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当前位置:

    增江街道办事处关于流转农用地的公告

    2020-03-31 16:11 来源: 增江街
    【字号: 分享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产〔2020〕1号)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我单位拟将已整合储备的光耀村约445亩农用地面向社会公开流转。

      一、流转土地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二、流转土地概况

      流转地块面积约445亩,其中耕地约420亩,鱼塘约25亩,分为南北两块地,南面地块连片面积约290亩,北面地块连片面积约155亩。该流转土地已经由政府租赁储备,已完成机耕路硬底化建设,排灌水设施完善,交通方便,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耀村增江河东岸光耀村东面,比邻增正公路,距离增从高速增城收费站出入口和正果南收费站出入口约5分钟车程。

      三、产业发展方向

      重点发展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粮食生产和特色农产品种植;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等产业融合示范园;支持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主题农业、创意农业、功能农业、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多类型融合业态;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伸拓展产业链,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支持发展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发展休闲观光、主题农业公园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

      四、流转土地期限

      约16年。

      五、流转土地价格

      流转后前三年的土地租金综合考虑土地承租人(受让人)的投资强度、农产品销售收入、农业产值等情况给与适当优惠;流转后第四年及以后每年流转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75元起计付。

      六、政策支持措施

      (一)政府支持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路灯、绿化、公益宣传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二)对连片流转100亩以上土地的企业,支持申请广州市和增城区有关土地流转补贴。

      (三)优先支持申报农业“以奖代补”项目。

      (四)享受符合国家政策的种粮大户补贴等其他补贴。

      七、报名主体资格条件

      1.具有农业种植等经营业务的营业执照、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近三年企业年均农产品销售总收入3亿元以上。

      3.近三年企业纳税年均达500万元以上。

      八、预期效益要求

      1. 最终确定合作的土地承租人(受让人)必须承诺第一年投资不少3000万元,第二年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第三年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即三年内累计投资不少于6000万元。

      2.最终确定合作的土地承租人(受让人)必须承诺从流转土地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后,每年每亩土地农业产值必须达到2万元以上。

      3.最终确定合作的土地承租人(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作之日起1个月内,注册成立或者变更登记主要经营场所在增江街行政区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具体负责流转承租的农用地投资开发利用运营等事宜。

      九、报名期限

      2020年4月8日前。

      十、报名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8号增江街道办事处农业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嘉洛;联系电话:020-82717566,15602292976;电子邮箱:844450343@qq.com。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如与国家、省、市、区最新出台政策发生异议,按照国家、省、市、区最新出台政策执行。

      2.报名时需要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3.最终合作的土地承租人(受让人)由我单位另行研究确定。