合直升条件的报读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多样的政策保障不同人群的儿童入学

      《方案》规定,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学生以及符合《关于做好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增穗教领办〔2020〕1号)文件规定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至5月11日到教学指导中心报名并提交资料。经过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学生,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对于军人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须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穗增组通〔2019〕46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来穗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方案》(增开办文〔2019〕4号)、《关于印发〈增城区服务企业二十条措施〉服务指南的通知》(增科工信字〔2018〕101号)等规定落实入学。

      另外,对于抗击一线医疗工作人员子女,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须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的规定,落实抗击一线医疗工作人员子女入学。

      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