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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园扶持力度

    2020-09-29 来源: 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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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增城区发布《增城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最高可获1亿元的专项扶持资金。

      《办法》的发布旨在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扶持力度,做强富民兴村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兴旺,规范增城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和效果。《办法》明确了增城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扶持资金与扶持方向、项目资金申报及要求、使用管理、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办法》规定,对上级批准建设的产业园,区级财政分别按照国家级每个10000万元、省级每个5000万元、市级每个3000万元的标准安排产业园专项扶持资金,原则用于扶持产业融合、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农业品牌等产业发展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可综合采取项目补助、惠农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使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扶持的农业项目,可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45%给予补助。

      《办法》明确,财政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正面清单):一是规划咨询,主要指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产业园总体规划、建设方案,以及开展项目咨询等;二是生产设施,主要指建设主导产业生产大棚和加工用房、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设施设备;三是产业融合,主要指产业园内主导产业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设施、产品储藏、冷链配送和流通设施的升级改造、新产业新业态(观光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商等)设施配套、检验检测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等,优先支持5G设备设施建设;四是土地流转,主要指现代农业产业园特别是核心区土地流转的租金补助;五是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主要指主导产业农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专家团队服务等方面,对产业园实施主体和经营主体培育农业新品种通过广东省、国家品种审定,每个审定品种一次性给予20万元、50万元奖励;六是农业品牌,主要指产业园主导产业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和打造地方特色区域公用品牌等,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的产业园实施主体和经营主体,以及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的产业园实施主体和经营主体,按照广州市相关政策奖励标准一次性按1:1进行配套奖励;七是贷款贴息,主要指对产业园实施主体的主导产业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利息扶持,并以此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产业园建设,贴息额不超过该企业在产业园建设资金利息总额的50%(按基准贷款利率计算),每个企业最高贴息限额为100万元,贴息时间限定在3周年以内,贷款贴息合同生效视为资金已使用,已取得农业龙头企业和“菜篮子”贷款贴息的实施主体不得重复享受产业园贷款贴息。

      同时,《办法》明确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负面清单):一是建设楼堂馆所;二是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三是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四是其他与创建产业园无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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